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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对,站在故乡的田野上,感受着从遥远的地吹来的风,真是非常的心矿旷神怡。我们当年认为人生最舒服的几个时刻,其中一个就是锄完了地,站在地头上,拄着锄头,被凉风吹拂。刚经过了一个炎热的中午,在房子里面,即便是有空调的房间,也不如站在田野里,站在玉米地边上,感受着南风吹拂,这种凉爽,这种舒适,这种与土地息息相关的感受。 我二十一岁才离开家乡到部队。当了兵以后,前三年依然是在一个村庄的边沿上。后来到了保定,尽管它的环境变为山区,但依然是跟土地密切相关的。总之,我跟土地的、跟农村的联系始终没有切断。一个写农村题材的作家,他对土地的感情,他跟土地的联系,就像一棵树跟土壤的关系。 我站在这个地方就感觉到它属于我,我好像就是个地主,我感觉到我是这里的主人。而站在大城市里,即便这个房子我买下来了,但依然感觉到我不是主人,我顶多买了其中一个单元,我的楼上是人家的,楼下也是人家的,我出门就要看到别人。但是站在这个地方我就感觉到,我就像一棵树,站久了,我的脚下会生出根来,我会像一棵树在这个地方成长起来。这种感受是非常宝贵的,也是多年来我一直注意保护的。 什么时候切断了跟土地这样一种血肉相连的感觉,我的创作也就到了尽头。之所以现在感觉还能写,就在于一站在土地上还是激动,尤其是站在故乡的士地上,当年的经历还是历历在目,当年的记忆能够被激活,还是能产生想放声歌唱的冲动,发自内心的一种激情。 张同道:你过去少年时代、青年时代在田野里劳动,所留下的那些记忆? 莫言:个人对土地的感觉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因为童年的时候,少年的时候,一直到后来青年的时候,由于当时农村生活的贫瘠,由于当时农业技术的落后,产生了想逃离的强烈愿望,想到外面去闯荡,去感受更精彩的生活。那个时候,逃离家乡,是我们农村青年共同的愿望。我们想出去上学,想出去当兵,想出去当工人,即便当不了兵,上不了学,当不了工人,宁愿跑出去当盲流,也想离开这片土地到外边去看看。但是你离开之后,还是要回到这个地方来。 一旦离开了故乡,马上就跟故乡产生一种千丝万缕的扯不断的感受。我现在依然记得,我当兵后第一次回到家乡,站到我家责任田旁边,热泪盈眶。我千方百计想逃离的土地,现在一回来,依然还能让我那么微动。这个时候我才理解了,故乡无论它是贫穷还是富饶,土地是肥沃还是贫瘠,你都是无法摆脱的,尤其是一个搞文学的人。只有发自内,心的,用最真诚的声音,最优美的文字,来款颂你脚下这片厚重的大地。 张同道:这个感觉是真实的。 莫言:这种感觉我觉得是我们这代人共同的感受,大家都是这样的像后来很多知青,在他插队那个地方早就待够了,全都走了,谁也不愿意待了。过了几十年以后,却又成群结队的,带着他们的下一代,重返当年自已插队那个地方。到了以后感觉特别亲切,特别自豪,这个窑洞是我住的,这是我们生产队的羊圈,这是我们生产队的记工房,那种骄傲感、自豪感油然而生。跟他们当初千方百计逃离这个地方那种心境完全不一样。这样一种情感上的变化,值得我们搞文学的人认真地研究:我们为什么离不开这个地方? 我想,一个河北的作家,他站在这个地方可能是没有感受的,站在他那个狼牙山下可能有感受。一个广东的作家,他站在我们的玉米田边也没有感觉,但是站在他的甘蔗林旁边就有感觉了。如果是长白山林区的作家,站在原始森林边上他会热泪盈眶,但是站在我们这个杨树林边上他也毫无感觉。为什么呢?因为让他感动的地方有他的童年,有童年的记忆。故乡就是有他祖先坟墓的地方,有他世世代代血脉延续的地方。或者更广义地说,这个地方的文化培养了你,这个地方的文化就是这个地方的社会生活的总和。 张同道:你说过一个概念叫“血地”。 莫言:对,这是我硕士论文里面创造的一个概念,故乡就是血地。当然了,故乡在文学上来进也不是非常具体的封闭的这么一块地方,它是一个开放的概念。因为一个作家的积累总是有限的,不可能永远写家乡,但是永远可以打着故乡的旗号来写作,可以把发生在天南海北的,甚至月球上的事情,都移植到你这个故乡里面,当作你家乡的事情来写。可以把天南海北所有的人当作你的乡亲来写,可以把许多陌生人当作你的亲人来写。当然,也可以把自己当作所有人来写,就是这么一种辩证关系。 我们站在这个出发点上,不忘根本的,敞开心怀,吸纳来自四面八方的文化和素养。 张同道:你写的《生死疲劳》,就是近半个世纪农民和土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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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 莫言和他的高密东北乡 ……………… 莫言 张同道
所谓的悲悯,起初我认为,就是他人受苦要给予同情,他人受难要给予帮助。物质上给予施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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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341 赛博与朋克 ……………… 不不
进入移动互联网之后,不难发现科技对普通人的控制力度大大加强。中国的《人物》杂志刊发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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