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书摘
在入狱之初,最叫我痛苦难受的是我还有自由人意识。例如,我想到海滩上去,想朝大海走去,想像最先冲到我脚下的海浪的声响,想像身体跳进海水时的解脱感,这时,却突然意识到自己是禁闭在牢房的四壁之中。但这种不适应感只持续了几个月,然后,我就只有囚犯意识了。我期待着每天在院子里放风或者律师来和我晤谈。其余的时间,我也安排得很好。我常想,如果要我住在一棵枯树的树干里,什么事都不能做,只能抬头望望天空的流云,日复一日,我逐渐也会习惯的,我会等待着鸟儿阵阵飞起,云彩聚散飘忽,就像我在牢房里等着我的律师戴着奇特的领带出现,或者就像我在自由的日子里耐心地等到星期六而去拥抱玛丽的肉体。更何况,认真一想,我并没有落到在枯树干里度日的地步。比我更不幸的人还多着呢,不过,这是妈妈的思维方式,她常这么自宽自解,说到头来人什么都能习惯。 我知道,他们总是黎明时来提人。因此,我整夜全神贯注,等待黎明。我从来都不喜欢凡事突如其来,措手不及。要是有什么事发生,我更喜欢有所准备,这就是为什么我只在白天睡一睡,而整个夜晚都耐心地等候着日光照上天窗。最难熬的是朦朦胧胧的破晓时分,我知道他们都是此时此刻动手的。一过了午夜,我就等着,窥伺着。我的耳朵从来没有听见过这么多声音,没有分辨出过这么细微的声响。 我可以说,双方对我的谈论的确很多,也许谈论我比谈论我的罪行更多。但双方的辩词,果真有那么大的区别吗?律师举起胳臂,承认我有罪,但认为情有可原;检察官伸出双手,宣称我有罪,而且认为罪不可赦。使我隐隐约约感到不安的是一个东西,那便是有罪。虽然我顾虑重重,我有时仍想插进去讲一讲,但这时我的律师就这么对我说:“别做声,这样对您的案子更有利。”可以说,人们好像是在把我完全撇开的情况下处理这桩案子。……时不时,我真想打断大家的话,这样说:“归根到底,究竟谁是被告?被告才是至关重要的。我本人有话要说! 这样想时,我就责怪自己过去没有对那些描写死刑的作品给予足够的注意。世人对这类问题必须经常关注,因为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事情落在自己头上。 “我,我是基督徒,我祈求极度宽恕你的过错,你怎么弄不相信他是为你而手感十字架的?” 还有,没有烟抽也是一个问题。我入狱的那天,看守就剥走了我的腰带、我的鞋带、我的领带,搜空了我的口袋,特别是其中的香烟。进了单人牢房,我要求他们还给我。但他们对我说,监狱里禁止抽烟。头些天,我真难熬,这简直就叫我一蹶不振。我只好从床板撕下几块木片来吮咂。整个那天,我都想呕吐。我不理解为什么监狱里不许抽烟,抽烟对谁都没有危害呀。过了些日子,我明白了这就是惩罚的一部分。但这时我已经习惯于不抽烟了,因此,这种惩罚对我也就不再成其为一种惩罚啦。 最根本的问题,我再说一遍,仍是如何消磨时间。自从我学会了进行回忆,我终于就不再感到烦闷了。有时,我回想我从前住过的房子,我想像自己从一个角落出发,在房间里走一圈又回到原处,心里历数在每一个角落里见到的物件。开始,很快就数完一遍。但我每来一遍,时间就愈来愈长。因为我回想起了每一件家具,每一件家具上陈设的每一件物品,每一件物品上所有的局部细节,如上面镶嵌着什么呀,有什么裂痕呀,边缘有什么缺损呀,还有涂的是什么颜色、木头的纹理如何呀,等等。同时,我还试着让我的清单不要失去其连贯性,试着不遗漏每一件物品。几个星期之后,单单是数过去房间里的东西,我一数就能消磨好几个钟头。这样,我愈是进行回想,愈是从记忆中挖掘出了更多的已被遗忘或当时就缺乏认识的东西。于是我悟出了,一个人即使只生活过一天,他也可以在监狱里待上一百年而不至于难以度日,他有足够的东西可供回忆,决不会感到烦闷无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愉快。 日子,过起来当然就长,但是拖拖拉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后就混淆成了一片。每个日子都丧失了自己的名字。 不过,无论如何,对于我真正感兴趣的事我也许没有绝对把握,但对于我不感兴趣的事我是有绝对把握的。 我是犯人,我就付出代价,别人无权要求我更多的东西。 他的神气不是那么确信有把握吗?但他的确信不值女人的一根头发,他甚至连自己是否活着都没有把握,因为他干脆就像行尸走肉。而我,我好像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但我对自己很有把握,对我所有的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得多,对我的生命,对我即将来到的死亡,都有把握。是的,我只有这份把握,但至少我掌握了这个真理,正如这个真理抓住了我一样。我以前有理,现在有理,将来永远有理。我以这种方式生活过,我也可能以另外一种方式生活。我干过这,没有干过那,我做过这样的事,而没有做过那样的事。而以后呢?似乎我过去一直等待的就是这一分钟,就是我也许会被判无罪的黎明。没有任何东西,没有任何东西是有重要性的,我很明白是为什么。他也知道是为什么。在我所度过的整个那段荒诞生活期间,一种阴暗的气息从我未来前途的深处向我扑面而来,它穿越了尚未来到的岁月,所到之处,使人们曾经向我建议的所有一切彼此之间不再有高下优劣的差别了,未来的生活也并不比我已往的生活更真切实在。其他人的死,母亲的爱,对我有什么重要?既然注定只有一种命运选中了我,而成千上万的生活幸运儿都像他这位神甫一样跟我称兄道弟,那么他们所选择的生活,他们所确定的命运,他们所尊奉的上帝,对我又有什么重要?他懂吗?大家都是幸运者,世界上只有幸运者。有朝一日,所有的其他人无一例外,都会判死刑,他自己也会被判死刑,幸免不了。这么说来,被指控杀了人,只因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而被处决,这又有什么重要呢?沙拉玛诺的狗与他的妻子没有什么区别,那个自动机械式的小女人与马松所娶的那个巴黎女人或者希望嫁给我的玛丽,也都没有区别,个个有罪。雷蒙是不是我的同伙与塞莱斯特是不是比他更好,这有什么重要?今天,玛丽是不是又把自己的嘴唇送向另一个新默尔索,这有什么重要?他这个也被判了死刑的神甫,他懂吗?从我未来死亡的深渊里,我喊出了这些话,喊得喘不过气来。 任何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哭她。 为了善始善终,功德圆满,为了不感到自己属于另类,我期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 以下为序的摘录
就其内容与篇幅而言,《局外人》着力表现的正是法律机器运转中对人性、对精神道德的残杀。每件司法不公正的案件都各有自己特定的内涵与特点,而《局外人》中的这一桩就是人性与精神上的迫害性,小说最出色处就在于揭示出了这种迫害性的运作。本来要对默尔索这桩过失杀人的命案进行司法调查,其真相与性质都是不难弄得一清二楚的,但正如默尔索亲身所感受到的,调查一开始就不是注意命案本身的事实过程,而是专门针对他本人。 默尔索何止是无法动弹而已,他也无法声辩。他在法庭上面对着对他的人性、精神、道德的践踏与残害,只能听之任之,因为根据“制定得很好”的法律程序,他一切都得由辩护律师代言,他本人被告诫“最好别说话”,实际上已经丧失了辩护权,而他自己本来是最有资格就他的内心问题、思想精神状态作出说明的。何况,辩护律师只不过是操另一种声调的司法人员而已,默尔索就不止一次深切感受到法庭上,审讯中的庭长、检察长、辩护律师以及采访报导的记者都是一家人,而自己完全被“排除在外”,在审讯过程中,他内心里发出这样的声音:“现在到底谁才是被告呢?被告可是至关重要的,我有话要说。”没有声辩的可能,他不止一次发出这样的感慨:“我甚至被取代了。”司法当局“将我置于事外,一切进展我都不能过问,他们安排我的命运,却未征求我的意见”。小说中司法程序把被告排斥在局外的这种方式,正是现代法律虚伪性的表现形式,加缪对此着力进行了揭示,使人们有理由说《局外人》这个小说标题的基本原意就在于此。 把默尔索这样一种性格的人物置于作品的中心,让他感受与承受双重的精神暴力,正说明了作者对现代政法机制的“精神暴力”的严重关注。只有二十世纪的具有现代意识的作家才会这样做。原因很简单,二十世纪的加缪不是生活在饥饿这个社会问题尚未解决的十九世纪,他不会像雨果那样在一块面包上写出冉·阿让的十九年劳役,他只可能像温饱问题已经解决的现代社会中的人们一样,把关注的眼光投向超出肉体与生理痛苦之外的精神人格痛苦,他让默尔索这样一个人物成为作品中的感受者与承受者,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在这里,有加缪对现代人权的深刻理解,也有加缪对现代人权的深情关怀。 如果默尔索是一个感情殇滥、多愁善感的人,他面对厄运的种种感情反而会显得虚夸、张扬、浅显,但默尔索的性格内向,情态平淡,他在厄运之中,在死刑将要来到之时的感受因此就显得更为含蓄深沉,更具有张力。要知道,夸张与过分是喜剧所需要的成分,而蕴藏,敛聚、深刻才是悲剧的风格 后来,加缪又在《局外人》英译本的序言中,对这个人物作出一连串的赞词:“他不耍花招,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他所生活的那个社会里的局外人”,“他拒绝说谎……是什么,他就说是什么。他拒绝矫饰自己的感情,于是社会就感到受到了威胁”,“他是穷人,是坦诚的人,喜爱光明正大”,“一个无任何英雄行为而自愿为真理而死的人”。 从成分结构与定性分析来看,虚无、绝望、陌生感、异己感,所有这些正是二十世纪“荒诞”这一个总的哲理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他“荒诞——反抗”的哲理体系得以完整化、完善化,成为法国二十世纪精神领域里与萨特的“存在——自我选择”哲理、马尔罗的“人的状况——超越”哲理交相辉映的三大灵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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