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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三毛还是二毛的时候】
我之所以不害羞地肯将我过去十七岁到二十二岁那一段时间里所发表的一些文稿成集出书,无非只有一个目的——这本《雨季不再来》的小书,代表了一个少女成长的过程和感受。它也许在技巧上不成熟,在思想上流于迷惘和伤感;但它的确是一个过去的我,一个跟今日健康进取的三毛有很大的不同的二毛。
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而人之可贵,也在于我们因着时光环境的改变,在生活上得到长进。岁月的流失固然是无可奈何,而人的逐渐蜕变,却又脱不出时光的力量。
当三毛还是二毛的时候,她是一个逆子,她追求每一个年轻人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是在追求什么的那份情怀,因此,她从小不在孝顺的原则下做父母请求她去做的事情。一个在当年被父母亲友看做问题孩子的二毛,为什么在十年之后,成了一个对凡事有爱、有信、有望的女人?在三毛自己的解释里,总脱不开这两个很平常的字——时间。
对三毛来说,她并不只是睡在床上看着时光在床边大江东去。十年来,数不清的旅程,无尽的流浪,情感上的坎坷,都没有使她白白地虚度她一生最珍贵的青年时代。这样如白驹过隙的十年,再提笔,笔下的人,已不再是那个悲苦、敏感、浪漫而又不负责任的毛毛了。
我想,一个人的过去,就像圣经上雅各的天梯一样,踏一步决不能上升到天国去。而人的过程,也是要一格一格地爬着梯子,才能到了某种高度。在那个高度上,满江风月,青山绿水,尽入眼前。这种境界心情与踏上第一步梯子而不知上面将是什么情形的迷惘惶惑是很不相同的。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二毛的确跌倒过,迷失过,苦痛过,一如每一个“少年的维特”。
我多年来没有保存自己手稿的习惯,发表的东西,看过就丢掉,如果不是细心爱我的父亲替我一张一张地保存起来,我可能已不会再去回顾一下,当时的二毛是在喃喃自语着些什么梦话了。我也切切地反省过,这样不算很成熟的作品,如果再公之于世,是不是造成一般读者对三毛在评价上的失望和低估,但我静心地分析下来,我认为这是不必要的顾虑。
一个家庭里,也许都有一两个如二毛当时年龄的孩子。也许我当年的情形,跟今日的青年人在环境和社会风气上已不很相同,但是不能否认的,这些问题在年轻的孩子身上都仍然存在着。一个聪明敏感的孩子,在对生命的探索和生活的价值上,往往因为过分执著,拼命探求,而得不着答案,于是一份不能轻视的哀伤,可能会占去他日后许许多多的年代,甚而永远不能超脱。
我是一个普通的人,我平凡地长大,做过一般年轻人都做的傻事。而今,我在生活上仍然没有稳定下来,但我在人生观和心境上已经再上了一层楼,我成长了,这不表示我已老化,更不代表我已不再努力我的前程。但是,我的心境,已如渺渺清空,浩浩大海,平静,安详,淡泊。对人处事我并不天真,但我依旧看不起油滑;我不偏激,我甚而对每一个人心存感激,因为生活是人群共同建立的,没有他人,也不可能有我。
《雨季不再来》是我一个生命的阶段,是我无可否认亦躲藏不了的过去。它好,它不好,都是造就成今日健康的三毛的基石。也就如一块衣料一样,它可能用旧了,会有陈旧的风华,而它的质地,却仍是当初纺织机上织出来的经纬。我多么愿意爱护我的朋友们,看看过去三毛还是二毛的样子,再回头来看看今日的《撒哈拉的故事》那本书里的三毛,比较之下,有心人一定会看出这十年来的岁月,如何改变了一朵温室里的花朵。
再读《雨季不再来》中一篇篇的旧稿,我看后心中略略有一份怅然。过去的我,无论是如何的沉迷,甚而有些颓废,但起码她是个真诚的人,她不玩世,她失落之后,也尚知道追求,哪怕那份情怀在今日的我看来是一片惨绿,但我情愿她是那个样子,而不希望她什么都不去思想,也不提出问题,二毛是一个问题问得怪多的小女人。也有人问过我,三毛和二毛,你究竟偏爱哪一个?我想她是一个人,没法说怎么去偏心,毕竟这是一枝幼苗,长大了以后,出了几片清绿。而没有幼苗,如何有今天这一点点喜乐和安详。
在我的时代里,我被王尚义的《狂流》感动过,我亦受到《弘一法师的传记》很深的启示和向往。而今我仍爱看书,爱读书,但是过去曾经被我轻视的人和物,在十年后,我才慢慢减淡了对英雄的崇拜。我看一沙,我看一花,我看每一个平凡的小市民,在这些事情事物的深处,才明白悟出了真正的伟大和永恒是在哪里,我多么喜欢这样的改变啊!
《雨季不再来》本身并没有阅读的价值,但是,念了《撒哈拉的故事》之后的朋友,再回过来看这本不很愉快的小书,再拿这三毛和十年前的二毛来比较,也许可以得着一些小小的启示。三毛反省过,也改正过自己在个性上的缺点。人,是可以改变的,只是每一个人都需要时间。我常常想,命运的悲剧,不如说是个性的悲剧。我们要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固执不变当然是可贵,而有时向生活中另找乐趣,亦是不可缺少的努力和目标;如何才叫做健康的生活,在我就是不断地融合自己到我所能达到的境界中去。我的心中有一个不变的信仰,它是什么,我不很清楚,但我不会放弃这在冥冥中引导我的力量,直到有一天我离开尘世,回返永恒的地方。
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地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间的喜悦,那么我们即使不死,也在天堂里了。
【胆小鬼】
这件事情,说起来是十分平淡的。也问过好几个朋友,问他们有没有同样的经验,多半答说有的,而结果却都相当辉煌,大半没有挨打也没有被责备。我要说的是——偷钱。当然,不敢在家外面做这样的事情,大半是翻父母的皮包或口袋,拿了一张钞票。
朋友们在少年的时候,偷了钱大半请班上同学吃东西,快快花光,回去再受罚。只有一个朋友,偷了钱,由台南坐火车独自一人在台北流浪了两天,钱用光了,也就回家。据我的观察,最后那个远走高飞的小朋友是受罚最轻的一个,他的父母在发现人财两失的时候,着急的是人,人回来了,好好看待失而复得的儿子,结果就舍不得打了。
也就在那么一个星期天,走进母亲的睡房,看见五斗柜上躺着一张红票子——五块钱。当年一个小学老师的薪水大约是一百二十块台币一个月。五块钱的价值大约现在的五百块那么多了,也等于许多许多条彩色的橡皮筋,许多许多《红楼梦》里小姐丫头们的画片,等于可以贴一个大玻璃窗的糖纸,等于不必再苦写练习簿,等于一个孩子全部的心怀意念和快乐。
对着那张静静躺着的红票子,我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两手握得紧紧的,眼光离不开它。当我再有知觉的时候,已经站在花园的桂花树下,摸摸口袋,那张票子随着出来了,在口袋里。没敢回房间去,没敢去买东西,没敢跟任何人讲话,悄悄地蹲在院子里玩泥巴。母亲喊吃中饭,勉勉强强上了桌,才喝了一口汤呢,便听母亲喃喃自语:“奇怪,才搁的一张五块钱怎么不见了。”姐姐和弟弟乖乖地吃饭,没有答理,我却说了:“是不是你忘了地方,根本没有拿出来?”母亲说不可能的,我接触到父亲的眼光,一口滚汤咽下去,烫得脸就红了。
星期天的孩子是要强迫睡午觉的,我从来不想睡,又没有理由出去,再说买了那些宝贝也不好突然拿回来,当天晚上是要整理书包的——在父母面前。还是被捉到床上去了,母亲不肯人穿长裤去睡,硬要来拉裤子,当她的手碰到我的长裤口袋时,我呼一下又涨红了脸,挣扎着翻了一个身,喊说头痛头痛,不肯她碰我。那个样子的确像在发高烧,口袋里的五块钱就如汤里面滚烫的小排骨一样,时时刻刻烫着我的腿。“我看妹妹有点发烧,不晓得要不要去看看医生。”
姐姐照例捧一本《西游记》在看,我们想听故事,姐姐就念一小段。总是说,多念要收钱,一小段不要钱。她收一毛钱讲一回。我们没有钱,她当真不多讲,自己低头看得起劲。有一次大弟很大方,给了她两毛钱,那个孙悟空就变了很多次,还去了火焰山。平日大弟绝不给,我就没得听了。那天姐姐说《西游记》已经没意思了,她还会讲言情的,我们问她什么是言情,她说是《红楼梦》——里面有恋爱。不过她仍然要收钱。
我的手轻轻摸过那张钞票,已经快黄昏了,它仍然用不掉。晚上长裤势必脱了换睡衣,睡衣没有口袋,那张钞票怎么藏?万一母亲洗衣服,摸出钱来,又怎么了得?书包里不能放,父亲等我们入睡了又去检查的。鞋里不能藏,早晨穿鞋母亲会在一旁看。抽屉更不能藏,大弟会去翻。除了这些地方,一个小孩子是没有地方了,毕竟属于我们的角落是太少了。
既然姐姐说故事收钱,不如给了她,省掉自己的重负。于是我问姐姐有没有钱找?姐姐问是多少钱要找?我说是一块钱,叫她找九毛来可以开讲恋爱了。她疑疑惑惑地问我:“你哪来一块钱?”我又脸红了,说不出话来。其实那是整张五块的,拿出来就露了破绽。当天晚上我仍然被拉着去看了医生。据母亲说给医生的病况是:一天都脸红,烦躁,不肯讲话,吃不下东西,魂不守舍,大约是感冒了。医生说看不出有什么病,也没有发烧,只说早些睡了,明天好上学去。
我被拉去洗澡,母亲要脱我的衣服,我不肯,开始小声地哭,脸通红的,哭了一会儿,发觉家里的工人玉珍蹲着在给洗腿,这才松了一口气。那五块钱仍在口袋里。穿了睡衣,钱跟过来了,握在拳头里,躲在浴室不出来。大弟几次拿拳头敲门,也不肯开。等到我们小孩都已上了床,母亲才去浴室,父亲在客厅坐着。我赤着脚快步跑进母亲的睡房,将钱卷成一团,快速地丢到五斗柜跟墙壁的夹缝里去,这才逃回床上,长长地松了口气。那个晚上,想到许多的梦想因为自己的胆小而付诸东流,心里酸酸的。
“你的钱找到了没有?”我问母亲。“等你们上学了才去找——快吃呀!”母亲递上来一个煮蛋。我吃了饭,背好书包,忍不住走到母亲的睡房去打了一个转,出来的时候喊着:“妈妈,你的钱原来掉在夹缝里去了。”母亲放下了碗,走进去,捡起了钱说:“大概是风吹的吧!找到了就好。”那时,父亲的眼光轻轻地掠了我一眼,我脸红得又像发烧,匆匆地跑出门去,忘了说再见。
偷钱的故事就那么平平淡淡地过去了。奇怪的是,那次之后,父母突然管起我们的零用钱来,每个小孩一个月一块钱,自己记账,用完了可以商量预支下个月的,预支满两个月,就得——忍耐。也是那次之后的第二个星期天,父亲给了我一盒外国进口的糖果,他没有说慢慢吃之类的话。我快速地把糖果剥出来放在一边,将糖纸泡在脸盆里洗干净,然后一张一张将它们贴在玻璃窗上等着干。那个下午,就在数糖纸的快乐里,悠悠地度过。
等到我长大之后,跟母亲说起偷钱的事,她笑说她不记得了。又反问:“怎么后来没有再偷了呢?”我说那个滋味并不好受。说着说着,发觉姐姐弟弟们在笑,原来都偷过钱,也都感觉不好过,这一段往事,就过去了。
【吹兵】
那天上学的时候并没有穿红衣服,却被一只疯水牛一路追进学校。跑的开始以为水牛只追一下就算了的,或者会改去追其他的行人,结果它只钉住我锲而不舍地追。哭都来不及哭,只是没命地跑。那四只蹄子奔腾着咄咄地拿角来顶——总是在我裙子后面一点点距离。好不容易逃进了教室,疯牛还在操场上翻蹄子踢土,小学的朝会就此取消了。同学很惊慌,害怕牛会来顶教室。
晨操扩音机里没有音乐,只是一再地播着:“各位同学,留在教室里,不可以出来,不可以出来!”我是把那条牛引进学校操场上来的小孩子,双手抓住窗口的木框,还是不停地喘气。同学们拿出了童军棍把教室的门顶住。而老师,老师们躲在大办公室里也是门窗紧闭。
就是那一天,该我做值日生。值日生的姓名每天由风纪股长写在黑板上,是两个小孩同时做值日。那个风纪股长忘了是谁,总之是一个老师的马屁鬼,压迫我们的就是她。我偶尔也被选上当康乐股长,可是康乐和风纪比较起来,那份气势就差多了。
疯水牛还在操场上找东西去顶,风纪股长却发现当天班上的茶壶还是空的。当时,我们做小学生的时候,没有自备水壶等这等事的,教室后面放一个大水壶,共用一个杯子,谁渴了就去倒水喝,十分简单。而水壶,是值日生到学校厨房的大灶上去拿滚水,老校工灌满了水,由各班级小朋友提着走回教室。
牛在发疯,风纪股长一定逼我当时就去厨房提水,不然就记名字。另外一个值日小朋友哭了,死不肯出去,她哭是为了被记了名字。我拎了空水壶开门走到外面,看也不看牛,拼着命就往通向厨房的长廊狂奔。等到水壶注满了滚水,没有可能快跑回教室,于是我蹲在走廊的门边,望着远处的牛,想到风纪股长要记名字交给老师算账,也开始蹲着细细碎碎地哭了。
就在这个时候,清晨出操去的驻军们回来了。驻军是“国庆日”以前才从台湾南部开来台北,暂住在学校一阵的。军人来了,看见一只疯牛在操场上东顶西拱的,根本也不当一回事,数百个人杀声震天地不知用上了什么阵法,将牛一步一步赶到校外的田野里去了。
确定牛已经走了,这才提起大茶壶,走三步停两步地往教室的方向去。也是在那么安静的走廊上,身后突然传来咻咻、咻咻喘息的声音,这一慌,腿软了,丢了水壶往地下一蹲,将手抱住头,死啦!牛就在背后。咻咻的声音还在响,我不敢动。觉得被人轻轻碰了一下紧缩的肩,慢慢抬头斜眼看,发觉两只暴突有如牛眼般的大眼睛呆呆地瞪着我,眼前一片草绿色。
我站了起来——也是个提水的兵,咧着大嘴对我啊啊地打手势。他的水桶好大,一个扁担挑着,两桶水面浮着碧绿的芭蕉叶。漆黑的一个塌鼻子大兵,面如大饼,身壮如山,胶鞋有若小船。乍一看去透着股蛮牛气,再一看,眼光柔和得明明是个孩童。我用袖子擦一下脸,那个兵,也不放下挑着的水桶,另一只手轻轻一下,就拎起了我那个千难万难的热茶壶,做了一个手势,意思是——带路,就将我这瘦小的人和水都送进了教室。
那时,老师尚未来,我蹲在走廊水沟边,捡起一片碎石,在泥巴地上写字,问那人——什么兵?那个哑巴笑成傻子一般,放下水桶,也在地上画——炊兵。炊字他写错了,写成——吹兵。后来,老师出现在远远的长廊,我赶快想跑回教室,哑巴兵要握手,我就同他握手,他将我的手上下用劲地摇到人都跳了起来,说不出有多么欢喜的样子。就因为这样,哑巴做了我的朋友。那时候我小学四年级,功课不忙。
回家说起哑巴,母亲斥责我,说不要叫人哑巴哑巴,我笑说他听不见哪,每天早晨见到哑巴,他都丢了水桶手舞足蹈地欢迎我。我们总是蹲在地上写字。第一次就写了个“火”,又写“炊”和“吹”的不同。解释“炊”的时候,我做扇火的样子。这个“吹”就嘟嘟地做号兵状。哑巴真聪明,一教就懂了,一直打自己的头,在地上写“笨”,写成“茶”,我猜是错字,就打了他一下头。
那一阵,对一个孩子来说,是光荣的,每天上课之前,先做小老师,总是跟一个大汉在地上写字。哑巴不笨,水桶里满满的水总也不泼出来,他打手势告诉我,水面浮两片大叶子,水就不容易泼出来,很有道理。后来,在班上讲故事,讲哑巴是四川人,兵过之前他在乡下种田,娶了媳妇,媳妇正要生产,老娘叫哑巴去省城抓药,走在路上,一把给过兵的捉去掮东西,这一掮,就没脱离过军队,家中媳妇生儿生女都不晓得,就来了台湾。
故事是在“康乐时间”说的,同学们听呆了。老师在结束时下了评语,说哑巴的故事是假的,叫同学们不要当真。天晓得那是哑巴和我打手势、画画、写字、猜来猜去、拼了很久才弄清楚的真实故事。讲完那天,哑巴用他的大手揉揉我的头发,将我的衣服扯扯端正,很伤感地望着我。我猜他一定在想,想他未曾谋面的女儿就是眼前我的样子。
以后做值日生提水总是哑巴替我提,我每天早晨到校和放学回家,都是跟他打完招呼才散。家中也知道我有了一个大朋友,很感激有人替我提水。母亲老是担心滚烫的水会烫到小孩,她也怕老师,不敢去学校抗议叫小朋友提滚水的事。
也不知日子过了多久,哑巴每日都呆呆地等,只要看见我进了校门,他的脸上才哗一下开出好大一朵花来。后来,因为不知如何疼爱才好,连书包也抢过去代背,要一直送到教室口,这才依依不舍地挑着水桶走了。哑巴没有钱,给我礼物,总是芭蕉叶子,很细心地割,一点破缝都不可以有。三五天就给一张绿色的方叶子垫板,我拿来铺在课桌上点缀,而老师,总也有些忧心忡忡地望着我。
也有礼物给哑巴,不是美劳课的成绩,就是一颗话梅,再不然放学时一同去坐跷跷板。哑巴重,他都是不敢坐的,耐性用手压着板,我叫他升,他就升,叫他放,他当当心心地放,从来不跌痛我。而我们的游戏,都是安静的,只是夕阳下山后操场上两幅无声无息的剪影而已。
有一天,哑巴神秘兮兮地招手唤我,我跑上去,掌心里一打开,里面是一只金戒指,躺在几乎裂成地图一般的粗手掌里。那是生平第一次看见金子,这种东西家中没有见过,母亲的手上也没见过,可是知道那是极贵重的东西。哑巴当日很认真,也不笑,瞪着眼,把那金子递上来,要我伸手,要人拿去。我吓得很厉害,拼命摇头,把双手放在身后,死也不肯动。哑巴没有上来拉,他蹲下来在地上写——不久要分别了,送给你做纪念。
都答了,一句一句都回答了,可是不知有什么错,反而慌得很。当老师轻轻地问出:“他有没有对你不轨?”那句话时,我根本听不懂什么叫做鬼不鬼的,直觉老师误会了那个哑巴。不轨一定是一种坏事,不然老师为什么用了一个孩子实在不明白的鬼字。很气愤,太气了,就哭了起来。也没等老师叫人回座,气得冲回课桌趴着大哭。
那天放学,老师拉着我的手一路送出校门,看我经过等待着的哑巴,都不许停住脚。哑巴和我对望了一眼,我眼睛红红的,不能打手势,就只好走。老师,对哑巴笑着点点头。到了校门口,老师很凶很凶地对我说:“如果明天再跟那个兵去做朋友,老师记你大过,还要打——”我哭着小跑,她抓我回来,讲:“答应呀!讲呀!”我只有点点头,不敢反抗。
过去,每当哑巴兵被男生戏弄的时候,他会停下来,放好水桶,作势要追打小孩,等小孩一哄跑了,第一个笑的就是他。也有一次,我们在地上认字,男生欺负哑巴听不见,背着他抽了挑水的扁担逃到秋千架边用那东西去击打架子。我看了追上去,揪住那个光头男生就打,两人厮打得很剧烈,可是都不出声叫喊。最后将男生死命一推,他的头碰到了秋千,这才哇哇大哭着去告老师了。
那是生平第一次在学校打架,男生的老师也没怎么样,倒是哑巴,气得又要骂又心痛般地一直替我掸衣服上的泥巴,然后,他左看我又右看我,大手想上来拥抱这个小娃娃,终是没有做,对我点个头,好似要流泪般地走了。
在这种情感之下,老师突然说哑巴对我“不鬼”,我的心里痛也痛死了。是命令,不可以再跟哑巴来往,不许打招呼,不可以再做小老师,不能玩跷跷板,连美劳课做好的一个泥巴砚台也不能送给我的大朋友——而他,那个身影,总是在墙角哀哀地张望。
终是在又一次去厨房提水的时候碰到了哑巴。他照样帮我拎水壶,我默默地走在他身边。那时,“国庆日”也过了,部队立即要开拔回南部去,哑巴走到快要到教室的路上,蹲下来也不找小石子,在地上用手指甲一直急着画问号,好大的“?”画了一连串十几个。他不写字,红着眼睛就是不断画问号。
“不是我。”我也不写字,急着打自己的心,双手向外推。哑巴这回不懂,我快速地在地上写:“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他还是不懂,也写了:“不是给金子坏了?”我拼命摇头。又不愿出卖老师,只是叫喊:“不要怪我!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用喊的,他只能看见表情,看见一个受了委屈小女孩的悲脸。就那样跑掉了。哑巴的表情,一生不能忘怀。
部队走时就和来时一般安静,有大卡车装东西,有队伍排成树林一般沙沙、沙沙地移动。走时,校长向他们鞠躬,军人全体举手敬礼道谢。我们孩子在教室内跟着风琴唱歌,唱“淡淡的三月天,杜鹃花开在山坡上,杜鹃花开在小溪旁……”而我的眼光,一直滑出窗外拼命地找人。口里随便跟着唱,眼看军人那一行行都开拔了,我的朋友仍然没有从那群人里找出来。
歌又换了,叫唱“丢丢铜仔”,这首歌非常有趣而活泼,同学们越唱越高昂,都快跳起来了,就在歌唱到最起劲的时候,风琴的伴奏悠然而止,老师紧张地在问:“你找谁?有什么事?”全班突然安静下来,我才惊觉教室里多了一个大兵。那个我的好朋友,亲爱的哑巴,山一样立在女老师的面前。“出去!你出去!出去出去……”老师歇斯底里地将风琴盖子砰一下合上,怕成大叫出来。
我不顾老师的反应,抢先跑到教室外面去,对着教室里喊:“哑巴!哑巴!”一面急着打手势叫他出来。哑巴赶快跑出来,手上一个纸包;书一般大的纸包,递上来给我。他把我的双手用力握住,呀呀地尽可能发出声音跟我道别。接住纸包也来不及看,哑巴全身装备整齐地立正,认认真真地敬了一个举手礼,我呆在那儿,看着他布满红丝的凸眼睛,不知做任何反应。他走了,快步走了。一个军人,走的时候好像有那么重的悲伤压在肩上,低着头大步大步地走。
纸包上有一个地址和姓名,是部队信箱的那种。纸包里,一大口袋在当时的孩子眼中贵重如同金子般的牛肉干。一生没有捧过那么一大包肉干,那是新年才可以分到一两片的东西。老师自然看了那些东西。地址,她没收了,没有给我。牛肉干,没有给吃,说要当心,不能随便吃。校工的土狗走过,老师将袋子半吊在空中,那些肉干便由口袋中飘落下来,那只狗,跳起来接着吃,老师的脸很平静而慈爱地微笑着。
那是今生第一次负人的开始,而这件伤人的事情,积压在内心一生,每每想起,总是难以释然,深责自己当时的懦弱,而且悲不自禁。而人生的不得已,难道只用“不是我”三个字便可以排遣一切负人之事吗?亲爱的哑巴“吹兵”,这一生,我没有忘记过你,你还记得炊和吹的不同,正如我对你一样,是不是?我的本名叫陈平,那件小学制服上老挂着的名字。而今你在哪里?请求给我一封信,好叫我买一大包牛肉干和一个金戒指送给你可不可以?
【匪兵甲和匪兵乙】
那一年的秋天,我大约是十一岁或者十岁。是台北市中正国民小学的一个学生。每一个学期的开始,学校必然要举行一场校际的同乐会,由全校各班级同学演出歌舞、话剧和说双簧等等的节目。记得那一次的同乐会演出两出话剧,毕业班的学长们排练的是《吴凤传》。我的姊姊被老师选出来女扮男装,是主角吴凤。姊姊一向是学校中的风头人物,功课好,人缘好,模样好,而且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始终在当班长。她又有一个好听的绰号,叫做“白雪公主”。
有匪兵乙,当然,也有一个匪兵甲。甲乙两个一同躲着,一起跳出去,一齐大喊同样的话,也各自拿着一支扫把柄假装是长枪。回忆起来,那个匪兵甲的容貌已经不再清晰了,只记得他顶着一个凸凸凹凹的大光头,显然是仔仔细细被剃头刀刮得发亮的头颅。布幔后面的他,总也有一圈淡青色的微光在顶上时隐时现。
在当时的小学校里,男生和女生是禁止说话也不可能一同上课的,如果男生对女生友爱一些,或者笑一笑,第二天沿途上学去的路上,准定会被人在墙上涂着“某年某班某某人爱女生不要脸”之类的鬼话。老师在那个时代里,居然将我和一个男生一同放在布幔后面,一同蹲在长板凳上,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始终没有在排演的时候交谈过一句话——他是一个男生。天天一起蹲着,那种神秘而又朦胧的喜悦却渐渐充满了我的心。总是默数到第十七个数字,布幔外牛伯伯的步子正好踩到跟前,于是便一起拉开大黑布叫喊着厮杀去了。就是那么爱上了他的,那个匪兵甲的人。
同乐会过去了,学校的一切照常进行了。我的考试不及格,老师喝问为什么退步,也讲不上来。于是老师打人,打完后我撩起裙角,弯下腰偷偷擦掉了一点点眼泪。竹鞭子打腿也不怎么痛的,只是很想因此伤心。那个匪兵甲,只有在朝会的时候可能张望一下。要在队伍里找他倒也不难,他的头比别人的光,也比较大。我的伤心和考试、和挨打,一点关系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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