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战争作为一种制度
罗素开篇将战争概括为所有自由社会的永久性制度之一,并对人类为什么容忍战争、为什么不应容忍战争、要怀何种希望才能不再容忍战争以及如何废止进行了思考。
之所以难以压制战争,是因为战争发乎于冲动,而非对战争所能带来的好处的计算。
若能从个体利益而不是民族自豪感的角度思考问题,最明智之举就是立即以可能获得的最佳条件缔结和平。
若想维护和平,各国必须学会接受地图上令人不快的改动,但又不能觉得自己必然会在战争中第一个被打败或者觉得在让步时受到了折辱。
如果真枪实弹的战争要停止,就得有政治手段,凭此获得现在只能通过战场上的胜利取得的结果,并且各国将不得不主动承认中立者的裁决中出现的不利主张。只有通过这样的承认,并将它体现在一个各国参加的、完全有权改变领士分配的会议中,军国主义才能被永久地战胜。
对于个体来说,多年的个人谨慎要用一种放肆投入大众的疯狂来宣泄。被文明所否定的古老原始激情因压抑而愈发强烈。某一瞬间,想象和本能务越回数百年前,丛林中的野人从他被囚禁的精神监狱中走了出来。这便是战争狂热更深逐的心理层面。
除了非理性和本能因素外,其中也总有一定数量的准理性考量和被委婉地称为“思想”的东西。渴望战争的各国政府和记者认识到了战争热之中的理性要素,这一点从他们总是尽量弱化他们想挑起的战争的危险可以看出。
若和平主义既想取胜,又想显得仁慈,它就必须找到一个符合人道情怀的出路来释放现在导致各国陷人战争和毁灭的旺盛精力。
罗素将国家分为民事国家和军事国家。并将军事大国的优势概括为其增加了除非被革命席卷否则不可能爆发内战的地区。其劣势为当外部战争发生时,其影响范围更大,且助长了压迫。基于此,罗素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为了在防止战手的向时也维护自由,全世界应该只有一个军事国家。当国家之间发生争端时,这个军事国家应该按照一个中立机构的决定行事。但这前景颇为遥远。因为结成国家联盟时,除了外部压力,很少有东西能否产生团结。战争所产生的最终事实是:相当一部分人有与人冲突而不是和平共处的冲动,只有在抵抗或打击共同敌人时才可能与他人合作。
战争被光环围绕,也被传统、荷马、《旧约》、早期教育、精心编织的阐述有关问题重要性的神话以及这些神话所揭示的英雄主义和自我牺牲等团团包围。对国家的奉献也许是当今时代是深刻、最广泛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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