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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就可上台面的讲,传统文人的行为方式里,似有“名士的”与“雅士的”两橛。“名士”的特点,乃肆情,任性,于礼法、规矩、与雅道等(即那些在我们观念里,可与“文明”划等号的因素),不尽能守,其极端者乃至蔑弃。雅士则相反。他们谨礼法,重雅道,于事于物,皆有弃离粗鄙、致力精微的倾向。用现在的话说,可谓一代表了“原始主义”,一代表了“文明主义”。倘不失度的话,两者可说都体现了“中国文化最美好、最精致的部分”。但“名士”过了头,其弊在 “野”;雅过了头,其失在“伪”。由我与美国人的浅薄的接触看,“雅”的一橛,在他们是不难解的,其不易解者,是“名士”的一橛。其缘由固有文化的隔膜,却也因近代以来,中国文化的任务,乃在破立之间,故文化与政治的领袖,便多有“名士”派者,如鲁迅、毛泽东等。君子德风;风及“小人”,分寸把握不好,那结果就是“野”。 引自第1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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