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学的难题
正如康德所承认的,我必须作为自然领域中的“经验自我”存在,同时作为自然领域之外的先验自我存在。但是,既然原因的范畴只能应用于自然,那么先验自我就仍然是一直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它的自由为什么如此宝贵?康德诉诸的观点是,原因的范畴指示时间(即前后)的联系,而理性与从理性中产生的行为的联系完全不是时间上的(《实践理性批判》,94-95)。在第一部《批判》(第1版538-541,第2版566-569)中,康德关于这一点的迁回讨论并没有清楚解释,提供给先验自我的理性如何能够激起(进而解释)经验世界中的事件。 关于这些难点,康德偏爱的立场可以用以下的断言来归纳:作为无法应用范畴的纯“理智”领域的成员,我们自己的观念“对于理性信念来说总是有用且合理的,虽然所有的知识都止步于这个领域的门槛”(《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462)。与此同时,康德继续认为人类自由的悖论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永远不能通过理论理性解决这个问题,尽管实践理性向我们保证它有解决之道。然而,我们必须承认“纯粹理性有权扩充自己的实践运用,这种扩充的程度在思辨运用中是不可能的”(《实践理性批判》,50)。所以我们可以放心地接受实践理性的裁断。当然,我们可以一直重新提出自由的问题:于是变成“实践理性是如何可能的?”我们知道它的确可能,因为如果没有它,我们观察世界的视角将会消失。但是“纯粹理性如何成为实践的——要解释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人类理性能力的范围”(《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461)。 引自 5 绝对律令…………………………………………………………………………………………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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