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
歌德尔对智能的认识及理解与中国哲学史上人们对《道德经》开头的两种不同解读十分相似:一是“道可道,非常道”,即凡是能被言说的道,就不再是永恒的本源之道,就像世上每一个能被看到的具体的圆形,都无法符合圆形的抽象定义一样;二是“道,可道,非常道”,即道有三种形态,自然中可执行的道(算法之道)、只能说出来的道(语言之道)、只能想象出来的道(想象之道)。总之,“道”一经说出,就不是本来的自然之道了。
哲学家伏尔泰曾说:“定义你的术语……否则我们将永远无法相互理解。”然而,前文的讨论使我们认识到,即便有了定义,我们在语言和想象层面上可能也无法彻底理解。而且,正如本书所言,在人工智能领域,“智能”“思维”“意识”“认知”“情感”等术语很难定义,且至今没有达成共识。这也正是20世纪的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在其“3C”理论中所阐述的:在人类语言词典及其多维结构里,我们进入一种本质上不可公度(8)、不可比较、不可交流的境地。或许,在量子力学中的“薛定谔的猫”或海森堡的“测不准原理”之外,我们在智能的AI、LI、II层面上是否分别存在各自的“算不清原理”“说不明原理”“想不准原理”?
回到侯世达对人工智能的“过激反应”这一问题,我想再用世界围棋高手柯洁的例子加以说明。在李世石以1:4输给AlphaGo之后,柯洁发表了迫不及待想要挑战AlphaGo的声明:“就算AlphaGo战胜了李世石,但它赢不了我。”在以0:3的比分负于AlphaGo之后,柯洁浑身颤抖,只想大声痛哭,认为AlphaGo实在太完美了,并称它就是“上帝”。我记得在《时代》杂志上首次看到这一报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上帝?谁的上帝?反正不是我的上帝。”在我看来,柯洁的反应与侯世达是一样的,是专业执着后的应激错构,我们没有因为柯洁的失利而对AlphaGo感到畏惧,也无须因侯世达而对人工智能感到担忧。实际上,我认为,对这类问题进行持续深入的讨论应是哲学家或有闲阶级培养智能科学素质的脑力练习,专业人员更应关注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的合法、合规、合理与合情问题。
说明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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