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需要被解释的对象。解释的对象就是“文本”。但以往把“文本”理解成文字流传物(对古典文献和H.B的解释)。伽达默尔承认其他解释对象的存在,但他仍然得出了“文字流传物”在解释学中具有优先地位的论断。
但利科把精分阐释成一种解释学时,就需要把“梦”当作文本。通过引入现象学的“意义”“意向”概念,他扩大了“文本”原有的概念,文本成了意义的载体。他将“文本”与“意义”之间关系的渊源直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
不仅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中世纪的哲学已经扩大了原本局限在B注解的“文本”概念,整个自然界可以称为“自然之书”……归根到底,文字表达的是意义,是意义的载体,而那些非文字的形式之所以可以成为解释学的对象,是因为它们表达了意义。正是这点的相同,使得我们能将文本概念扩展到象征、梦、行动和艺术作品中。利科进一步指出,这些非文字的东西之所以具有意义,也是因为它们进入到语言之中。除了梦以外,他讨论了象征的另一种形式:有关大地、天空、生命、树木等宇宙象征,这都是些自然物,本身无所谓意义,它们之所以进人解释学领域,是因为他们进入了人类的话语,从而使它们具有了特定的意义。
梦的解释就是用一个清楚明白的文本代替晦涩难解的文本。“以另一叙事(以及语义和句法)代替梦的叙事”
精神分析的话语是一种混合话语,一方面,是意义与意义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对梦的形成机制的说明,是力量的话语,(“解释学和能量学的混合话语”或“欲望语义学”的话语)。梦恰恰处于意义和力量的交汇处。意义的话语不能完全取代力量的话语,如果没有能量学的说明,意义的解释也无法完成。
利科认为,马克思、尼采和弗洛伊德的思想虽然有很多不同,但在一点上是相同的:对“虚假意识”的揭示。对他们而言,寻找意义不再是拼读出意义的意识,而是辨读出意义的表达。所以,这三位大师都在实践着解释学的原则(都是“还原的解释学”)。
象征的三个区域:1.宗教现象学(仪式神话-显圣的verbum语言)2.梦(私人考古学;重复的神话学主题;欲望不受限时的表达)3.诗的想象(并非形成意象的能力:
宗教现象学“中立”的描述而非还原的意愿p23
悬置绝对现实之不可能
矛盾的誓愿:
恶的象征从拯救的象征中获得真实意义
每一个象征属于意义整体 33
Mythos—Logos 没有争辩就没有注解
统觉缺乏自明性,是感受而非理念,Kant:统觉伴随着我所有的表象但不是对自我的认识,不能转变为对实体性灵魂的直觉36
反思是对我们生存努力和存在欲望的占有,这种占有是通过见证这种努力和欲望的作品而进行的。38
在设定自身时,反思认识到它无力超越我思的空幻和空虚的抽象,明白有必要通过辨读散失在文化世界中的符号重新恢复自身。39
解释学的象征概念和符号逻辑的符号概念的对立
寻找象征和反思的中介时,我们相信已经解决了神话和哲学的二律背反,但这个中介不是既定的,而是有待建立。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