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理想
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的论证,是以大工业造成的生产力为前提的,他们坚信生产无限发展的可能性。一方面,任何人不能把自己在生产劳动中所应该参加的部分推到别人身上,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
恩格斯的论述至少有三个要点:第一,生产高度发达和产品极大丰富是社会主义的基础;第二,阶级划分实质上是社会分工的一种表现形式,阶级消灭的前提是固定劳动分工的消除;第三,分工的消灭与劳动乐生密切相关。 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评,事实上是对短缺这一核心问题的批评。但在米塞斯看来,(资源和时间的)短缺是人类的宿命,劳动分工的存在是永恒的自然现象,劳动乐生是不可能的。而固定的社会分工就意味着社会划分为阶级。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否兼容这样一个一般性问题,在米塞斯的语境下转换为公有制与生产要素市场能否兼容这样一个更具体的问题。事实上,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成败的关键。 尽管可以在各种场合大唱赞歌,在学校和教堂大肆鼓吹,还有荣誉称号、物质奖品甚至同胞的祟敬,等等,最终还是导致工作上的敷衍塞责,绝不会使人尽心尽力。 经济计算本质上是经济关系、经济利益的协调,是整个机制的动力问题。
与米塞斯的误解不同,劳动不是对产品价值进行自觉计算的尺度,劳动价值论不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但就如何把不同质的劳动简化为统一的尺度以作为社会主义的分配依据而言,确实有着需要探讨的问题。
在商品经济中,第一,社会分工的存在,第二,不同生产者之间有着不同利益,正是同时存在着这两个条件,使得等价交换成为必要,使得作为价值化身的货币的产生和使用成为必然。理论上的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全社会占有,这是社会经济关系的根本变化,但对于劳动交换来说,这种变化所改变的只是交换的内容或范围: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不再是交换对象用马克思的话说,“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为个人的财产。” 问题是,我们能够认识和控制劳动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条件吗?交换这种自发规律如何成为人们手中的自觉工具?
固定劳动分工不消除,按劳分配就至多是一个有待验证的经济学假设。历史上许多自发形成的社会和经济制度,其有效运行可以无需理论之助。但对于一个自觉设计的社会制度的有效运行来说,科学的理论说明便是一个必要条件。按劳分配便是这样一种自觉设计的经济制度。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没能实现真正的按劳分配,绝非偶然,重要原因之一是,理论说明和制度设计原本就有缺陷。 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使用价值生产中所需的活劳动愈来愈少,这意味着,单位使用价值中的价值量将日趋减少。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应用趋向于使生产完全自动化。自动化的发展将使劳动者日益脱离使用价值的直接生产过程,从理论上说,这一过程的极限是机器的自我复制和升级,从而使生产过程不再有人的参与,由此,使用价值中的价值量从而剩余价值量趋向于零,而没有剩余价值就没有资本主义,就是说,即使没有任何其他因素的干预,资本主义也会随着生产自动化的发展而自行消亡。 按劳分配不过是按要素分配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的特殊形式。它是生产资料要素归社会占有而劳动力要素归个人占有条件下的消费资料分配方式。 没有资本的投机,就没有有活力的经济行为。可以把资本当作内存一样去管理,资本家像程序一样去使用内存吗?
马克思的基本原则:阶级决定思想,社会主义必然来到,不能像乌托邦社会主义者那样为社会主义建设提出明确方案。
马克思主义取得的空前成功,是由于它承诺要实现那些自远古以来就埋藏在人类灵魂深处的渴望和梦想。它许诺了一个人间天国,一个充满幸福欢乐的至福乐园。 引自第17页 自由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富足→公平
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公平→富足
在米塞斯看来,集体主义是政治而不是科学,它传播价值判断,是暴政的外衣。
马克思主义总是至少用两种方式观察一切事物,通过虚构的辩证法来调和这些观点。最常用的手段是,根据一时之需,使用那些可以赋予多重含义的词汇。这些词汇被用来从事让人想起拜物教的崇拜,同时作为政治口号迷惑大众的心灵。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实质上是一种词语崇拜。这种信仰的每一条教义都体现在对一个字眼的崇拜上,它的双重甚至多重的含义使它有可能集不同的观点和要求于一身。 引自第90页 一夫一妻制是资本主义计算方式向家庭渗透的直接表现,为了从法律上保护妻子的财产,夫妻关系被承认为契约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婚姻是让个体适应社会秩序的手段。这种秩序为他划定了带有各种任务和要求的活动领域。
如果女权运动追求的是男女法律地位的平等,如果它追求的是妇女的法律和经济自由,使她们能够依照自己的喜好、愿望和经济状况去发展和行动,那么就此而言,它不过是主张和平的自由进化的伟大自由主义运动的一个分支。一旦它越过这个界线攻击社会生活制度,以为这样就能排除天生的障碍,它便成了社会主义的精神产儿。因为社会主义的一个特点就是,它要从社会制度中发现不可改变的自然事实的根源,它要通过改造这些制度去改造自然。 引自第113页 社会主义社会必将实施的精神生活的国有化,肯定会扼杀一切精神进步的可能性。进步是不能组织的。
社会主义并非意味着消灭国家,而是国家权力的无限扩张。 引自第270页 国家社会主义把个人的功德和等级作为分配的基础……只对大企业实行国有化……在农业和中小企业领域,私有制至少在名义上继续存在。 引自第274页 工团主义被理解为以实现一个使工人成为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社会为宗旨的运动……工人希望成为企业的主人……不是全体工人成为全部生产资料的所有者。 引自第303页 普通人只要一想到改善社会状况,在他的想法背后总是在着一种以恢复财产和财富平等为目的的物品再分配,这是所广受欢迎的社会化方案的基础。 引自第305页 有关社会存在的一切较为古老的观点,都受到人类命运观的主宰,然而社会科学是以摆脱这种习惯,摆脱一切价值评估为起点的。不应该预设后来的阶段是更高级的阶段。
图式化和分类本身没有认知价值,一个概念的科学意义来自于它在所属理论中的功能。
阶段论对于社会学研究毫无用处。 引自第340页 技术的发展取决于社会条件,每个时代的技术进步,只能达到它的社会分工已达到的阶段所能允许的程度,只有在分工已经为技术的应用开辟了道路的地方,技术进步才成为可能。 引自第344页 社会范围更大,更多的人被纳入分工,成员之间的联合更加紧密——社会更发达。
无产阶级的团结不是来自阶级地位,而是来自阶级战争的意识形态。作为一个阶级,无产阶级在社会主义之前并不存在。 引自第386页 穷人和富人的差别,在许多方面比工人和企业家的差别更有助于我们对社会状况的了解。决定一个人生活标准的是收入水平,不是他同生产要素的关系。只有当他作为生产者的地位影响到他的收入水平时,他这种地位才具有重要意义。 引自第398页 历史经验从不自我评价,它本身需要被某种先验建构的理论观点加以解释。历史只是一连串的事实吗?还是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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