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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瘟疫
百年来,甚至从更早开始,凶杀案件便蹂躏着美国黑人族裔。然而,主流群体充其量是抱着好奇的心态来看这件事的。至于数千普通人为此承受的巨大痛苦,人们视若无睹,也毫不在意,对案件定论不过像走过场一般讨论一番,具体伤亡损失也鲜有记录。 应对这类多发且集中在黑人当中的杀人案,美国社会所做的努力可谓疲软无力、支离分散又缺乏资金,更何况常因意识形态、政治及种族敏感等因素而扭曲。若是杀人案引发社会关注,关注焦点又会被放在大规模枪击事件或名人谋杀案上,偏离死亡人数最多的群体一一黑人。 在美国,黑人是犯罪的最大受害人。他们受到的伤害最严重且最频繁。黑人仅占全美人口的6%,可受害人数却占受害人总数的40%。虽然人们常常谈起美国的犯罪,但他们往往掩饰一点——受害人中的大多数不是妇女、儿童、婴儿或者老人,也不是工作场所或学校枪击事件的受害人,而是成群的美国黑人。其中很多黑人是失业人口,而且与刑事案件有牵扯。每一天、每一座城市都有黑人被杀害,年复一年,尸身数以千计、堆积成山。
本书只想传达一个简单的道理:如果刑事司法制度无法强力回应暴力伤人和暴力致死,那么杀人即会生根蔓延。
坦率面对美国杀人案件的始末,是我们在认定这样的事不容姑息,并承认长期以来黑人没有得到美国法律的充分保护方面迈出的第一步。
第四章 多难的族群
一名优秀的警察或者说一名优秀的警探需要聪明机灵、反应迅速,但不一定需要学富五车或分析能力极强。记忆力超群、应变能力强、对人感兴趣以及精神放松,即活泼开朗,能确保活跃的人把一项让别人感到精疲力竭的工作做得很好。
在这里,语言同样是战场。不止一位父母反对诸如“帮派暴力”这样的委婉说法,因为这样一来,他们所爱之人就被贴上了被社会抛弃的标签,或者他们作为“无辜受害人”的立场便会被削弱。
“‘帮派成员’是一个新的黑人词语。”像“有危险”这样的词更是糟糕,它们把受害人与罪犯搅和在了一起,令人无法分辨。
他们不知疲倦地工作,每天加班加点,甚至导致婚姻破裂,同行里中风和心脏病频发。
很难把工作和私生活撇清。警探们感到他们在进行一场看不见的战争。那时候,黑人和拉美裔毒贩、歹徒在社区内互相开枪袭击在人们的印象中已经成为常态,也都不是什么新闻了。
可对警官们来说,警探工作就像一位高级别官员所称的那样“完全是无用功”,从而否定了这一整体机制。他们认为预防犯罪更有效用,因此,预防巡逻、团伙扫荡等项目似乎总能在调查中获得竞争优先权。
在这样的重压之下,唯一值得说道的便是它造就了一些鲜有人能匹敌的刑侦专家。全美上下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名刑警敢称他们对杀人案的熟悉程度能够比肩洛杉矶警察局南部分局和牛顿中央分局的那些“刑侦专家”[插图]。在纽约、底特律和华盛顿特区,也许存在这样的警探——他们从多年的办案经验和数十起杀人案中积累了不少心得。这样的警探能够成为专家并非因为处理过各种各样的案件,而仅仅是因为经手的案件基本上大同小异。
贫民区里鸡毛蒜皮的摩擦都能演变成暴力,就好像法律缺失,人们没有别的办法来解决争端一样。负债或竞争商品和女人——尤其是女人——导致了许多杀人案。然而,侮辱、告密、酒后哗众取宠以及聚会上不受欢迎的客人,也都是常见的杀人动机。小小的冲突将人们划分为敌对的阵营并引爆宿怨。任何怨怼的情绪似乎都有爆发的可能:当彼此对立的两人偶然相遇时,相互之间的怨恨便如烈火燎原般席卷而来,在大街上或酒馆里爆发枪战。而复仇的欲望则是主要的杀人动机:在一些地区,为谋杀复仇被视为必行之举。然而,令人震惊不已的是,人们堂而皇之地讨论这种事,甚至在葬礼的布道台上讨论它的优点。
自古以来,对于“男人斗殴”的问题——在缺乏可信的法律权威的情况下,男人以杀戮定纷争、复前仇——人类一直在思考,可始终不得其解。“罔顾法纪的族群都是蛇鼠一窝”这种言论未免太过笼统。但我们无法忽视,在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下,似乎有一种共同的借口被用来粉饰无法无天。
许多学者认为,在文明苏醒的朦胧时期,法律自身不断发展是回应合法的“自我救助”,即人们渴望自己动手“算总账”。粗糙的司法逐步让位于国家有序的暴力垄断。一些现代民主国家的杀人犯罪率较低也许是人类历史上的一种反常现象,因为它们并非通过任何正式行为建立起来,而是如学者艾瑞克·门克宁所说:“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个人自愿放弃自己隐性的权力而将其上交国家。”虽然既有不少对这种观点的质疑,也有不少相近的观点,但是历史向我们展示的是:罔顾法律也是自有它的规矩的。这样看来,杀人案蔓延只不过是个别犯罪活动的扩散,它们是由法律缺失所导致的整个互动体系的一部分。而欧洲历史则为我们提供了一整套建立在个人复仇、家族仇恨、羞辱性仪式,以及各种形式的报复和部族暴力基础上的粗糙的司法制度,杀戮频发也占该图景一隅。在狩猎民族和其他没有完善司法架构的社会中同样存在关于高频杀人案的记录。
为了解决此类背景下的案件,刑警们必须在民间接受锤炼。他们得清楚各种隐秘的俚语和用作象征的侮辱性话语,并在数不清的绰号和别名之中游刃有余;得理解人们对被贴上“告密者”标签的惧怕;得有能力一一解开缠着每个案子的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复杂的家庭关系、“未婚夫”、少年爸爸,甚至是流浪狗。刑警们必须学会撬动官僚主义的杠杆——在受了多年的漠视后它都生锈了。他们还得学会高效、高速地工作,同时处理多起案件。将一件发生在贫民区的杀人案一点点拼凑起来并不是线性的渐进式任务:就像所有电视剧里演的一样,一条线索引出另一条,再引出下一条。它需要侦查人员来回探索并回头翻查,就像蜘蛛织网似的。目击者说谎、改口或是失踪都有可能发生,他们口中的故事往往也是前言不搭后语的。成功的案例都是由交叉的佐证点编织而成的,而不是直线的讲述。
第五章 清案
死刑研究显示,相比于被告的种族,受害人的种族对案件宣判影响更大。杀害白人的凶手被判处死刑的概率更高,而杀害黑人的凶手受到的刑罚更轻。
无数人重伤瘫痪、昏迷不醒、脑部受损或是被迫在结肠造口袋的辅助下度过余生,而这些人大都是黑人。据官方统计,约有40%的恶性袭击案件得到“清理”,但其中有半数并未将嫌疑人逮捕,这些都属于“另行结案”的那类案件,通常是因为受害人拒绝作证。
那时候,口头威胁也十分猖獗,象征性的侮辱和带有性意味的羞辱使其更为恶劣。小偷小摸、“搜人口袋”、抢金链子、脱人裤子等行为对不注意这些行为所隐藏的信息的人来说带着隐隐的致命威胁。被人“偷袭”或“打了一顿”是街道日常词汇的一部分,“一不留神被逮了个正着”意思是放松了戒备,“露了个脸”意思是打了一架,而帮派暗话“DP”是“纪律”一词的缩写,意思是因某事把某人狠狠教训了一顿。
第七章 好人与傻瓜
有时候,警察们会尽量克服种族偏见,消除自己心中的种种疑虑。尽管社会上几乎没有人愿意谈论种族问题,但对于不少警察而言,黑人居民要比拉美裔居民更倾向于暴力。他们看到的情形如此,各种数据也证实了他们看在眼中的一切。但几乎没有警察愿意相信,在某种程度上,黑人天生崇尚暴力。
贫民区的警务工作非常耗费心力,它要求与众不同的脾性、充沛的精力和超高的侦查能力,这也是南洛杉矶刑侦部门人员流动极为频繁的原因,
第八章 证人和影子法律体制
目击者决定出庭作证是杀人案起诉过程中最令人揪心,也最让人激动的一个方面。目击者不仅在面对警察时泪流满面,在证人席上也会哭个不停——这样还算进展顺利。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往往又不承认自己看到了案发当时的情形,也有不少目击者在拟定审判听证日期的空档离奇失踪。
实验室对大多数街头谋杀案件的侦破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确定一名男子是因中弹身亡哪里需要动用高端的科学实验室。 事实上,这些案件的侦破往往依靠证人,并且有时候只能依靠证人。
20世纪60年代以来,加利福尼亚州政府提供资金给证人到别的地方重新安家,以此来保护证人的安危。但是,钱很少,一般来说只有几千美元;加利福尼亚州的这个项目只是提供搬家的费用和几个月的租金,而并没有给证人提供长期的帮助,让他们能够在新的地方开启新的生活。 不仅如此,只有当目击者同意参与公诉后,政府才会批准这笔资金;而有些目击者不愿作证,因此警探们便无法用这笔款项将他们送到安全的地方之后再开始询问。而要让目击者的亲属也移居别处就更加困难了。目击者经常会担心年迈的祖父母是否安全——老人们一般有自己的房产,因而不符合迁居要求。 最后,该项目也没有考虑到很可能目击了杀人案的底层居民的情况。这些人往往是流浪者、瘾君子、妓女、帮派成员或皮条客,他们依靠特定的黑市存活,或在角落里卖毒品,或在巷子里玩弄伎俩,而人们往往认为这些人的选择不负责任。 对于这些扭曲的灵魂而言,证人迁居项目并没有多大帮助。
对证人的报复行为究竟到了何种程度确实很难量化。
当然,针对帮派成员的威胁和攻击是关于证人安全问题的统计的核心,因此,就这方面而言,它也正如其他方面一样,重心完全是颠倒的:体制最薄弱之处恰恰是其统计数据反映的峰值问题。
刑警们总是在道德上设法说服人们配合调查,不论人们有多害怕。但是对许多目击者来说,作证往往会令其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他们要在自己和亲戚朋友的安危与对国家的义务之间进行选择。
恐惧似乎使没有犯案的目击者成了同谋。许多杀人案的目击者在面对警察时流下眼泪。他们会一边道歉,一边拉上窗帘,或不安地低声恳求警察不要在白天来找他们。很多时候,警察对那期间目击者到底遭遇了些什么一无所知。
虽然黑帮看起来是毫无意义的、走向自我毁灭的组织,但是其存在的原因却并不难理解:少年和成年男子总是倾向于组团自卫,希望在人数上占得先机。在国家垄断暴力的情况下,这样的团体却没有受到约束,那么只要条件允许,它们就会斗殴、犯罪,甚至演变成派系统治。从根本上来说,黑帮的存在是法律缺失的结果,而非其成因。
谈到早期的欧洲法律,法律历史学家詹姆斯·惠特曼曾说,国家的官员们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在“复仇文化”渗透进中世纪社会时,谋杀往往源于长期不和。村庄范围都很小,一般来说,大家都知道是谁杀了人,但没人愿意在法庭上发声。惠特曼认为我们的现代法律程序中的许多方面,比如陪审团达成统一后一致判决,实际上都是为了诱导合作而设立的,这些制度保障了那些不愿作证以及担心遭到报复的人的安全,并给他们提供了“道德安慰”。 虽然惠特曼的这一观点带有中世纪神学倾向,但在其他方面,斯凯格和他的同事们体现了惠特曼所说的道德安慰。他们之所以能攻破证人的防线,是因为洛杉矶的南中央从法律角度上讲,就是中世纪复仇文化的一种翻版,一种现代化之前的场景设定。
第九章 死亡通知
有的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无数偶然的观察不断累积,最终给处理杀人案带来一种道德层面的启发,而其他警察部门往往不会涉及。现在,斯凯格意识到自己的调查工作是对黑人社区的一种深切需求的回应,对此,他比以前有更深的感触。而相对来说,这也反衬着另一种观点。比如,阿瑞纳斯就常常批判这一地区的黑人居民价值观粗俗。可斯凯格说,沃茨杀人案的涉案人员一般都是普通居民,他们只是被困在了法律缺失的牢笼里。他认为,在很多显而易见的“屈从于”暴力的背后潜伏的是威逼、胁迫。有时当抓住一名年纪轻轻的杀人凶手时,斯凯格会想,如果这个嫌疑人在“四个街区外的地方长大”,事情也许就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的。
第十四章 任务
追捕一名杀人犯何其惊心动魄,案子进度越往后越可怕。将暴力罪犯置于刑事司法的制裁之下是国家需要履行的最危险的任务之一,而对一线工作人员来说,危险源于内心深处。斯凯格推测有些表现一般的同事可能是被潜意识里的一种恐惧束缚了。逮捕每进行一步,压力都会增大;而没有抓到凶手反而有更多安全感。
引用历史文献中那句出人意料又不同寻常的话来说,就是白人“掌控法律”,黑人一无所有。正规法律将黑人置于其中只不过是为了控制黑人,而并非为了保护他们。只要受害人是黑人,那么轻罪打压,重罪放任。约翰·多拉德在20世纪30年代曾是密西西比州的一名研究员。他推测说,黑人之间的内斗是白人设计的产物,或者说至少他们在直觉上达成了这一共识。他写道:“人们不禁猜想,让黑人群体中暴力频发,这么做如果不是为了实现白人阶层的目的,还能是为了什么?” 白人侵犯黑人却不受惩罚与黑人之间互相杀害也许看起来并无明显联系。但是,当人们失去法律保护并陷入绝望的困境之中时,他们互相敌对的可能性将会更高,而不是更低。法律缺失之地令人心生恐惧;如果人们可以对他人为所欲为,就会产生足够多的恶霸让现实丑陋不已。美国人怀念曾经的乡村环境,并且对社区这一理念无比看重,因此受压迫的人不能联合起来、相互扶持的观点同美国神话背道而驰。但社区孵化出的“团体公正”,却滋生着仇恨与争斗。仅仅因为肤色相同就被胡乱凑成一团正是黑人在种族隔离中遭受的其中一类不公正待遇。 除此之外,白人还注意确保黑人之间的团结极易瓦解。他们招募黑人当间谍,支持“他们的黑人”凌驾于其他黑人之上,甚至在白人的战争中把黑人当作棋子,让黑人互相残杀。无论对何种肤色的人群来说,南方都是各类刑事案件的发酵地。在那里,各方激烈争夺作为战利品的法律。然而,黑人始终处于严重割裂状态,他们根本没有任何正规手段来决断内部纠葛。尽管如此,他们也要经受法律鞭挞,无论是其作为还是无所作为。法律只是恐怖主义暴力运动的系统延伸,在给重建画上句号的同时也剥夺了黑人在宪法中享有的权利。
能够震慑犯罪活动的并非严酷的刑罚,而是惩治坚定、迅速
第十六章 目击者
米德基夫的故事在南部地区的妓女中非常常见,它听起来并不纯洁,充满戏剧性而又单调乏味。这些故事似乎以相同的方式开始——少年时遭强暴或遇骚扰;而又以相同的方式结尾——长大后卖淫,为满足毒瘾而不得不接受愈渐低廉的性交易。而故事线的尽头,是一个个满面愁苦、牙齿脱落、无家可归的女人漫无目的地徘徊在大街上,在巷子里提供性服务。
第十七章 “大宝贝”
斯凯格其实并不理解为什么犯罪嫌疑人会交代自己的罪行。而拉巴贝拉认为任何人——包括杀人犯——都会受到情感的驱动,因而他对此有一番见解:犯罪嫌疑人往往由于负罪感而招供。他说,杀人必然会导致沉重的心理负荷;下手的人除非极度冷酷无情,否则都将被这种心理负荷击溃。
戴维斯三言两语地解释,好像这很明显似的,甚至可以说是不言自明的事儿:一名黑人男子若企图杀害敌对帮派的人,首要之事便是瞄准其他黑人男子。而这就是布莱恩特之死的根本事实。虽说其他因素也有影响,比如他生活的社区、选择结交的伙伴,以及那天傍晚戴的帽子。但抛开交友不慎、做事不经大脑、行为不够慎重等等缘由,真正导致布莱恩特死亡的实则是他自身无法改变的事实:生而为黑人。碰巧的是,布莱恩特的肤色并不深,他有一半哥斯达黎加血统。可这又如何?在杀了他的人眼里,布莱恩特·特内勒的身上早已烙下历史的印记。他是黑人,一出生就被认定成“战士”,不管愿不愿意都得应征进入艰难度日的“法外”生存体制。
第二十一章 受害人一方
库里异常清楚,这份工作的核心便是剪不断、理还乱。刑侦工作也因此与众不同,与民众紧密相连:处理麻烦、平息争吵、安抚不平。而在洛杉矶警察局总部,犯罪变成了地图、数字和抽象分析,即所谓的“标记治安”,其中一名警探称,对法律执行来说,最重要的是预判。然而,在内森·库里执勤的89街和百老汇大道附近,犯罪活动发生在个体身上,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仿佛人人都与他相关。库里不是法律执行的工具,像飞机一样盘旋于高空,地上的一片模糊茫然,将受害人和嫌疑人一股脑儿全都当成围城里晦暗的“危险因素”。库里早已学会在这“深陷绝望的社区”中穿行,直视这里的居民,站定一方,并在其身后全力相助。伤在他们身,伤在库里心。他的使命在于让法律在这群受难的活人之中“安营扎寨”,将法律从那高不可攀的空中径直送入沃茨的家家户户。
洛杉矶警察局的领导们经常使用下属不会用的专业词语,比如“受害人研究”、“偏见”、“汇集”资源,以及“大规模”应对。这些词语大部分指的是大量部署警察,叫住行人进行搜查,以及展开假释、缓刑调查。为此次清洗行动调来的警察包括从地铁警队的精英到港口区的交警,并且后者并不乐意从常规职责中调离。南部分局的警长对此类攻势带来的影响颇为敏感,并着实担心暴力带来的伤亡。他们实在无计可施,就像在其他方面被迫接受市民监督、回应公众的期待以及响应政策一样,他们只能在白天“积极”防治、“打压”犯罪。
第二十四章 人间蒸发
如果街上的每一起针对黑人男子的谋杀或严重伤人案都能被有斯凯格那般充沛的精力与坚毅的决心的警探展开调查——怀着受害人是自己的孩子的心境,或者将受害人当作我们无法忍受失去的人,那么状况会有所不同。如果司法制度多年来保持高水平的案件清理率(斯凯格确信这一点完全做得到),且认定总体清理率没达到40%便是失败的,那么暴力不会如此频发,受害人也不会如此不受重视,布莱恩特也许不会死得那样无人知晓、无足轻重。布莱恩特一案代表了所有这类案件。当然,有的时候,正如警探所说的,情况就是这样:地上只有零星的弹片,没有证人愿意协助。然而,布莱恩特一案强烈表明,还有更多这类谋杀案可以破获,远高于那惨淡的清理率——无论是伤人案,还是杀人案;也表明斯凯格一辈子追踪的那个“怪物”并非不可战胜。
那个“怪物”源于人性中最为残忍、最为恶毒的一面。它让几代美国黑人深陷痛苦的泥潭,仿佛墙上的影子,放大为其本体的几倍之大,因为人们不愿正视黑人被杀问题的本质:由于国家没能牢牢掌控暴力,一群人深陷苦难。“怪物”的形成并非由于遭受苦难的群体心肠歹毒,而是由于法律系统薄弱,长久以来没有将黑人受伤或殒命的案件置于法律执行的中心地带,先是失责于美国南方,再是失责于种族隔离的城市。那些命案没能破获,于是年复一年,暴力侵害一起又一起地堆积起来,黑人男子死于枪杀却没人回应,也没人真正在乎。
尾声
在推动谋杀案数量下滑的因素中,有些是客观因素,有些是积极因素,但也有一个消极因素。洛杉矶市的人口变化显然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推动力,黑人人口正迅速消失:黑人曾占该市人口的近1/5,但在2010年的人口普查中仅占9%。随着黑人居民分散到各个周边城镇居住,洛杉矶市的黑人人口数量逐年稳步下降。从某种程度而言,他们也带走了高凶杀率。这一改变恰好符合隔离居住呈现大幅缓和的局面[插图],而正是隔离滋生了“围城”之中居高不下的谋杀率。黑人终于开始融入流动性更强、更多元的社区当中,因而“怪物”正节节败退。这一变化也许部分得益于相关政策的发展:贫困黑人,尤其是黑人男性享受的公共福利有所提高,它主要以附加保障收入(提供给残疾人的保障金)的形式发放。这么做的其中一个原因是监狱改革的需要。2005年出台的联邦《第二次机会法》鼓励政府加大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二次入狱的囚犯提供附加保障收入;许多囚犯有资格获取该项保障金,因为加利福尼亚州1/3的囚犯经诊断患有精神疾病。正如我们看到的,自主独立正对抗着凶杀案。发到人手上的现金效果明显:在过去的十多年里,笔者看到附加保障收入改变了洛杉矶南中央的方方面面,而生活困顿的黑人的改变尤为突出。相关统计也支持这一观点:2009年,附加保障收入中登记在册的劳动年龄黑人比例为对应人口比例的近两倍,而在15至17岁领取附加保障收入的青少年中,约有1/3为黑人后裔。领取附加保障收入的美国黑人比其他领取人相对更贫困,接受过大学教育的可能性更小。这也表明这笔钱确实落实到了城市贫困居民的手里——包括历来被排除在社会福利项目以外的成年男性。于是,金钱转化为自主。经济自主就像法律自主一样,通过减少彼此间的依赖以及降低发生冲突的风险来分离凶杀案集中之势。许多贫困的黑人申报自己是“残疾人”——其中不少人患有精神疾病,比如注意障碍和双相障碍。这对曾经挣扎在经济边缘地带的赤贫人群来说意味着前所未有的收入来源。对一名犯过重罪且失业的黑人来说,每月800美元的收入无疑能从根本上改变其生活;兼具风险和利益的各类犯罪在他眼中必定跟此前意味不同。现在,他能搬去其他地方,离开狐朋狗友,减少犯罪频率,不再参与斗殴。当然,不少人会批判这一举措,谴责附加保障收入的开支巨大。然而,对这样一个拯救了无数条生命,使之免于被杀或重伤致残的项目,笔者无法横加指责。
总体而言,美国人比过去更加安全,这一现象无疑是人们乐见其成的。但任何关注洛杉矶县或其他地方凶杀案的人仍然不能忽略:黑人男性仍然一边倒地成为受害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一点一滴、实实在在的努力。虽然人们可能对不同的补救措施,特别是关于如何平衡预防和应对两项举措产生分歧,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问题的解决早已迫在眉睫。
作者后记
一瞬间,我仿佛看到这些数据真实地呈现在我眼前,我可以切身感受它们,而不仅仅是从纸上看。一具具遗体、一个个垂泪的亲属、一名名睡眠不足的警探都和我硬盘里的数据点相关联,仿佛在本县4000平方英里之地穿行的我实则驾船穿过Excel文档的汪洋大海。
因此,虽然数据很重要——毕竟,黑人男性当中凶杀案频发正是激励我撰写本书的缘由,但我同约翰·斯凯格一样,更加关注实地调查以及真实生活的自然样貌。当然,本书是我尝试叙述所闻之事,罗缕纪存一起真实发生的案件,尽管不曾目睹。
译后记
他们始终趋于同族而聚居,带来的非但不是期盼中的凝心聚力,反而是屠戮同族的异象。于是,“瘟疫”就此而起,黑人自小活在朝不保夕的恐惧之中——毕竟身为黑人,无论是成为特定的枪杀目标还是被无辜卷入枪战皆有可能。而生而具有天然优势的白人,掌控杀伐决断之权却未能持正义之天平,为黑人“挥法律之利剑,除人间之邪恶”。所幸,在77街区警察局一间办公室中驻守简陋一隅的刑侦警探们化身为正义的使者,他们夜以继日,克服重重阻碍,破获一起起新案、旧案,力阻“瘟疫”肆虐。
说明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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