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
我们的观念必须与实在相结合,不管这些实在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是事实还是原理,否则就要受到惩罚,不断地陷入矛盾和挫折之中。 真观念把我们引导到一贯性、稳定性和人们之间不断的交往中。它们引导我们避免偏激和孤独、避免错误和无效的思想。 我们的理论必须是在所有先前的真理与某种新的经验之间起中介作用的。它必须尽可能不打乱常识和先前的信念,而且还必须引导到某个可感觉到的目标或其他可以得到确切证实的目标。 真理就是表示许多证实过程的一种集合名词,正如健康、财富、力量等是表示与生活相联系的其他过程的名称一样,而且我们追求它们因为追求它们是有用的。 “绝对地”真意味着再也没有任何新的经验会改变它了,就是我们想象中有朝一日所有暂时性真理都会聚集在理想的终点。 任何时候的人类的信念都是许多经验积累起来的。 这种定义绝对是真的,但也绝对是无意义的。 法律、语言、真理绝不是赋予这些过程以生命的先在的本质,而只是表示这些过程在结果的抽象名称。 我们对实在有什么样的看法,就要看我们通过什么视角来看待它。
64人阅读
说明 · · · · · ·
表示其中内容是对原文的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