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第三帝国的遣送:德国,奥地利以及保护国
从1942年1月万湖会议到1944年秋希姆莱命令中止最终解决,艾希曼从未感受过良心折磨,他满脑子都是组织管理工作和各种明争暗斗。
遣送令下达路径:希姆莱→帝国保安总局局长卡尔滕布伦纳→盖世太保头目、IV局局长米勒 → IV -B - 4科负责人艾希曼。
艾希曼的部门在整个任务执行中充当了最重要的传令员。
策划最终解决的孤独阴谋家希特勒。
纳粹坚信反犹主义将成为欧洲统一的基石,但事实上反犹主义在不同国家中表现迥异。
犹太人数百年来,无论对错,都已经习惯把自己的历史解读为“漫长的苦难故事”,背后则一直盘踞着“以色列人民将会活下去”的必胜信念。
德意志帝国包括德国、奥地利、摩拉维亚、波西米亚、捷克保护国,以及波兰西部的德占区。
纳粹遣送犹太人的初期行动带有对政治形势的一般性测试:能否让犹太人拎着各自的小行李箱,在午夜时分,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自己走向坟墓?当他们的邻居第二天一早发现隔壁人去楼空时,会作何反应?外国政府如何应对从天而降的上千名犹太难民?对纳粹而言,进展令人相当满意。甚至有超出预想的:维希政府直接把7500名来自波兰巴登的犹太人关进了集中营。
偏爱普遍化的纳粹已经看到,犹太人在哪里都“不受欢迎”,每个非犹太人都是一个实在的或潜在的反犹主义。假如他们极端处理了这个问题,怎么会有人感到困扰?艾希曼深受这种论调影响,在耶路撒冷一次又一次抱怨,没有哪个国家愿意接受犹太人,也就是说,仅仅是这个原因引发了巨大灾难。(难道若有成群其他族群的外国人突然从天而降,他们身无分文,没有身份证,不会说当地语言,那些组织结构严密的欧洲民族国家就会采取另一套做法吗?)然而,令纳粹官员一直百思不解的是,就连国外最资深的反犹主义者进也不愿始终如一,竟在极端措施面前裹足不前…… 引自 九 第三帝国的遣送:德国、奥地利以及保护国 初期实验后是一段遣送间歇期。德国的准备条例很快成为其他国家的范例:佩戴标识,取消国籍,剥夺财产……
所有从西部向东部的遣送,均由艾希曼及其在帝国保安总局IV B4科的同事进行组织协调。
耶路撒冷法庭援用了纽伦堡对犯罪组织的定义,定为“犯罪”性质的4个组织:纳粹党的领导层,盖世太保,安全局,党卫军。没有包括西部的治安警察和东部的安全警察。
在德国,尤其是在战争期间,没有哪个独立组织或公共机构不曾卷入犯罪行为或交易。 引自 九 第三帝国的遣送:德国、奥地利以及保护国 万湖会议正值希特勒的全盛期。会议明确表示最终解决就是要面向全部欧洲犹太人,其数量预计为1,100万。外交部利用德国境内的外籍犹太人去试探各自国家的政治风向,致信其他国家的权力机关,说德国正走在无犹化的道路上,因此假如外籍犹太人不想受到反犹措施牵连,当务之急乃被召回国内。许多外籍犹太人是事实上的无国籍者,他们只是通过某些十分神秘的方式持有某国护照。于是外交部的最后通牒的目的就是让外国政府同意至少对只有国民民意的犹太人实施最终解决。
1943年6月30日,德意志帝国——包括德国、奥地利和保护国,宣布无犹化。按1942年的统计数据,265,000个犹太人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有幸逃脱。
石头摇篮对本书的所有笔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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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万湖会议或彼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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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守法公民的责任
法律以元首命令为准。 艾希曼一遍一遍地对审讯警官和法庭重申,他是在履行他的责任;他不仅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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