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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屋子中央,我突然意识到我来到了贫民窟。这房子及其陈设的简陋跟马蒂欧的美貌实在不般配,但这的的确确是他所生存的环境,他所隶属的阶层。阶级的意识过去从来没有这么清晰地呈现在我的头脑中。我一直接触差不多的人,知识分子、艺术家、中小资产阶级…即使我偶尔跟某个有点儿另类的男人发生不一般的接触,也是极其肤浅、极其短促的。但是,眼前这个男人却非同寻常。虽然我们的结合方式相当可笑,而且完全不合法,但我们确确实实是结合在一起了,绝非儿戏。 我一进屋,马蒂欧就试图把我放倒在床上,但我不能在如此凌乱的地方做爱。我有致命的洁癖。我试图收拾一下屋子,尤其是那张床。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一张脏乱不堪的床。对我来说,床是一个屋子里曼神圣的地方,我需要它一尘不染。于是,我让马蒂欧找来干净的床单、发杭套,里里外外都换了个遍。然后,我才允许他给我宽衣解带。 这是一张简陋的床,但这毕竟是一张大床。床头的墙上,挂着个木制的非洲雕塑。那是一个女人的头像,高高的额头,厚厚的嘴唇,本来她的面部表情肃穆庄重,马蒂欧却让她在嘴里叼上了一根烟,制造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喜剧效果。这是马蒂欧的幽默。他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却在大脑中形成了一种天然的、不加任何矫饰的认知系统,他对生活的反应直截了当,令我耳目一新。跟那些往往矫揉造作的知识分子打惯交道的我,其实非常欣赏马蒂欧的淳朴与自然。 当然,最令我倾倒的还是他对爱情的投人。我甚至很难想象,他这样一个粗鲁莽撞的男孩子怎么会是一个那么体贴、那么周到的情人。每天,他都会问我365遍“ca va?”我穿鞋的时候,他总是弯下腰,帮我系鞋带;走在马路上,他总是像领小孩一样,紧紧地牵着我的手;进门时,他总是走在前面,帮我开门。我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我不喜欢烟味,他就不在我的房间里抽烟。我让他一进门就洗手,而且做爱前必须洗手,尽管有时他嫌烦,但也只好照办;我住的那层楼道里有个男人,是个同性恋,总是试图跟他搭讪。我不社他跟那家伙说话,他果然当着我的面就不再理他。。 我不再怀疑他是真心实意地爱我,发自肺腑。一个再好的黑也需要表演真情实感,而一个普通人绝不可能天天都在演戏。他,是一个非凡的情人,尽管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孩。 引自第1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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