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left 对 Copyright的依赖
随着开放(open)理念的成熟,有人试图将著佐权模式扩展到软件范畴之外。其中有一些效果良好:知识共享组织巧妙地将著佐权许可(或用知识共享组织的行话来说,即相同方式共享,“ShareAlike”)应用于像音乐、文本和音像作品这样的非软件版权作品。然而,在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场景之外应用著佐权许可的尝试大多令人失望。这并不是尝试者的错,超出版权的做法使著佐权许可少了一个支柱,而没了这一支柱的许可就会在知识产权僵局中漂流。 引自第242页 利用现有的规则,是谈判最好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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