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解读恩格斯
妇女进行家务性劳动,男人从事交换性的社会劳动,这种两分法的形成,产生了性别的划分,它成为统治阶级分而治之、性别统治政策的组织基础。国家法律系统和统治阶级的目的是把男女之间在生产中的分工转变成不同价值,男人通过劳动成为社会成人,妇女则成为家庭里受赡养者。 比起女人,男人受的剥削更直接,是集体的剥削,因此他们有集体反抗的可能性。妇女的活动范围主要局限在家庭里,家庭既不生产也不占有超出非家庭必需品的生产资料。处在这样组织水平上的妇女,让她们起来对社会进行改革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样就产生了几种后果。首先,妇女被降低到社会的最底层。(男人在家里是皇帝。)其次,因为妇女被孤立、排斥在公共领域以外,她们很可能成为一支保守力量,会无意识地保持现状,信奉持家教子的传统观念。最后,家庭成了唯一具有消费力、供养家庭成员、培养未来劳动力的机构。对统治者来说,家庭劳动是必需的,妇女要无偿地从事这种劳动。 现代资本主义仍保留着这种对妇女和家庭劳动的剥削方式。但是,自工业化以来,妇女也大量参与公众的工资劳动,同时仍担负着家务劳动的社会责任。家务劳动妨碍了妇女参与公众的工资劳动,因而使她们比男性遭受更多的剥削。正如马格丽特·本森(Margaret Benson)1969年所说,家务劳动不被看成是“真正”的劳动,是因为它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交换价值,它不是公众领域内的劳动。在现代工资劳动大军中,对妇女实行低工资,正是工业化以前她们被排除在社会生产以外的延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工资劳动初期被限定在公众劳动之外、被剥削很小的妇女,在工业资本主义的今天却被发现是廉价的劳动力。 17-18页 引自 重新解读恩格斯 以上对妇女家庭和社会地位的基础作了简略分析,得出了些初步性结论,它关系到实现男女完全平等所必需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变化。虽然财产权对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起很重要的作用,可是在阶级社会里家庭中的权力是被社会性成人的身份所限定的。只有参加社会劳动,才能成为社会性成人。从而,阶级社会里的家庭同社会是完全分离的,迫使女性负责私人领域内的使用性生产,男性负责交换性生产,这种区别放在女性的肩上是很沉重的。因为女性不仅要维持自身还要关照从事交换生产的男人,并要抚育子女,在这种情况下挣工资的社会劳动成了她的第二负担。要实现全面的社会平等,男性和女性的工作必须是同样的。为达此目标,家庭和社会就不能作为两个相分离的经济领域。 譬如,生产、消费、子女抚养还有经济决定权都应该在单一的领域内进行,这种社会近似恩格斯所描述的北美易洛魁人的氏族(gens)。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跃进时期的生产队也很近似。家庭个体劳动必须成为公共劳动,这样才能使妇女真正成为社会性成人。 19页 引自 重新解读恩格斯
114人阅读
人均产量对本书的所有笔记 · · · · · ·
-
重新解读恩格斯
-
社会性别与发展
妇女参与发展(WID)一说始于70年代早期,始于埃丝特。鲍塞罗普(Ester Boserup)《妇女在经...
> 查看全部2篇
说明 · · · · · ·
表示其中内容是对原文的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