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村经济》读书笔记_Y.Fer
第三章 家
“农村的基本社群就是家,一个扩大的家。”
“村中更大的社会群体是由若干家根据多种不同目的和亲属、地域等关系组成的。”
一、家,扩大的家庭
1:定义 2:功能 3:扩展进程中也会分家;家的规模大小由两股力量决定(本章下面几节就是分析这两股力量) 4、5、6:江村家庭数据。江村的大家庭很少。没有已婚配偶的家或曰不稳定的家是社会解组的结果。
二、“香火”绵续
1: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而言的两个轴,纵轴为核心。“家的基本特征是已婚的儿子中往往有一个不离开他们的父母。”婚姻是父母决定的,结婚的和聘选媳妇的主要目的就是传宗接代,妇女在生育了孩子以后才有被确立的社会地位,同时姻亲关系也才有效。
2:人们相信活着的子孙与先祖灵魂有联系,鬼魂也生活在一个类似的社会中,他们的经济部分依赖于活人。
3:生育也被有的人用纯伦理的观点解释,通过子女偿还父母的养育之恩。所以,有两种动机:第一是传宗接代,第二是孝敬祖宗。
4:子女的功能:有助于建立夫妇间亲密关系、稳定家中各方关系、经济价值、结婚后承担家庭负担、赡养父母。事实根据见本段最后。
5、6:“亲属关系的社会延续问题,由于过于强调单系的亲属关系而变得复杂起来。”身份和财产的传递偏重男性、从父姓、从夫姓……总之,“在村子中,传代的原则是父系的”。第六段表示这种父系的传代原则也可以修改。
三、人口控制
1:资源有限,多余的人会成为负担,所以需要有人口限制。
2:该村的资源占有和消耗数据。现有的资源情况下,土地压力已经很大了,这就是限制儿童数量的因素。
3、4:再加上以后儿子还要分地,溺婴等现象就出现了。人们也没有其他好办法了,村中儿童的人口学数据见段末。杀害女婴就更普遍;女孩的人口学数据。
5:有着较多资源的家庭就有较多孩子。综上,促使土地的拥有量平均化的因素:有后嗣的愿望、厌恶杀婴、流产、经济上的压力……
四、父母和子女
1:孩子出生前父母就有了责任,比如胎教对母亲的期望。
2、3:妊娠期间,妇女免除了家务劳动,照顾妇女。孩子出生后母亲很快恢复劳动,这或许是产后妇女高死亡率的原因,数据见第三段末。
4、5:婴儿死亡率也很高。人们相信满月剃头、小舅取名、对孩子冷漠、假领养、等迷信用以保护孩子。综合迷信及上一节提到的因素,活下来的孩子会受到高度的珍爱。
6、7、8:婴幼儿时期,母子接触几乎是不间断的。小时候父亲的辅助功能更多(第七段),大一些父亲对孩子的影响增加(第八段)而且对于男女孩不全相同。
9:孩子过了6岁参与劳动,女孩过了12岁在家帮母亲缫丝或者持家,不与其他孩子来往。
10、11:本节之前九段的论述,正是孩子逐渐成为社区中成员的过程,也是老年人退位的过程,就是在这样相对缓慢的社会继替过程中,产生了教育、继承和子女义务的问题。
五、教育
1:男孩14岁开始参与农业,20岁成为劳动力。女孩跟着母亲。
2、3:有公立学校。村里的经济活动(比如养羊)与公立学校的课程发生冲突。文化训练不显示出对社区生活有所帮助,学生很少上课,文化程度低下。
4:陈村长表示学校制度在村中不起作用。原因在于:第一学期没有根据农事日历调整,第二集体授课不考虑个人缺席情况,第三女教员在村中没威信。
六、婚姻
1:继承和子女义务的问题到结婚的时候就会被提出来。
2:村子中,儿女耻于谈婚姻,听从父母,婚配双方不认识,订婚后也要避免见面。
3:婚姻经常在孩子六、七岁的时候就被安排了,条件越好的订婚越早。母亲一般不会来提亲,会有做媒的人负责。
4、5、6、7、8:(4)媒人在红贴上写明女孩八字,一般男孩家里会受到好几个红贴以供选择。(5)然后男孩母亲拿着红贴找算命先生,不满意还可以换一个算命先生。(6)算命先生不仅是做出决定的一个工具,还是把错误的责任推卸给上天意志的一个办法,这种推卸责任有助于维持夫妻关系,但起作用的真正因素首先在于男孩父母的个人喜好。(7)挑选时候考虑两点,身体健康(生育)与缫丝技术。(8)选好以后,媒人去说服女方父母接受订婚,女方应当首先拒绝,然后媒人努力让其答应,这期间就包括双方家长的协商(互提要求)。
9、10、11:(9)双方协商时的争执不完全是经济交易,增添的财务要比得上聘礼否则女儿在新家会处于尴尬地位。(10)同时这也是母爱与父系继嗣之间斗争的心理反应。(11)从经济上来看,女方家庭是吃亏的。
12、13:婚礼的程序。
七、家中的儿媳妇
儿媳妇如何提升地位;夫妻双方情感的淡漠;家庭纠纷;婆婆代表权力,有特权;夫妻关系干扰父母与儿女关系(比如男子是站队婆婆还是妻子);婆婆会休妻,有正当理由不用赔偿;媳妇无权提出离婚(绝望会自杀,人们也害怕媳妇自杀)。
八、表亲婚姻与“小媳妇”
表亲联婚解决了经济不互惠以及因不考虑子女爱好导致的家庭不和睦可能性。
两种表亲婚姻:“上山丫头”与“回乡丫头”。
第四章 财产与继承
一、江村的所有权
有四种财产,其中有两种与家有关的财产:第一是“扩大的亲属群体的财产”,比如分家的兄弟可以共用一间堂屋;第二是家产,个人所有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看作是家产,家庭成员对家产的权利存在差别。
★二、家产
家是生产和消费的基本社会单位,因此它也是群本所有权的基础,家庭成员对家的集体所有权的部分的权利不尽相同。
土地、房屋、个人所有权、分给个人住的房间……
★三 四、财产的传递及其对婚姻和继嗣的影响
1.财产的传递
分家过程是父母将财产传递给下一代的重要过程,但是分家并不会结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经济关系。分的也只是用于生产和消费的,父母个人财产直至父母去世。丧失劳动力以后不动产部分传给儿子。
2.继承对婚姻和继嗣的影响
“就土地和房屋而言,继承是按继嗣系统进行的。”一些情况下,父系继嗣原则会变动,如下:
无子女的情况可以领养或死后由近亲层中最近的亲属继承或“黄泥膀”或其他情况。有女无子,女儿未出嫁则“两头挂花幡”,未订婚则领养女婿,事成后得子则事依然有效。
五、赡养的义务
随着男孩女孩长大,都开始逐渐分担父母的事务。为父母劳动是责任,但是为兄弟却不是。赡养的动机(乡土社会道德体系在“家”中的体现)。
父母年龄变大,权威也变小,所有权角度看就是从使用产品的权利到处理产品的权利最后到处理用具和生活享受的权利(还可以从其他角度看)。
葬礼经验材料;相信鬼魂存在……
六、新的继承法
国民党制定的新继承法,给男女以同等的继承权。
第五章 亲属关系的扩展
“使得家的各个成员联系起来的基本纽带便是亲属关系。但家并不把自己只限制在这个群体之内。它扩展到一个较广的范围,并使亲属关系形成较大社会群体的联系原则。”
★一、父系亲属关系的扩展——族(“家”的集合)
“家是一个未分家的、扩大的复习亲属群体,它不包括母亲方面的亲戚和已出嫁的女儿。”家中核心变大以后就会分家,分家意味着经济上独立但社会义务等等仍然使他们联系在一起。
“根据已接受的原则,五代以内同一祖宗的所有父系后代及其妻,属于一个亲属关系集团称为‘族’,互相间称‘祖宗门中’。”但实际中并非严苛按照系谱规定的关系来计算。
土地压力增大,则移民,即分族。
族这个单位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其成员资格是“家”,所以一个妇女嫁入一家人后就成为了丈夫一族的人。
“族的最重要的功能在于控制婚姻规则。族是外婚制单位,叔嫂婚例外。”婚姻大多在各村间进行,但族这个单位很少超出村。
二、母系亲属关系的扩展
“母系亲戚关系不超过舅家和姨家的群体范围。”
舅舅对孩子有特殊义务——满月取名,带孩子去学校的第一个人,也是孩子的保护人,调解父子矛盾的人,父子或兄弟间分财产的裁判人……外婆照料母亲妊娠期。
三、通过“过房”扩展的社会关系
通过向“新官马”祭祀完成的“过房”是防止孩子被鬼灵伤害的一种迷信行为。
“但这种名义上收养的制度不仅仅意味着对孩子的一种精神上的保护,这也为孩子提供了一种较新的社会联系”,“从此,孩子便有了新的责任和权利”。他对寄父母也有一定的责任,但没有继承权也没有赡养义务。扩展关系的同时,社会活动也会增多,开支也随之增加。
四、村庄的亲属关系基础
就像“过房”所扩展的亲属关系中表现的一样,很多亲属关系称谓都会得到扩展,比如对村里年长的人用父亲兄弟的称谓,但这些仅仅是限于称谓,这些称谓用来区别地位而不是伴随着一定的权利义务。
“村里有许多亲属群体而亲族联系和地方联系的相互关系不大。”
第六章 户与村
“除了亲属关系的联结,另外一个基本的社会纽带就是地域性的纽带。居住在邻近的人们感到他们有共同利益并需要协同行动,因而组成各种地域性的群体。”
★一、户
“家是由亲属纽带结合在一起的,在经济生活中,它并不必定是一个有效的劳动单位”,户是指基本的地域性群体,是“户”不一定是“家”,比如有些人在同一个屋内休息和参与劳动,但他们之间并不具备所有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权利义务,不在家中的成员不属于户但仍归属于家。
注意“户”与“家”的区分。
★二、邻里
“若干‘家’联合在一起形成了较大的地域群体。大群体的形成取决于居住在一个较广区域里的人的共同利益”,这种地域群体存在一系列活动,包括筑堤、救济措施、巫术及宗教活动、运送产品、贸易、生产合作、休闲娱乐活动……
“邻里,就是一组户的联合。”
注意地域群体并非等同于邻里的概念。要写的是地域群体的行动(本章第三节就是宗教和娱乐团体)。
★三、宗教和娱乐团体
P93“十年以前,这里每年有一次集会,它既是宗教活动,也是当地人的娱乐消遣。”
P94“这表明聚会的真正意义是娱乐多于宗教或迷信。”
★四、村政府
“村庄综合各种社会职能,有时承担一些小的单位不能胜任的特殊职能,这一切都由村长通过村政府来执行。”村政府可以视为基层单位职能的辅助承担者。
第七章、生活
一、文化对消费的控制
★二、住房——家的地理场所
房屋是由城镇里的专门工匠来修建的,破土还是一种危险行为,存在某些迷信说法(比如养蚕期间不能对房屋进行施工)。一般一间房屋有三间房间。最大的是堂屋,休息吃饭、待客、放农具、供置祖先牌位。堂屋后面是厨房,灶头和烟囱占其面积的三分之一。再往后是卧室,一个房屋也许会包含多个家庭单位,如果存在两个家庭单位,卧室就用木板隔成两间。除了房屋本体以外,还有其前方和后方的空地,空地既可以被用来当作通道也可以用来堆放东西和干活,当然还可以用来种植农作物或养牲畜。
★三 四 五 六 七 八、家庭的经济消费
家庭的支出包括衣着开支、房屋维修和建造、食品开支、娱乐开支、礼仪开支等等。因为房屋的费用各家不同,而且平日里不需要很多维修费用,也不会常发生因为变迁居住地导致的房屋费用,所以这里主要讨论以下四种家庭开支:
1.衣着开支
村中缫丝业主要为了出口而非自产自用,家庭纺织业破产。人们只是发挥了衣服的最基本功能,比如保护身体和性别区分之类的,家庭的衣着消费是相对较小的。
2.食品开支
“食品是家庭开支的一个主要项目,占每年货币支出总额的40%。”但食品支出与其他支出不同,因为这件事情是每天都必须存在的,具备急切性,同时也是一个相对恒定的项目。主食是农民自己生产的稻米,不同年龄性别的人进食的稻米量是不一样的,多余的稻米就会被卖掉,农民会根据家庭成员的情况计算自己需要储存的稻米量。
3.娱乐开支
“在家中全家团聚的时间是在晚上,全天劳动完毕以后。大家聚集起来,家庭间的联系得到了加强,感情业更加融洽。”农闲时期,茶馆就成为了男人的俱乐部。每逢佳节会有娱乐活动,较大的社会群体每年也会有一些地方性集会。
4.礼仪开支
“礼仪开支与一生中的重大事件,出生、结婚、死亡,有着密切联系。从经济观点来看,这种开支是一家不可缺少的负担。”礼仪开支一般包括各大小红白事,比如婚礼和丧葬安排等等。礼仪开支占总开支中的占比也不小,这是因为礼仪事务在人们的生活中有着较大的重要性。
★家庭的收入来源——第八章、职业分化 第十章、农业 第十二章、蚕丝业 第十三章、养羊与贩卖 第十四章、贸易
家庭的收入可以从成员的工作来考察,换句话说就是从职业分化角度可以对家庭收入来源有所认识。
P123-P124“在人口普查记录里,家庭的职业是根据一家之长的职业而定的,家庭成员可以从事不同的职业。”江村有四种职业:(1)农业;(2)专门职业;(3)渔业;(4)无业。这些职业并非互相排斥,一个人可以同时属于多份职业。
1.农业
(P123)农业是基本职业,农业也并非只是种地,还包括养蚕、养羊和经商。
(第十章第四节)户是基本的经济单位,但并非一户中所有成员都参加农业劳动,“农业主要是男人的职业”。这种男女分工便是产丝地区的一个特点,这种分工的根源在于蚕丝工业的发展。
2.专门职业
(P124-P125)专门职业又可以细分为五大类:(1)在城镇从事专门职业的;(2)纺丝工人;(3)零售商;(4)航船;(5)手工业与服务行业。
(P124)(1)只包含那些家长在城里经商的家庭或家长从事其它职业,住在城里,不包括那些在村外做工的女工。
(2)“蚕丝业是这个村里的居民的第二个主要收入来源,这是太湖一带农民的特点”(P177)纺丝工人指为镇上的丝行工作的人(P124)。但是传统的蚕丝业已经受到世界工业经济的影响而逐渐衰落(P13-P17),作为介于工业和农业之间的传统蚕丝业已经出现了一定的改革。
(P220-P221)(3)零售店不同于那些四处游走的小贩,他们有固定的店面。他们出售的东西是从城里进的货而非自己生产。肉类是最主要的贩卖品,豆饼也很有市场。
(P221-P226)(4)航船既是消费者的购买代理人也是生产者的销售代理人。店铺不能满足农民全部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情况下作为购买代理人身份的航船就出现了。因为农民不具备销售的知识、渠道、网络,所以作为生产者的销售代理人身份的航船就出现了,也正是这种时候航船的人才能有报酬,即此时才能真正赚钱。
(P125)(5)从事手工业和服务业的人在村庄中占比是极低的。原因有二,首先,这些行业不完全是专业化的。其次,人们不一定都要村里供应他们所需的物品或依赖这个村里的人来解决他们生活服务的问题。实际上村中这个群体的大部分都是外来的商人和手艺人,他们也恰恰构成了几乎村中全部的外来人口。
3.渔业
(P126-P127)村中有两类渔户,区别在于他们捕鱼方法和居住地区。其中有一类渔民很值得注意,他们的职业是世袭职业,家庭会具备传授职业知识的功能,他们还会与其他村庄的家庭形成超村庄的群体。这种渔民喂养会潜入水中捕鱼的鱼鹰,喂养和训练鱼鹰需要专业知识,显然,这是由家庭传授的专业知识,所以这种职业也是一种世袭职业。因为捕鱼出行较远和鱼鹰需要照看的原因,“这些渔民在共同的专业利益基础上形成了一个超村庄的群体。从事同一专业的渔民,对他们的同行都有友善招待的义务”。
4.无业
这类情况比较少见,最典型的无业情况就是家中男子死去,寡妇和儿童靠出租土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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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写于2021年5月6日,笔者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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