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奸”陈独秀
此时王明正好任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地位在周恩来之上,中国共产党在武汉出版的《新华日报》,也在他的领导之下,见了九人公开信,非但不思退守,反而更加无理而愚蠢地进行反击,从公开信发表的第二天开始,指示《新华日报》连发数篇短评,说什么“陈独秀是否为汉奸问题,首先应该看陈独秀是否公开宣言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动以为断”。 陈独秀再也不能保持缄默,立即在当天写了一封《致〈新华日报〉的信》。信中叙述了出狱初期在南京和武汉与叶剑英、博古、董必武的接触情况,指出: (他们)从未议及我是否汉奸的问题,并且据罗汉说,他们还有希望我回党的意见。近阅贵报及汉口出版之群众周刊及延安出版之解放周刊,忽然说我接受日本津贴,充当间谍的事。我百思不得其故。顷见本日贵报短评,乃恍然大悟。由此短评可以看出,你们所关心的,并非陈独秀是否汉奸问题,而是陈独秀能否参加反对托派运动问题。任何人发现汉奸,只应该向政府提出证据,由政府依法办理。你们造谣诬蔑的苦心,我及别人都可以明白了…我明白地告诉你们:我如果发见了托派有做汉奸的真凭实据,我头一个要出来反对,否则含沙射影血口喷人地跟着你们做啦啦队,我一生不会干这样昧良心的勾当。受敌人的金钱充当间谍,如果是事实,乃是一件刑事上的问题,决不能够因为声明脱离汉奸组织和反对汉奸行动,而事实便会消灭。是否汉奸应该以有无证据 为断,决不应该如你们所说:“陈独秀是否汉奸,要由陈独秀是否公开声明脱离托派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动以为断”…来武汉后,为避免增加抗战中纠纷计,(我)一直未参加任何党派,未自办刊物。我所有的言论,各党派的刊物,我都送去发表。我的政治态度,武汉人士大都知道,事实胜于雄辩,我以为任何声明都是画蛇添足。你们企图捏造汉奸的罪名,来压迫我做这样画蛇添足的事,好跟着你们做啦啦队,真是想入非非。你们向来不择手段,不顾一切事实是非,只要跟着你们牵着鼻子走的便是战士,反对你们的便是汉奸,做人的道德应该这样吗? 引自 十八、抗战初期的奋斗与挫折(1937~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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