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手枪的不幸相遇 法律/文学/小说
* 译者简介:从事版权工作(就这??没有其他?作者愿意让他翻译,出版方愿意让他翻译。)
* 前言:平成二十一年(2009年)五月起,陪审员制度在日本正式开始实施,一般市民和职业法官一起作出判决。(这么晚!09年!?我国呢?2005.5.1开始……草率了……《人民陪审员法》2018.4.27开始施行。我国不适合,晚,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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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对话录 事实的兴味,法庭的深度
> 夏树女士,最高法院的委员身份,便利材料搜集,丰富。先连载发表
> 小说中包含史实,没有比这样的创作更有意思的了。
::> 临场感十足::
> ❤ 陪审员制度开始之后,作为法律外行的我才开始对同法审判、判决等事情产生了兴趣。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要写出一本让外行人也能读得很有意思的读本。**内容如果::写杀人事件::,那我就::从案发现场写起::。**::**查**::**泰菜夫人的::案件::,小说本身就是现场,那我就要::在篇章的开头引用小说的内容::。**(09年,日语版2010年出版,中文版2017年)
> 案件具有话题性+特殊意义(我写一本,现有eg底线?)
> ❤战前以及战争中的日本,强调富国强兵、灭私奉公。和今天比起来,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想要维护司法的独立真的是十分困难。明治宪法公布仅仅两年后发生的大津事件中现身的大法院院长儿岛惟谦,以及在一九四五年三月作出翼赞选举无效判决的审判长吉田久,他们都是在极其艰难的时期,为了维护司法权的独立性,**十分艰难地努力到了最后的那一步**。我真是从心底佩服,而且也**感谢他们为法官争得了颜面**。还有像大津事件,如果当时的判决给出了和现在大家都知道的不一样的结果,也许连这个国家的面貌都会发生变化。
> 那确实是很多国家都关注的审判。两位法官确实也都被政府对司法干预到了那种程度惊呆了。大津事件中,西乡隆盛的弟弟,内务大臣西乡从道不就质问过儿岛:**“你要为了法律毁了国家吗?”**(文景之治为大唐盛世奠基,不试试?怎知成功与否?)
> 把小金和小特作为精神支柱战斗下去
> 普通民众极高的当事人意识
> 女子为向他国谢罪自杀
> 谁站到那个位置都应该觉得是个考验
> 人心一紧,人的心灵有多脆弱
> 对漫长的历史反思而来
> 从实施到完全渗透到社会生活中需要花费不少时间
> 用一些笔墨
> 审判只能被限于法庭之上,事实认定也一样
> 具备法学素养,接受法学训练
> 很学术很专业
> 妻子和老母,签名活动
> 尊属杀人,新老更替
> 法律本身是固化的,而民情与常识则在不断变化,因此两方之间的沟壑也会随时间加宽。
> 怀念把带有这种描写(淫秽)的书作为一种社会问题来处理的年代。对于淫秽的社会共识与之前相比渐行渐远,好事还是坏事?不能一概而论。
> 从时代的变化中体会到痛感
> 大多数男性离婚后没有支付应该给女方的钱。(害,叹气)
> 遗憾:真正能够带孩子独立生活的女性还是太少了。
> 遗憾:为了钱而不选择离婚(生活没什么值得忍耐。知道丈夫和公司不同部门已婚同事的暧昧,为了娃的生活水准隐忍)
> 再也回不来的亲人(呜呜呜呜呜)
> 其实,无论是谁,无论在何时,都有可能成为犯罪受害人。(不能更认同,民营企业家。)
> 受害人可以对罪犯进行量刑建议(WOW!想不到,奇迹!)
> 一大厚本的规定(保障人权,不多!再多也不够!)
> 制度变得先进,还需要运作制度的人也变得先进,这样才能让制度发挥作用。(人!人!人!新生力量,新思想!)
> 只要司法审判还是由人来运作,能不能被称为好的案件审理,还要依靠负责审判的人。(人!有我,有你,有你们!)
> 一定要把既没有立法,也没有判例作为依靠的,前辈们的努力刻在心中。(体会,深体会。感动感动感动)
> “自我清洁”能力:一边积累经验,一边吸取教训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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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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