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研究中国基层司法
司法的另一重要意义在于,至少有时,它也是一种有立法意义的活动。 尽管如今人们习惯严格区分立法和司法,但这种区分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不很清楚,只是一种约定俗成;其界限是专断的。 如果不把立法仅仅视为某贴了立法机关之标签的机构按照所谓立法程序制作法律条文,而是将立法视为为社会实际生活设定或确认规则,那么司法必然是广义立法的构成部分。 引自 导论 研究中国基层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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