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娃娃犯人
tjörn (⌘+W)
读过 古拉格群岛(上中下)
卓娅·列舍娃却胜过了自已的全家。事情是这样的。她的父亲、母亲、祖父母和年少的哥哥们——因为信仰上帝而被东一个、西一个地关在远方的劳改营里。卓娅只有十岁。她被送进了保育院 (伊凡诺沃省)。她在那里宣布,她永远也不会把母亲临别时给她系上的十字架从脖子上取下来。为了不致在睡着时被取走,她把带子结得更紧。斗争进行了很长时间,卓娅发了狠心说:「你们可以把我掐死,从死人身上摘下来吧!」因为她不接受教育,便把她送进了残疾儿童保育院!这里收有一些渣滓,比本章中描写的娃娃犯人还要坏的孩子。为十字架的斗争继续进行着。卓娅顶住了一切:她在这里既没有学会偷窃,也没有学会说下流话。「像我母亲那样圣洁的女人,她的女儿不可能是刑事犯。我宁可像全家那样成为一个政治犯。」 于是,她就成了一个政治犯。教育员们和广播越是颂扬那个人,她就越确信不疑地看出他就是造成种种不幸的罪魁祸首。她没有被刑事犯们拉过去,现在反而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边来。院子里有一座那个人的石膏标准塑像。塑像上开始出现一些嘲讽的和难听的题字(娃娃犯人喜欢活动!——重要的只是怎样正确地引导他们)。行政当局每次都把石膏像重新粉刷一层,派人暗中监视,并 报告了国家安全部。可是题字依然出现,孩子们哈哈大笑。最后,在一天早晨,发现塑像的头被打了下来,留倒过来,在里面的空洞里拉上了屎。 恐怖行动!国家安全人员来了。开始依照他们的全套规矩进行审问和威胁:「把恐怖分子集团交出来,否则按恐怖行动论罪,统统枪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枪毙掉一百五十来个孩子算个什么!要是他老人家知道了,就会亲自下命令的。) 不知道娃娃犯人们会沉住气还是会动摇,但卓娅·列舍娃声明: 「这都是我一个人做的!老爷子的脑袋还能派别的用场吗?」 她被判了刑,一本正经地判了极刑。但是,由于那个恢复死刑的法律(一九五〇年)不可容忍的人道,枪毙十四岁的孩子好像是不许可的。因此就给了她十年(真奇怪,为什么不是二十五年)。十八岁以前,她待在普通劳改营里。从十八岁起——在特种营里。因为生性直率和嘴上不饶人,她又得了第二个劳改刑期,并且好像还有第三个。 卓娅的父母和哥哥都已经获释了,而卓娅却依然坐在牢里。 我们的信教自由万岁! 儿童们——共产主义的主人翁们万岁! 有哪个国家敢说它像我国这样热爱自己的孩子! 引自 第十七章 娃娃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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