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对家暴立法
有一个视频曾在网上传播,拍的是一个大城市,在地铁里,一个男的,疯狂地殴打自已的老婆,打完了还反剪了手,押出了列车。看客是满车的乘客,还有被打女人的母亲和她怀中抱着的女人的孩子。 如果这男人打的是一个陌生女人,可能会有人出面阻止。但他打的是老婆,是“自己的”物什,没有人来管闲事。 放到桌面上来讲,谁都知道,这女人是独立的人,不是谁的性奴,她有自己不容侵犯的人权和生命价值。可是到私心里,我猜测 引自第212页 有不少国人会想,不管怎么样,这是人家家里的事。我怎么可以管到人家里去呢?几千年的封建依附关系依然流毒尚存,在我们心中作祟。 可以说,这种想法普遍存在。我们的很多执法人员,也认为这是私事。所以一般的家暴,只要不闹出人性命,都是不作处理。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受害者也接受了这种理论,她们在抗争无效之后,都采取默默忍受。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应该对家暴立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限制和杜绝家暴。对于在家庭内部无辜地、凶恶地使用暴力的行为。要予以坚决的惩罚。 我知道这有争议,不少人会认为这是小题大作。有的觉得,这么多大事都顾不上,哪能为一点小事立法呀?还有人会以为,现在是反那个大恐怖,不要用家暴冲淡了反恐。以上种种都是站不住脚的。他们忘记了一点,我们国家是以人为本,把民生放在首位。从这点上说,家暴就不是小事。 一个给家暴留余地的国家,是无法从根本上铲除暴力的。因为它给更大的暴力留了园地。 引自第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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