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提要
第四讲 儒家系统之性格
1.了解儒家系统之性格,主要渠道是文字、逻辑和见(insight)。儒家的核心典籍,是《论语》《孟子》《中庸》《易传》《大学》五部书。
2.一种说法认为,儒家只涉及道德(ought)问题,不涉及存在(being)问题,持这种观点者喜《论语》《孟子》,排斥《中庸》《易传》。其实,儒家并不一定不涉及存在,如儒家的“天”的观念。孔子很少谈到“天”,但并没有否定。“天”在儒家话语中负责存在,孔子的“仁”、孟子的“性”是与“天”相通的。
3.另一种观点是用审美的态度来讲儒家,喜欢《中庸》《易传》,排斥《论语》《孟子》。持这种观点者不喜欢讲主体,他们的道德意识不够。
4.综合儒家《论语》《孟子》《中庸》《易传》《大学》五部经典,可以认为:儒家重视主体,客体是通过主体收摄进来的,主体透射到客体而且摄客归主。故儒家的形而上学是基于道德的形而上学。“客观的”与“客体(外在的对象)”是不同的,主体(如“仁”、“理”、“道”)虽不是外在的,但也是客观的,是从普遍性来规定的。所以儒家的系统性格可谓之“客观的主体性”。
5.关于《中庸》《大学》《易传》。
《中庸》讲“慎独”就是讲主体,“天命之谓性”的“性”是个主体,这个主体必须通过慎独这个紧扣主体道德意识的工夫来呈现。
《大学》则从“诚意”来讲主体。但《大学》只是列举了实践纲领,实践的方向和原则要以《论语》《孟子》《中庸》《易传》为标准。朱熹的问题就在于他以《大学》的标准来框定《论语》《孟子》《中庸》《易传》。
《易传》涉及存在比较多,宇宙论、形而上学论的意味重。但《易传》从天道讲,也贯通了主体方面。“穷神知化”,“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这个“神”并非指“上帝”、人格神的那个“神”,也非“有神采”这个形而下(气)的观念,这个“神”是依靠“诚”的观念来定住的,是形而上的。而“诚”是一种德行,属于道德。所以《易传》讲的“神”是通过主体而呈现的,需要主体“穷神知化”,“化”就是宇宙的生化,由此进入到宇宙论。故而,宇宙秩序与道德秩序在《易传》里是合一的,宇宙秩序即是道德秩序。
说明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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