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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菲对这个论点予以完整的总结: 在中国,城市功能的集中开始出现了三个不同的层级。上海与香港是全国性的中心地,它们在中国对外贸易方面占据着绝对的支配地位,类似于伦敦、纽约、布宜诺斯艾利斯、加尔各答或孟买。第二层级有天津、汉口和广州,它们分别在华北、华中与华南发挥着相同的作用…第三层级是一些较小区域或省域范围内的中心,其中代表性的城市有长沙、重庆、福州等,这些城市也都是通商口岸体系的一部分…这三个层级商业网点的发展是日益增长的商品化的象征,也标志着贸易已超越了传统商业的发展水平,在某些方面也意味着它已超越或取代了传统的市场中心和较低层级的市场体系。③ 出人意料的是:墨非的这个结论(特别是关于新的市场中心已超越了较低层级的市场体系的说法),似乎比隐藏其后的假设富有说服力。尤其是他假设在当时的中国,海外贸易铰之于传纷的国内贸易更能激发(商人们的)兴趣;准确地说,这种情况配中日甲午战争之前是不可能出现的。 ①海关总段务司,《中国通商口岸对外贸易报告》,1871,9页。 ②彭雨新:《抗日战争前汉口洋行和买办》,《理论战线》,1959年,第2期,24页。 ③罗兹·墨菲:《局外人:西方人在印度与中国的经历》(安阿伯,1977),178页。 引自 四、贸易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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