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达尔文式困境
斯特里特提出的达尔文式困境是一种进化揭穿论证,它攻击的对象是健全的道德实在论,这种理论认为,存在道德真理,也存在与之相对应的道德属性或道德事实,无论是道德事实、道德属性还是道德真理是独立于人们的评价态度的。
对于道德实在论的批评有两条路径,第一条是本体论意义上的,通过说明道德真理和我们这个世界中的其他的实体不同,因此没有理由认为道德真理存在。第二条是认识论意义上的,通过说明承认道德真理的存在会有认识论上的问题来支持取消对道德真理的预设。斯特里特的达尔文式困境就是从认识论意义上进行的,她的论证是:
1.自然选择力量对评价性判断的内容有影响
2.如果存在评价性真理且自然选择力量对评价性真理没有影响→评价性判断和评价性真理之间具有巧合(在1的前提下可以得出)
3.如果存在评价性真理且自然选择力量对评价性真理有影响→采取循真论(在1的前提下可以得出)
4.如果存在评价性真理,要么自然选择力量对评价性真理没有影响,要么自然选择力量对评价性真理有影响
5.如果存在评价性真理,要么认为评价性判断和评价性真理之间具有巧合,要么采取循真论(根据2,3,4)
6.评价性判断和评价性真理之间具有巧合在我们的认识论体系中是不可接受的
7.采取循真论也不是一个好的认识论的理论
8认为存在评价性真理是不可接受的。(根据5,6,7)
这个论证在形式上是有效的,接下来我们来看其论据是否成立。
首先是前提1。
自然选择力量是如何对评价性判断的内容有影响的呢,斯特里特的答案是,自然选择会让我们形成一些行为和动机上的倾向,进而形成基本的评价倾向,当我们具有语言能力后,我们将我们的评价倾向表达出来,就形成了与之对应的道德判断。(作者在这里还通过给出乔伊斯的观点来说明评价性倾向和动机倾向是不同的,但我没太看懂对乔伊斯的观点的介绍)
接下来看2。
两难困境是说,面对一个问题,无论回答是或者回答不是都是不可接受的,那么,在达尔文两难困境里,这个问题是什么呢?它就是:影响了评价性判断内容的自然选择力量和独立于态度的评价性真理之间是否存在关系,作者首先假设实在论者否认二者存在关系,但是,如果二者没有关系,那就说明进化力量不是循真的,进化力量没有任何“义务”去保证评价性判断符合评价性真理,但实在论者会认为我们的大多数评价性判断是真的【实在论者真的有这个直觉吗?】因此,实在论者只能说我们大多数评价性判断之所以为真,只能是凑巧为真。但实际上,如果情况真的是这样,那么我们其实更应该说我们的评价性判断大多数都为假。
斯特里特的这种想法似乎有一点强,因为如果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大多数评价判断都为假,那么我们就不能拥有道德知识。乔伊斯的想法更弱一些,他认为这种情况下我们得出的结论只能是——我们的道德判断未经辩护。乔伊斯利用一个“吃药片”的思想实验来说明这一点,这个情景是,假设我们拥有拿破仑输掉了滑铁卢之战的信念,但我们之所以这么相信,是因为我们被喂了某个特定的药片,假如有一天一个人给了我们解药,并告诉我们,我们之所以相信拿破仑输掉了滑铁卢之战,是因为我们吃了这个药,这时候我们并不会一定觉得我们之前拥有的信念为假,我们只能说它是未经辩护的。而我们现在假设的进化情景和这个吃药的情景很相似,我们的评价判断实际上是进化力量(药)给予我们的,我们以前就这样相信它们,现在我们被告知,我们之所以相信那些判断是因为我们受到了进化因素的影响,但进化因素并不保证我们的判断为真,这时候我们自然会怀疑那些判断是不是真的。
一种反驳方式可能是,我们的评价性判断的内容确实受到了自然选择的影响,但是自然选择只是其中一个因素,或许还有许多别的因素影响了我们的评价判断,而那些别的因素会使得我们的评价性判断倾向于为真。例如,我们人类有理性反思的能力,我们能够通过理性反思来决定我们要接受那些评价性判断,放弃哪些评价性判断,我们可以拥有一套融贯的真理论,我们的评价判断可以根据真之融贯论而为真。斯特里特不同意这种说法,她认为,理性思考要接受哪些道德判断,要放弃哪些,必须从特定的道德判断入手,但是一方面,如果我们选择从某个评价性立场开始构建真理,那么道德真理就不再是实在论所认为的独立于态度的了,此外,考虑到我们的道德判断都不能保证是真的,很难说我们如何能够通过错误的材料理性分析出一套正确的道德判断。
再接着然后给我们看前提3,
前提3是,如果实在论者承认进化力量会使得我们的评价判断倾向于为真,那么他们就必须对为什么进化力量会使得评价性判断倾向于为真给出一个解释,斯特里特说对于实在论来说最自然的解释是循真论,即认为认识评价性真理有利于获得进化上的优势。但她宣称,这种理论是难以接受的,适应链理论就在三个方面比它们好:
第一个方面是简洁性,在回答为什么我们倾向于做出某些道德判断的时候,循真论说,这是因为那些判断是真的,而认识真判断有利于繁衍。适应链理论则说,这是因为它们有利于繁衍。
第二个方面是清楚性,循真论必须还要回答,为什么认识评价性真理有利于获得进化优势。实在论者或许会将道德真理和数学真理等进行类比,认为只有当我们掌握了真的数学真理时我们才能有进化优势,因而当我们掌握了真的道德真理时,我们也就才能有进化优势。但乔伊斯对这个类比表示怀疑,他认为道德判断只需要具备一定功能就行,并不一定需要为真。作者给出了一个玛茵人的思想实验,说明认知上的真理即使为假,也有可能促进生存和繁衍,他的想法似乎暗示着,真假和繁殖上的有用性似乎是无关的。
最后作者讨论了达尔文式困境的相对于其他揭穿论证的特殊之处。很显然,只要某个因素影响了我们的道德判断的内容,但是这个影响因素不保证其为真,那么我们就能构建一个与之相关的揭穿论证,但为什么进化揭穿论证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呢?
作者的理由是,如果我们构建一个社会-文化揭穿论证,反驳者可以通过援引跨文化的道德判断来作为证据【为什么援引跨文化的道德判断,就能反驳文化的揭穿论证呢?我不是很明白】,以说明揭穿论证的形式可能存在问题,但是当我们在反驳进化揭穿论证时,如果说我们能够找到什么经验上的证据去反驳,这个证据只可能是跨物种的证据,然而,从经验上去找跨物种的道德的判断似乎是不可能的。
下面我给一个社会-文化揭穿论证
社会-文化因素对我们的评价性判断的内容有深刻影响
社会-文化因素在塑造了我们的评价性判断的内容的同时,是否会使得它们倾向于为真的?
如果回答不是,那么,我们的评价性判断很可能都是假的。
如果回答是,那么,为什么社会-文化因素会使得我们的道德判断是真的呢?实在论者很难给出一个解释。
认为存在评价性真理在认识论上是不可接受的。
一些术语补充:
评价性判断(p24):判断(judgement)可以分为三种,分析判断,综合判断和评价性判断,评价性判断是人们表达对于世界的态度的判断。对于这三种判断的一个简单的区分,可以参见:https://www.rbjones.com/rbjpub/philos/epistem/rbj019.htm。
价值理论:其内涵非常丰富,包括道德哲学,社会和政治哲学,美学的很多理论。(详见SEP对应词条:value theory)
建构性两难(constructive dilemma,p26):它指的是如下形式的有效推理的结构:前提:P→Q,R→S,P\/R。结论:Q\/S。与之相对应,还有一种两难叫做破坏性两难(destructive dilemma),它指的是如下形式有效推理的结构:前提:P→~Q,R→~S,P\/R,结论:~Q\/~S。
在我的理解中,建构性两难的用处是,告诉对方无论如何他都需要接受我的两个观点中的一个,而破坏性两难的用处是,告诉对方无论如何他的结论都是难以接受的。另一种理解方式可能是纯粹形式上的,就是看论证的结论是不是否定句,本书作者说斯特里特的论证的一部分(下面的2-5)是一个典型的建构性两难,可能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
苏纽酱对本书的所有笔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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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达尔文式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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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按照菲茨帕特里克的说法,受到进化论影响的伦理学主要有三个领域:描述性的进化伦理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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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核心挑战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对于达尔文式困境的反驳有两条径路,第一条是指出达尔文式困境的前提(第一前提或者两难论证...
说明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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