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莎的风流娘儿们》第三幕(共五场)
约翰爵士(福胖)承受了剧中的大部分火力,借此我们也可以对莎翁时代的语言战争一睹为快,他分别从两位老婶婶、自己的仆人、夏禄法官、旅店老板、福德大爷那里得到了以下形容,包括但不限于:胆大妄为的狗贼、自命风流、好色的骑士、酒鬼、肠子用布丁做的、肮脏的脓包、满肚子抽水的胖冬瓜、万恶不赦的老贼、魔鬼夜叉、乌龟、头上出角的忘八、老狐狸、凯撒、土耳其宰相。这些用语的火力点集中在品性言行、外观体貌,除了个别常规用语外,大部分是量身定制的形容,形象丰富不拘泥,大大拓展了语言的使用方式。
第三幕集中在两位老嫂子对福胖的戏弄上。因为此前医生和牧师决斗,虽然双方最后勉强握手言和,但让众人有了聚集在一起的理由。福德大爷邀请大家去自己家里捉拿奸人。同时,福胖如约来到福德家,福德大娘已经和培琪大娘商量好计策,在福胖调戏福德大娘的时候,培琪大娘假装赶来,福胖只好先躲起来以免事情败漏。培琪说半城的人都会过来捉奸,于是福胖被引导钻入脏衣篓里,最后被倒进河里。福德大爷没有发现奸夫,但后来福德大爷又用白罗克大爷的身份向福胖一探究竟,福胖见钱眼开又将实情全盘托出,还说出了下次约会的时间,就是待会儿。忍不住向他翻出大白眼,哈哈哈。
莎翁的幽默处理很巧妙,角色分出了内外两层,内层是两个大娘主导的,福胖像是马戏团的棕熊被戏弄,最具喜剧效果,而大娘的老公们知情但有限,呈现出两种状态,增加了现实感。外层是围观的众人,群像来自各地,起到烘托效果。观众以上帝视角来观看这个可怜的被蒙在鼓里却自以为知的傻瓜爵士,但也可以融入第二层的吃瓜角色当中,完成了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东拼西凑才能获得的全景式八卦体验。
这出剧创作于1598-1601年,比1594年的《二绅士》更精进。在剧情的排布上密集紧凑不拖沓,且更为合理,以目前的节奏,结尾应该不会过于仓促。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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