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父权制的物质基础
甚至连“恋爱结婚”的意识形态都是非自由的,无法逃离父权制的陷阱。浪漫爱情(Romantic Love)也许可以将女儿从“父亲的权力”中解放出来,而另一方面会使其落入“丈夫的权力”的统治。恋爱的疯狂魔力是挣脱“父亲统治”万有引力的离心力,也是将自己推向“丈夫统治”之下心甘情愿的自我放弃。无论是何种统治,如果无法控制被统治者的内心就无法得以实现。“恋爱结婚”的意识形态是一种意识形态机器。它是使女性在前近代大家庭向近代核心家庭过渡的历史时期转换中自行选择父权制的一种近代形式。 在广义的父权制之下,对于女性而言,男性构成了一种“利益集团”。异性恋关系,与其说它连接起性别不同的彼此,倒不如说连接起处于这种关系中并拥有共同利益的同一性别的人。列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对婚姻的定义亦是如此。他认为,相比夫妇之间的盟约,不如将婚姻定义为男性成员间互相交换姐妹的义兄弟盟约。从未开化社会到工业社会,社会中的男性成员通过种种制度性手段合谋达成了剥夺女性成员的权利以维护其共同权益的目的。从父权制的角度来说,资本主义也只是父权制下的一种制度性的变种而已。从劳动中靠性统治获取利益的不仅仅是资本家,男性劳动者们也由此获利。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们猛烈批判了长久以来由男性主导下的工会,他们团结一致地对女性进行排挤和压迫。 引自 第四章 父权制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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