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彗星&求雨解释权的博弈总结
地震与风水,一动一静,一为非常时期之解释和信仰,一为平常时期之信仰。前者有很强的道德属性,颇类狭义的“宗教”;后者道德属性稀薄,迹近巫术。两者都是传统中国人“俯察”的重要对象,人们从“地道”“地理”而揣摩、领悟宇宙秩序(天道),从而为世俗生活寻求方向和秩序(人道)。
传统中国对地震成因的解释,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视之为驮着陆地的巨型动物鳌翻身所致,二是人格神对人世恶行的惩罚,三是阴阳失序所致。其中第三种是传统中国在中上层社会最为主流的理解。前两种都可以理解为人格神所为,第三种起着主宰作用的则是非人格神,即阴阳五行的宇宙秩序。除第一种之外,第二和第三种解释通常都带有较强的道德色彩。人们普遍认为地震是对人类(尤其是统治者)道德状态的一种回应,此即灾异论在地震现象上的表现。这套思想观念的普遍流行,对统治者构成了不同程度的道德压力,因而有助于保障世俗道德秩序。
在对地震的几种传统解释中,第三种理解是最为主流的一种理解,也是最容易转型为现代科学解释的一种。在晚清时代,西方现代科学提供了新的地震解释。传统地震解释并未被彻底抛弃,而是发生了微妙的蜕变。“气”被等同于客观物质意义上的气体,而不再是构成万物的宇宙元质,与道德也不再相关。换言之,蜕变后的气震说依然作为一种现代科学解释被保存下来,但是丧失了道德含义,地震成为一种不依人的意志和道德状态而发生变化的客观现象。现代科学提供的另一种解释——地震为地下火山活动所致——也一样无关人事道德。从而,以灾异解释地震的传统难以立足。
传统中国的风水信仰也包含了人格神和非人格神两类神圣存在,但后者占据更为主流的位置。二者虽有摩擦,但仍然具有诸多的共同之处,并能共存、合作。相较于传统地震成因解释,风水道德色彩更弱,在传统中国的正当性相对更低(但仍极有影响),在古代已然遭遇一些儒家士人的批评和抨击。但是,儒学的德性宇宙观和风水信仰一样,都源于《周易》传统,都以阴阳五行的宇宙秩序为前提。因而传统中国对风水的批评往往只是同一思想传统内部的正统批判异端,其遭诟病的并非背后的宇宙观,而是其道德色彩太弱。也正因如此,儒家士人与基督徒可以站在同一立场批评风水。
不过,对风水信仰的威胁更多还是来自现代科学。在晚清,西方科学如地理学、地质学等现代科学的大量传入,带来了对地球、地面、土地、山水的新解释。新解释猛烈攻击风水信仰的理论基础——阴阳五行的宇宙秩序。阴阳五行秩序是中国泛神论中最为重要的神圣存在,一旦阴阳五行的宇宙秩序被颠覆,遭殃的不只是风水信仰,还有以传统宇宙观为基础的整个中国宗教,儒学自不例外。
总而言之,地震解释和风水信仰在晚清发生的变迁的实质是地的祛魅,折射出来的是宇宙的祛魅。宇宙仍然有秩序,但其内涵不再是阴阳、五行,而是现代科学规律。与主流的德性宇宙观不同,现代科学理解中的宇宙秩序与人世道德状态无关,它并不承诺惩恶扬善,也不会对人类的情感做出回应。
说明 · · · · · ·
表示其中内容是对原文的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