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鲁门政府时期的反共运动
杜鲁门政府也为反共运动提供了最大支持:动用1940年颁布的《史密斯法》,审判了美国共产党的11位领导人。但这些恐怖的真实情况甚至不足以让媒体做出反应,因为在当时看来,这些都再普通不过,就像1932年的普遍性失业。除此之外,9835号行政命令还鼓励美国人窥探自己的同事、朋友、邻居甚至是亲属的私事。 而忠诚调查也是一种极端恶劣的政治打压手段。1947年5月22日,联邦调查局开始着手对200万名联邦雇员进行“逐个核查”,从邮递员到内阁成员一个也不放过,以追踪“不忠诚分子与破坏分子”。另外,联邦调查局还负起调查每年申请进入政府部门工作的50万人的责任。任何具有“不良信息”记录的人都会被全面调查,包括他的过去(有时甚至回溯至童年时期),联邦探员会询问认识或者被以为认识当事人的所有相关人员,问询内容包括当事人的生活习惯、社交生活以及政治信仰等。所搜集到的数据交由地区忠诚牢查委员会审议,要么撤销控诉,要么举行听证会,做出裁定。而国家忠诚审查委员会仍可做出完全相反的决定,它的裁决才是最终定论。 引自 第十六章 疑虑重重的时代 / 305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善良又尽职的邮递员会面临解雇呢?犯有叛国罪、参与间谍活动、鼓动暴力推翻政府(《哈奇法案》已明令禁止)、揭露官员隐私,或被司法部长定义为属于破坏分子组织的人都会收到解雇信。至于他是否参与了以上任意一项,并不需要确凿的证据,只要“有充分理由相信”就行。 只有当用人单位认为“不会影响安全”,在解雇信中才会“明确、完整”地写明原因。否则,被告可能连何时、何地犯了罪都不知。如果当事人仍有传统的权利与原告当面对质,本来也可能知道真相,但如今这样的权利也没有了。因为根据联邦调查局的政策,公布检举人的身份可能会阻碍将来的调查,危害国家安全。司法部长宣布的联邦调查局名单上的机构是进行调查后得出的结论,不容置疑。被判有罪的这些机构不许辩驳,而隶属于其中任何一个机构的公务员,或者认识这些机构工作人员的人,都会被解雇。也就是说就算与人交往,也会受株连获罪。 引自 第十六章 疑虑重重的时代 /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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