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新教哲学与法国革命的自由概念」190页
国家是一个实用的,因而次等的机构。它至多是一个公益机构,也只能是这样,因为它总是迎合个人、君主、阶级或党派的利益。它是不敬神的、非基督教的,因为它只关乎物质利益。它保证的进步,至多是一种力图证明上帝不存在、以便更稳妥地扼杀自由的伪启蒙(Aufklaricht)。无宗教的自由是不可思议的。 理智哲学把国家列为最高原则。但最高原则不是国家,而是个人的与全体的自由,科学与国家都要为这个自由服务。只有这个自由才保证上帝有一天降临尘世,因为我们用纯洁与善良迫使上帝不得不降临。 新秩序的任务:由我们克服国家;国家仅仅是我们手中的工具;大学完成我们的事业,即人民、自由与上帝的事业,而非君主、国家与国家仆人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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