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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金王2017年10月21日回复深交所问询: 问:根据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投资收益23,584.52万元,其中主要来源于合并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产生公允价值变动22,026.64万元。请说明上述公允价值变动的计算依据与计算过程,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公司之前持有杭州悠可37%的股权,账面价值为179,333,601.07元,在合并杭州悠可时对杭州悠可37%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算,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金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716号评估报告,杭州悠可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08,000万元,对应37%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99,600,000.00元,在合并报表中形成投资收益220,266,398.93元,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从中可以看出,原来37%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是3.996亿元,扣除账面值的差额进入投资收益,进入当期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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