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页
- 页码:第139页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毆身不殆。’知常之人,依常而行,不妄逞己之私意,故为公也。 引自第139页 老子以阴阳两极正负转化为道运行的基本原理,即“可道”的那部分“常”。对我而言有趣的不是“知常”能“毆身不殆”,而是冯老解释的那句,“依常而行,不妄逞己之私意”。在现在这个张扬个体人的无线可能性的社会,“依常而行”乍看很可疑。但这个“常”不是常规、社会习惯、前人经验的“常”,而恰恰是这些潮流都在不断翻新时、却继承自宇宙创始之初的万古不变的天道。前者提供对人生各个问题速战速决的应对方案,后者没那么直接切实的好处,但可以长久地安身立命。前者纷繁错乱,看似理由周全,却常常潜藏着各自的私意,后者抽象高蹈,若不深究,便会认为是故弄玄虚。 曾在火车上遇到一个佛教徒,试图用基督教式的传教方法“拯救”我这个“迷众”之一。当发现他的佛教知识还没达到我的水平后,我就放弃了沟通。其实我很想告诉他,我确实不信神——我也不知道他哪派的佛教是信神的。。但我开始相信万事万物——从宇宙创生到一草一木的生生不息——背后,存在着一个永恒的东西,无论我们称它为道、自然、规律、天理,or anything else——即使称它为“A”,也无妨,重要的是它们实际上是同一个东西。或许,不同的哲学都是在从不同的角度解释这一“常名”、“常道”,老子的物极必反、庄子的“一生死”、佛家的“空”、儒家的中庸,不妨抛弃流派之别,从常道的角度去看,内在互为补充,将如何面对生&死、入世当如何入得正、出世当如何得逍遥,等等等等,说了个周详。要我说,若不求个宗教式的归依感,对这些做个通览之后取其中道,也足够活得通透明朗——无论天赋高低、成就大小、寿命长短。 当然,这不是学术的态度。这是安身立命的态度。
127人阅读
说明 · · · · · ·
表示其中内容是对原文的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