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方法论
常人方法论ethnomethodology由“常人”和“方法论”两个概念组合而成,旨在运用研究陌生民族的方法来研究自己的文化,以发现一些常常被忽视的事物特质。 加芬克尔认为,整个社会学对社会成员日常知识的解释都不够充分,所以对于社会现实的研究一直以来都没有提供什么实质性的贡献。
美国实用主义和象征互动论也同样质疑过线性的行动观,强调社会过程是流变的,所以(比如布鲁默)也同样强烈批判潜藏在帕森斯角色理论中的僵化的规范主义。不过互动论并没有否认所有的角色概念,因为角色概念还可以追溯到米德对于互动的分析。只是互动论的确明显松动了帕森斯的概念。例如影响了互动论角色理论的特纳(Ralph Turner),就将角色中的互动描写为一个不断在“试验”与探索的过程。甚至他认为,与其说人们会完成某些规范期待,不如说人们是在进行“角色塑造”。
加芬克尔和常人方法论学者并没有对帕森斯的角色理论进行这样一种批判。他们尝试新建立的行动理论,比象征互动论的观点还要再“更深一层”。因为,正如同样是常人方法论的核心代表人物西库雷尔(Aaron Cicourel, 1929— )指出的,就算是特纳的具有高度变化性的角色理论,也忽略了比如以下问题:行动者如何认知到重要的刺激,且会懂得(亦即把刺激置入有意义的脉络,然后)展现行为,产生具有组织性的、会被认为对他人具有重要性的反应?行动者必定原本就具备某些机制或基本的规则,让他能辨识环境,“适当地”调用规范。规范只是表面的规则,而不是让行动者能作出关于角色取替或角色塑造的推断的基础。(Cicurel, “Basic and Normative Rules in the Negotiation of Status and Role”, p.244)
换句话说,就算指出了具有创造性的“角色塑造”,我们也还是不知道,角色是如何、依据哪些规则(基本规则!)形成的,行动者具体而言究竟依循着什么来进行角色塑造。
⚠️加芬克尔与帕森斯的理论格外不同之处在于,加芬克尔不认为行动的动机与行动的执行之间有密切且连续的关系。帕森斯认为两者之间是密切且连续的,仿佛只要行动者有了动机(例如,只要某特定的活动所需要的规范或价值内化进行动者当中),行动者就直接会努力完成行动。但情况绝非如此,加芬克尔在他对于陪审团判决情境的复杂考虑过程研究中就已指出这一点。
>> 加芬克尔认为,帕森斯的行动模式和实证主义的行动模式根本没有不同,因为实证主义的环境和遗传天赋,与帕森斯的规范和价值根本没两样。实证主义和帕森斯都忽略了行动者的反思能力与再三思考的能力。加芬克尔怀疑,帕森斯的行动模式是否根本无法理解现实的日常行动。
加芬克尔不认为行动会如帕森斯所说的笔直地沿着规范进行下去(参照前述加芬克尔对于陪审团判决过程的研究),因此常人方法论者将帕森斯的规范决定论改换成行动者的“规范可解释性”(normative accountability)概念。意思是,当行动者的行动与规范有关时,行动者可以以事后回溯的方式顺畅地解释他为何会这样而不是那样行动,但他这样而不是那样的行动不能等同于他实际上的行动过程。因为不论是帕森斯主义还是新功利主义,都没有注意到,甚至完全忽略了再三思虑的过程,也忽略了行动者往往事后才试着为行动赋予意义,因此常人方法论始终都怀疑这些理论的解释能力其实是非常有限的(Heritage, Garfinkel and Ethnomethology, p.112)。
就算是遵守一项简单的打招呼规范,也需要许多关于“边缘条件”的知识。人们必须具备所有这些知识,才能够让规范实际“活着”,亦即才能够真正实现规范。
日常生活中的秩序在与既存的利益分歧没有关联的情况下总也已经被建立起来了,因为互动中的行动者一直都会(在没有明显关联上规范的情况下)相互确认对方行动的意义与世界的意义。互动中的行动者总是可以很快确认对方的语言表述是否可理解的,并确认行动是否可以继续衔接下去,而在其中可以完全没有出现帕森斯不断强调的规范。在规范成为议题之前,行动者之间就已经主动建立起某种类型的信任(信任也正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换句话说,正是因为规范并不真的决定行动的过程,也并不真的会将行动过程加以结构化(可参阅上述加芬克尔对帕森斯的第一点批判),所以帕森斯不断强调的价值与规范的内化根本就不是社会秩序的关键支柱。人们还必须寻找让人们在现实日常生活中获得某种保证的更深一层的机制。
⚠️互动论有其美国实用主义的基础,而加芬克尔及常人方法论者则主要源自兴起于德国的现象学,特别是胡塞尔(Erdmund Husserl)的现象学。对于常人方法论来说,这个哲学思潮的魅力特别在于,它发展出了一种概念,其主旨之一在于发现在人类行动与人类知觉当中理所当然到不被注意到的事。常人方法论的目标正好也是试图让自身的文化加以陌生化,以此发现其潜藏的结构,所以当然也就热烈拥抱这个哲学思潮。
因为胡塞尔试图打破与凸显我们日常的知觉模式,而加芬克尔也是想将我们的世界加以陌生化,以说明其内在结构,并进而论证面对世界时的“自然态度”的意义。
影响加芬克尔的不是法国存在主义,而是奥地利的一位银行业务员兼社会理论家,舒兹(Alfred Schütz, 1899—1959)。舒兹在1939年因为躲避希特勒,因此从欧洲流亡到美国,并且最后在纽约的社会研究新学院(New School for Social Research)任教。舒兹从一开始就对行动理论的基本问题很感兴趣。在他于1932年出版的第一本著作《社会世界的意义建构》(Der sinnhafte Aufbau der sozialen Welt: Eine Einleitung in die verstehende Soziologie)中,他特别与韦伯的行动概念进行对话,想把行动概念从他认为过于狭隘的、理性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舒兹给自己设立的任务比韦伯还要明确,就是借用胡塞尔的观念,剖析对于行动者来说意义是如何构成的,他人的理解是如何得以可能的。舒兹一辈子都在讨论这些问题。他注意到胡塞尔晚期著作所讨论的一个议题和概念,这个概念最晚在20世纪70年代有极大的影响(读者们在之后讨论哈贝马斯的章节当中就会读到)。这个概念就是“生活世界”(Lebenswelt)。
在对从伽利略到笛卡尔的整个自然科学的批判重构中,胡塞尔注意到,自然科学最初起源于感官世界,亦即起源于实际知觉到的世界,但后来自然科学家及“其”哲学家不断将世界加以数学化、数学意识形态化、抽象化,使得这个起源越来越被排挤掉了。甚至连心理学,也出现把心理事物收编进数学意识形态、抽象化的趋势(Husserl, Die Krisis der europäischen Wissenschaften und die transzendentale Phänomenologie, p.69)。胡塞尔认为,相对于这种收编,“日常的生活世界”是一个“被遗忘的自然科学的意义基础”(ibid, p.52)。我们应该从现象学的角度,来解释(某种程度上也是复苏)日常的生活世界,以及所有其他整个行动脉络。胡塞尔所谓的“日常的生活世界”,或者“生活世界的态度”,跟上述的自然态度谈的是同一回事。“生活世界”某种程度上与(自然)科学的宇宙完全相反,它指的是我们不会去追问、不会想到要去反思的朴实的世界情境。
舒兹致力于阐明日常知识的结构。他将日常知识视作生活世界的核心构成部分,而生活世界是一种“现实领域”:
对于清醒且正常,处于健康的人类知性态度的成人来说,这个现实领域就是已然存在的。我们会用已然存在来指称那些我们体验当中觉得不成问题的事物,那些一时半刻我们不觉得有问题的事情。(Schütz and Luckmann, Strukturen der Lebenswelt, Bd. I, p.25)
行动不只是一种心灵上的活动,也是一个手势、面部表情等发生变化的过程,因此,身体方面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如同我们从米德和象征互动论那里所学到的那样。
说明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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