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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用人纳谏是以忠君为政治前提,那么,一旦事有异常,就会态度立变。例如,魏征死后不久,发生了侯君集谋反被杀和杜正伦以罪左迁的事件。侯、杜两人,魏征曾经称赞他们有宰相之才,推荐重任。现在,唐太宗开始怀疑魏征结党营私,对君不忠。另外,又听说魏征私下把前后谏录给起居郎褚遂良示阅。于是一怒之下,不仅解除了原以衡山公主嫁给魏征儿子叔玉的婚约,而且摧毁了御撰的魏征墓碑。 还有一个例子,也很典型。谏臣刘洎向来疏浚敢言,经常直言切谏,受到唐太宗的赞扬,被列为魏征亡后杰出的谏臣之一,位至门下省待中。贞观十九年,唐太宗亲征高丽,留刘洎辅佐皇太子李治。太宗从辽东回来后,患了痈肿,刘泊悲伤地对同像说:“疾势如此,圣躬可忧。”褚遂良诬告他想“行伊(尹)、霍(光)故事”,不忠于李唐王朝。尽管马周证明刘洎根本没有那么一回事,唐太宗却偏听偏信,下诏宣称“泊与人窃议,窥窬万一,谋执朝衡,自处伊霍,猜忌大臣,皆欲夷戮。”①《资治通鉴》卷一九八。遂令刘洎自杀。刘洎之冤死,固然与褚遂良的门户倾轧有关,而主要的是唐太宗怀疑他“谋执朝衡”,不忠于君。《新唐书·刘洎传》赞语云:“鸣呼,以太宗之明,蔽于所忿,洎之忠不能自申于上,况其下哉?”可见,唐太宗的“任贤纳谏”,贯穿着忠君这条宗旨。在他看来,忠君的即使言辞激切,也虚怀听受;不忠于君的即使意见合理,则拒之门外,甚至不惜杀害。 引自 (二)谏诤以忠君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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