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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中国许多地区宗族重新恢复,但实际上这种恢复,“更多地表现为仪式的恢复,而功能的恢复是很弱的”,而且“现在恢复起来的宗教组织不是一个可以发挥强制权威的组织,因为宗族的诸多职能为其他组织替代,也因为宗族成员的社会分化”。高丙中认为,“除了少数例外情况外,家族活动的恢复基本上是文化性的,而非制度性的”,“活动所恢复的主要是家族符号和仪式的体系,而非功能实体”。 引自 附录当代大陆儒教复兴之载体及其效用 大体上同意,我个人是把“宗族活动”分为灵性(回答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人力(抱团武斗)、财力(族产)三个主要层面来看。没错,我相信绝大多数“复兴的宗族”都是灵性层的,无论是重整族谱还是修复祖茔、宗祠,其实主要都是在“缓解死亡焦虑”这个灵性层面,这一点我认为在中国还是相当牢固的。
在一些“农业的农村”,人力层可能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人们对于“华北农村里的恶霸”的想象(董志民)大致就从这里来。
少数例外就是珠三角农村,又尤其是近郊农村,他们的宗族复兴当然有“传统”的因素,但还有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1978年的改革开放未能彻底开公社化倒车,使得农村的土地(以及一部分其他资源)在制度层面只能以村为单位“公有”,这就让宗族要么和村委会/村经济联社基本重叠(单姓村),要么成为村委会/存经济联社竞选中的voting bloc。这两种情况下,宗族的复兴都是财力层面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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