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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我提出三峡工程项目是可行的。邹家华副总理代表国务院对三峡工程审查情况向大会作了专题报告,关于开工的时间,视国家财力由国务院决定。人大全体会议最后表决:1767票赞成,占总数的67.1%,刚过2/3,其余的1/3大多数是因为不了解三峡工程而投弃权票,真正的反对票只有177张。万里委员长看到票数达到了要求,就庄严宣布兴建三峡工程议案通过了。 引自第11页 李大鸟挺无耻的,在苏式体制下议会代表本身就有“默认投赞成”的“出厂设置”,在这种体制下拿到2/3赞成票还骄傲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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