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欲望的政治
31.我谈“可睡性”与“不可睡性”,不是在讨论某种前政治的、与生俱来的可欲性(desirability)。我讨论的是被我们的性政治所建构的可欲性,它实施了一套种族化的等级,将白人女性置于棕色皮肤或黑色皮肤的女性之上,在棕色皮肤或黑色皮肤的女性当中,肤色较浅的又被置于肤色较深的之上,如此等等。可睡性[如同凯瑟琳·麦金农所说的“可强奸性”(rapeability)],正是“社会依据你睡不同的人给予你不同的奖励”的产物。并不存在“一般的可睡性”,如果它的意思是某种前政治的、前社会的可欲性的话。同样地,也不存在“一般的可强奸性”:某些女性的身体可以被强奸,有某些女性的身体可以被睡,那是因为这些身体被主导的文化规范指定了这样的身份地位。可睡的身体,像可强奸的身体一样,在此意义上,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建构。 32.即便如此(我觉得这才是那条推特真正想说的),关于“可睡性”这个概念,依然有某些可化约的东西。在某种重要的意义上,棕色皮肤和黑色皮肤女性的身体,尤当其属于那些赤贫、被监禁、无证件的女性时,是极其可睡的,远远比白人女性的身体可睡性高。因为这些身体可以被侵犯。不必受罚,没有后果。黑人女性的身体被编排为性欲旺盛,招惹并要求着男人给予性关注,同时能赋予男性的社会地位却低于他们通过得到白人女性所谓纯洁、清白的身体所获得的。[这一点的反面是,从社会角度讲,对黑人女性身体的侵犯很少完全够得上侵犯。犯下连环强奸案的警察丹尼尔·霍尔茨克劳(Daniel Holtzclaw)在把一连串贫穷的黑人女性选定为他的受害者时,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事实是,所有女性的身体都在一种意义或另一种意义上具有极高的可睡性。 引自 尾声:欲望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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