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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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羡慕与自我价值感(导言) 武斌 1 弗洛姆说,羡慕的根源在于缺乏爱。 一般来说,在羡慕者那里,通常缺乏自我价值感,自我观念也不合理。 自我价值感越消极,羡慕和嫉妒就越猖獗。 2 通常理解的“羡慕”往往忽视了它掩盖的更深层的心理活动。如不安、不快和悲伤。 我们称之为羡慕的情感包含着各种不同的情绪,比如悲伤、愤怒和仇恨等。 它具有攻击性和伤害性,伤害他人,也伤害自己 3 凡是我们觉得有价值的,能激起我们渴望的,而我们在事实上或想象中又暂时无法拥有的东西,都会引起羡慕。因此,羡慕与悲伤非常接近。 4 维雷娜分析了羡慕这种感情的四种表现形式:钦佩型、矛盾型、攻击型和抑制破坏型。其中只有钦佩型羡慕者能够承认自己的羡慕,把它们留在了自己的价值体系中并重新赋予其生命力。另三种表现形式带给人的影响则很糟糕。 6 羡慕和嫉妒形成的基础是占有的欲望,而不是发展的欲望。好像人只要占有了自认为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能获得良好的自我价值和自我感觉。 而事实上,我们应该不断地创造新的生活情境,积极地参与到新的关系中去,能够常常引起别人的兴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良好的自我价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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