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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此就自杀者的陈述自然只是表面肤浅的。这是心理学,或曰部分物理学。从先验角度观察,事情就变得截然不同并显而易见。因为从这种角度,我们看到“自杀者”是因个性化而自觉有罪的人。他们的生活目标不是提高和完善自我,而是消解自我,回归母体,回归创始主,回归万有。这类人中的很多人完全没有能力真正自杀,因为他们深知自杀有罪。但就我们看来,他们仍是自杀者,因为他们的救主不是生,而是死。他们时刻准备着抛却自我,消逝,毁灭,回到源头。 引自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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