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曾国藩的“小金库”
按理说,皇帝发了话这八万两就可以省下了。不过,曾国藩却说,这说好的八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给。因为阎王好见小鬼难搪,毕竟以后他还需要和户部打交道。 那么,曾国藩一年的合法收入,也就是工资加养廉银不过才一万八千多两。以上这些请客吃饭、给京官送礼以及给户部的部费钱,每年加到一起,起码得三万多两,远远超过他的合法收入。这些钱都是从哪儿来的呢? 我们先来看看同治七年(1868)年底那一万四千两别敬的开支来源。 那一次北京之行,包括一万四千两别敬,曾国藩共花费了两万两。这笔巨款的 来源,曾国藩在信中说得很清楚:“已写信寄应敏斋,由作梅于余所存缉私经费项下 “缉私经费”出自两准盐运司。管理盐业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缉拿私盐”,以保障官盐的销售。所以盐运司每年都会提出一大笔经费用来缉私。不过缉私只是“堡私经费”的用途之一,其实盐运司许多不好处理的开支,都用“缉私经费”的名义处理。比如,他们每年“孝敬”给两江总督的“陋规”,也以这个名义致送。 从同治七年(1868)十一月初八日曾国落信中‘运司派曾德麟解到辑私经费二干余金”来看,盐运司定期会给曾国藩送来“缉私经费”,曾国藩将其都存放在 “后路粮合”(“吾令其解金陵后路粮台”),也就是财政司中。此外,上海海关每月也要送公费给他。同信之中,曾国藩说:“存于作梅台中(即后路粮台)者,系运司 缉私经费及沪关月送公费(现闻近三万金),为余此次进京之用(连来往途费近二万)”后来同治八年(1869)二月初三日信中又说:“后路粮台所存缉私经费除在京兑用二万外,计尚有万余金,此外准北公费尚有应解余者(十月间书办骨拟札稿去提,余未判行)”4) 从这封信的前后文推测,曾国藩在“后路粮台”建有一个“小金宝。盐运司送的“缉私经费”,上海海关、准北海关等几个海关送的“公费”,就是曾国藩这个“ 金库”的金钱来源。而其用途,则主要供曾国藩官场应酬打点之用。以上我们所说的各种官场应酬支出,都是出自这个小金库。至于曾国藩的养廉银则存放在布政使 门,主要供自己家庭开支所用。可以看出,曾国藩对公与私,分得很清楚。 综观曾国藩一生,他的为官风格十分独特。一方面,曾国藩确实是一个清官。 他的“清”货真价实,问心无愧。在现存资料中,我们找不到曾国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装入自己腰包的记录。但另一方面,曾国藩的逸事中缺少“囊橐萧然”“贫不能殓”、在官府里种菜吃这样容易让人觉得悲情的极端化情节。在中国人眼里,真正的清官,必须清可见底,一-尘不染,清到成为海瑞式的“自狂”或者“受虚狂”,才以服。曾国蕃还远没有清到这个程度。如果给清官分关的话,曾国蕃应该归入非典型类清官也就是说,骨子里清廉刻苦,表面上和光同尘,这是因为曾国蕃的志向不是做“清官”,而是做大事。 引自 3. 曾国藩的“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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