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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和蜕变 (I am the power of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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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至少可以通过4种途径,依靠有目标的行为,自力更生地迈向幸福。 1. 博爱与对家庭的承诺:对他人的联系与归属,能提高人的情操与相应的目标感:关心他们甚过关心自己。 2. 有意义的工作和事业:发现对工作的激情。由此产生的目标感能让人实现远远超过自身所需的目标,通过工作的直接产物,或通过鼓励与榜样的间接作用,把我们所有人都带入一个更高的境界。 3. 社会与政治参与:身为社会性物种,我们对群体和社会负有义务,去参与怎样能最好地共同生活的决策流程。 4. 忘我与灵性:这种能力是我们物种所独有的。它包括对美的欣赏,精神反思,或通过艺术、音乐、舞蹈、体育、冥思、祈祷、静默、宗教幻想等多种表达方式实现的超然无我状态,将我们与超出自身的最高境界联系起来。 幸福/自由/目标原则:一条较高的道德原则,在追求幸福/自由/目标时总是惦记着他人的幸福/自由/目标,若自己的幸福/自由/目标会使他人不幸/失去自由/丧失目标,则不去做它。 引自第1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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