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埃马纽埃尔·莱维纳(1906—):现象学的哲学(斯特凡·施特拉塞尔撰写,H.施皮格伯格译)
现象学家会很愿意将言说解释为意向活动,将被说的东西(被论断的东西)解释为意向对象。但是在这种观点的范围内,言说就会变成单纯的思维活动。而且某些东西将会被忽略:即在我说话时我转向某个他者这样一种情况。换句话说,在莱维纳看来,我说出的语句是我在他者面前表达的某种东西。我们的哲学家将被说出的东西解释为接近他者的一种方法。在被说出的东西中表达的不只是我的“意义赋予”。当我说话时,我就把意义的诸可能性归之于他者。 当然,言说也是与他者的交往。但是各种各样研究交往的心理学的、社会学的、心理一语言学的理论家都忘记了一个最简单而又最基本的东西:我想要与之交往的他者对于我不可能是无关紧要的。事实上还不止如此:如果我想要与他谈话,我就准备将自己暴露给他。因为通过我向他者讲话,“我就将自己向他敞开”,这样一来我就直率地暴露了自己。因此,交往并不仅是依赖于应交流的内容。它是由于暴露说话者而成为可能的,而说话者要冒被刺痛、被伤害的危险。因此,言说与被言说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意向行为与意向对象的关系。宁可说,寓于言说、谈话、表达之中的是某种精神气质,哲学家的任务是将被说的东西带回到言说之中,带回到对他者的表达之中,这种表达不再服务于“存在”(esse)和“间存在”(interes-s),而是服务于“善行”。菜维纳称这种“带回”为还原。 由此产生一些新的观点,它们不仅涉及言说的本质,而且涉及意识的本质。因为如果意识毫无保留地走出自己,那就会像菜维纳所说的那样,它就像一只手套那样被从里到外彻底翻过来!如果意识还与自己留在一起,它就会像萨特意义上的自为(poursoi)。它的意向性就会具有一种离心的客观化性质,它将仅指向它的对象。但是如果言说的主体“表达”自己一按照这个字的原义一,即毫无保632留地向他者展现,那么它就不再具有思想深度。现在它最深处的东西处于外部,因为它是为他者而存在。换句话说,直率言说的主体并不将任何符号广播出去,宁肯说,它本身就变成了他者的符号。正是因此,在莱维纳看来,说话的人并不是哲学或语言心理学的研究对 象,相反,在他看来,说话的人是将自己暴露给损害的人,他抛弃了保 障物。在他看来,这种人是被动的。莱维纳将这种被动性比作伸出 自己的脸挨打的人的被动性。他的主体性将自己暴露给与敞开着的 自己相关联的一切危险。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将他的言说比作放 弃自己。 引自 第十三章 埃马纽埃尔·莱维纳(1906—):现象学的哲学(斯特凡·施特拉塞尔撰写,H.施皮格伯格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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