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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一片红色出现在了贾宝玉的意识中”这一语句中,我们是在“现象意识”的意义上使用“意识”的;而在语句“你意识到你究竟在干啥吗?”中,我们则是在“切入意识”的意义上使用“意识”的。尽管如此,在布洛克看来,从哲学的角度看,我们依然要将这两种意识间的界限厘定清楚。进行这种厘定的具体哲学意义在于,前一种意识涉及的是意识的主观面相,而后一种意识关系到的则是意识的客观面相。作为二元论者的布洛克认为,一种彻底的物理主义理论只能解释意识的客观面相为何存在,却不能解释意识的主观面相为何存在。换言之,你能够用冷静的物理主义态度解释一个父亲为什么打儿子,却不能解释为什么他在打了孩子后会感到疼。 那么,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对布洛克给出的意识二分法持认同态度呢?在丹尼特看来,这是因为很多人错误地将意识活动所负载的语义内容的丰富程度之间的差别解读为现象意识与切入意识之间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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