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帝国仍是秦帝国
清帝国是一个典型的秦制政权。 这里的“秦制”,指的是以秦帝国的商鞅之道与韩非之术构筑起来的一套统治秩序,其在中国历史上的基本表现形式是“外儒内法”,也就是古人所总结的“三代而后,申、韩之说常胜。世之言治者,操其术而恒讳其迹”。 自秦汉而下至于明清,君主时代的绝大多数政权都属于秦制政权。 具体到施政中,秦制政权有两个基本特点: 一、以官僚集团为统治基础,追求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和“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不是以封建贵族为统治基础。秦制政权下的贵族与官僚,只是贯彻皇权意志的工具,他们名下可以有土地、有爵位,也有俸禄可领,但他们不能拥有这些土地的所有权,不能治理这片土地上的百姓,也不能去处理封地里的政务。他们的生死荣辱完全取决于皇权的喜怒。他们是皇权依赖的工具,也是皇权打击的对象,任何朋党化的苗头都不被允许。 二、其主要施政诉求是保持人力与物力的稳定汲取,并竭尽所能回避政府应该承担的基本义务。为了达成这一目的,秦制政权会致力于消灭社会,也就是消灭那些有影响的人与组织,以制造一种散沙化与原子化的扁平社会结构。 这种社会结构可以极大地降低汲取成本。在不影响稳定的前提下,秦制政权也会很愿意引进新技术,以提升汲取强度,增加汲取总量。 1861年之前的清帝国,也正是这样运转的。 秦制政权的灭亡同样有规律可循。它们或亡于外敌的压迫入侵,或亡于内部利益集团(也就是统治基础)发生分裂;或亡于底层民众脱离原子化状态,变成有组织的力量(如出现规模较大的流民集团)。作为一个典型的秦制政权,清帝国的灭亡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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