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am a human being, just like you are
新女性作为中国娜拉的衍型,透露出中国新女性论述的本质,并非专为女性自身需求服务,而是以宣传符合各种大叙事的新女性特质及表现为宗旨。法国哲学家利奥塔(Jean-Frangois Lyotard1924-1998)表示,每个时代皆存在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或信仰体系,即所谓大叙事(grand récit)。近现代社会的大叙事,自我标榜为具现普世真理与正义,并以应然的典范权威支配实然发展。近代中国亦不例外。自天朝体系受国际体系挑战的清后叶以降,中国便在救亡、自强、变革与解放等诉求下,发展出接受西方价值观的大叙事。而从性别视角观之,这些大叙事,清一色都是男性本位。男性本位观,即以男人主导的权威、机制及组织,来开展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活动以及建立性别关系。原则上,维持既有分工秩序的性别论述,都属男性本位。这绝不表示,男性本位思维不支持女权。男性本位观的女权思想鼓励女人做男人从事的事,到男人主宰的社会场域活动,却不会相应鼓励男人做女人做的事,或发展良好的女性化气质。一言以蔽之,男性本位观抱持“男人是人,女人(至多)是类男人”的心态。这使男性本位的大叙事虽允许甚至鼓吹女权,女人却始终无法挑战男性性别优势。
许多近代中国的女权思想,都基于男性本位大叙事而发。梁启超(1873-1929)的《新民说》(1902-1906)与金天翮(1873-1947)的《女界钟》(1903),可谓清末最具代表的男性本位女权论述。这些受西潮启发,而欲振衰起敝的改革/革命精英,都不约而同将目光望向受无识与缠足所苦的女性。梁启超形容得最为贴切,全中国若有半数之人都是分利者,国家如何得兴?因此,欲新中国,不只须新民,还得新女性。从清末到民国,各种大叙事随时间推移而生,不少都以反传统为基调,以追求中国的现代性。新女性是这些大叙事实践过程中的核心部分。娜拉,便成为这些大叙事着意宣扬的新女性象征。
本书即旨在揭露近代中国多种反传统的男性本位大叙事,如何发挥娜拉的意象来塑造随时因势而变的新女性形象,以为其服务。自“五四”以来,以追求个性解放为重的新文化运动,开启了启蒙觉醒的大叙事。此一大叙事强调欲新中国,须新文化;欲新文化,须新青年。它的矛头,指向种种约束青年行动与人生选择——如求学与婚姻——的权威体制。觉醒的重点,在于突破被视为阻碍个人发展的陈俗旧习,这些旧习既广涉礼教纲常,也包含家族/家庭专制。走出传统,不论思想或行动层次,便成为接受启蒙觉醒大叙事的关键。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反传统思想,将清末已出现的文明结婚激化推进为自由结婚。以欧美自由恋爱及科学优生思想为基础的自由婚恋大叙事,在20世纪20年代前半期迅速形成。提倡者将自由婚恋定位为同时可裨益个人、男女双方、社会乃至国族的现代性核心。与此同时,由国共两党主导的妇女运动,被融入政党推动的国族大业,而以解放平权大叙事的面貌出现。此叙事强调男女平等,妇女解放须以社会解放为依归,号召女性在社会公共领域为自己争权、为社会谋利且为国家效劳。以上重点有别的民国大叙事,都需要女性不仅独立自主,且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玩偶之家》中娜拉觉醒后立意出走的表现,成为上述三类大叙事之理想新女性的公约数。娜拉坚定果决,有自知之明但也有闯荡社会的勇气。她的反抗与自立精神,成为这些大叙事论者共同拥护的新女性主要特质。娜拉的出走,更从“五四”以降,成为新女性追求现代生活与社会贡献的重要指标。
本书从近代中国男性本位大叙事的多元视角,考察娜拉被诠释与实践的演进过程。此一研究策略,不仅可揭示民国时人频繁宣扬娜拉意象的宏观动机,也能检视娜拉形象允许民国女性“做自己”的限度。此外,考察男性本位论述,也能突破以生理性征为区隔的僵化性别分析。其实,民国时期许多女作者的女性/女权论述,都属男性本位。这类论述多主张法律上男女平等,宣扬女性在公共领域从事各类活动以及参与政治。
基于对民国几类大叙事的分析,本书将论证娜拉形象在中国的演变,同时映照出新女性与女权论述在中国的多种发展空间,及其难以突破的困境。娜拉的反抗与自立精神,赋予中国女性走出传统的重要动力。我们将在本书中看到民国多类大叙事,不约而同以娜拉的出走来激励女性。拜娜拉论述之赐,许多民国女性理直气壮争取在社会上的立足之地。然而,“女性加入男性专擅的活动领域之类的思维,既未挑战男性社会优势,也未改变女性的家务责任。因此,职业女性及男性本位的新女性论述,皆陷入矛盾困境。对职业女性而言,虽得社会发展机会,却须面临传统女性不曾有的公私领域“双重负担”。而新女性论述总是以符合男性本位的国族与性别价值观来评估、规范女性的言行表现。基本上,那些只满足女性小我而非为社会或国族大我的行径,皆容易被男性本位大叙事批判为自私。从围绕娜拉延伸的各种女性论述,便可发现此种趋势。由此可知,并非所有效法娜拉出走的中国女性,都会获得上述大叙事论者的认同与肯定。中国娜拉的新女性论述,是在符合男性本位的现代性叙事前提下出发的。此即中国娜拉论述的局限。
19世纪末,西方传教士与中国维新人士,陆续传播以社会进化思想为基础的欧洲文明等级论。宋少鹏的专书,精彩阐述此一以欧美为最高等级的文明论如何在中国孕育出女权的概念。此乃因妇女的地位被视为文明进化的重要指标,而美国监理会传教士林乐知(Young Allen,1836-1907),进而将妇女视为中国文明封闭落后的象征与根源。当妇女问题被纳入中国变革思潮的一环时,妇女也在文明求进化、国族争富强的过程中,发展成行动主体。须藤瑞代的深入研究,说明西方的天赋人权思想在日本与中国等东亚国家发酵出“民权”“人权”与“女权”的概念。
以救亡图存为宗旨的国族自强大叙事,虽然致力于将女性拉出礼教传统的深沉泥淖,却明显优先强调她们为国族人民尽义务之社会责任。此种大叙事一切以大我为重的思维,可见诸“兴女学”与“废缠足”这两项女权主要诉求。“兴女学”在传教士与维新志士陆续指陈中国女子无知、无用以致误国之际,被大力提倡,以救济女子并使之免为梁启超笔下的分利者。“废缠足”则在西方文明论将缠足传统折射为中国野蛮陋习的脉络下,被强力动员进行。不论改革或革命阵营的男女知识分子,几乎众口一致,从富国保种、贡献社会的前提,凸显女教或天足的急迫时代意义。清末从国民之母到女国民的新女性形象,皆反映时人期许乃至要求中国女子共赴国难的殷切之心。各种译介外国杰出女性的著作,也多宣扬为国为民为社会奉献的各家女杰。
无论“兴女学”与“废缠足”诉求,或金天翻在《女界钟》中所列的各种女权主张,都隐然汇聚着号召女性走出家庭从事各项活动的思潮。《女界钟》主张女子有人学、交友、营业、参政、掌握财产出人及婚姻自由等权利。先不说营业等难度更高的女权,即便当时的“兴女学”,也已超越家庭教育这种传统形态,而以学校教育为准。换言之,女教在清末涉及女子迈出家门,到学校接受群体学习的教育。“废缠足”的主张,或许并不只为走出家门而被提倡,却是女子得以在家内外自在活动的重要前提。可以说,这些因应大局需求而被呼吁的女权,交相烘托出女子进入社会有所为的现代条件。
依历史的后见之明,19、20世纪之交的中国,已然形成迎接娜拉的新时代氛围。晚清仁人志士受西方文明论的思维引导,群趋译介被认定值得中国女子效法的外国女性典范。季家珍(Joan Judge)在古今中外的时空轴线下,探究清末时人通过“传记”讨论妇女、国家与历史的互涉。季家珍区分当时这类传记,如何发展出对女德、女才与女力立场相异的论述。借此,她呈现由世俗化、全球化与时间化等特质交织出的中国多元现代性。季家珍等学者的研究,再现外国女性参与晚清因应变局的自强大叙事之历史图景。这些宣扬外国女性典范以供中国女子效仿的著述,为日后娜拉进入中国培植出丰厚的思想土壤。
传统的中国女子教育,历来皆被赋予培养、规范妇女思想行为与价值准绳的重要角色。此种教育,体现传统社会男、女相生相辅的两性观;不过,女性始终扮演的是配角,以贤以德,来衬托出男性的才、智与能。概言之,中国传统女教,主要是为凝聚家庭宗族、稳定社会结构而逐步发展。诚然,过去社会许多中下层妇女,因须从事家庭生产而走出家门,也曾有妇女受迫乃至受诱于各种人事因素而逃出家庭的案件。但大体上,传统中国女性的生活空间与生命关怀,仍以家庭为核心。
清末发展的女子教育不同于以往之处,在于提供青年女性走出家庭、进入学校与社会的契机。清末女子教育的发展,从西方传教士创办的教会学校开始,继之为国人私设的女子学校。西方教会从19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陆续在华设立女子学校。这类学校不仅免收学费,还提供食宿,发给衣物甚至少数零用钱,实为中国社会前所未有的经验。初时的教会女校,因国人早期对传教士的疑惧与猜忌而进展缓慢,且仅限小学教育阶段。然由外人开始的女子教育及其成绩,却激发不少中国知识分子兴办女学的决心。
根据统计,到1907年年底,全国已有女学堂428所,女学生15498人。从1903年到1908年,全国女校增加了58.5倍。女子教育之受重视,由此可见一斑。除了上述有关女子学堂的兴办及数据,这些女校的教育宗旨,尤其反映当时社会对女子接受教育后的角色定位。以《女子师范学堂章程》为例,其声明“以启发知识、保存礼教,两不相妨为宗旨”。经正女塾的教育宗旨,则“以彝伦为本,所以启其智慧,养其德性,健其身体,以造就其将来为贤母为贤妇之始基”。报章舆论,如1906年4月20日《顺天时报》的《论女子教育宜定宗旨》一文,也期许女子教育“宜趋重道德,以养成贤女贤妇贤母为宗旨”。该文末更强调:“若徒以学术工艺,炫其所长,矜言独立于社会,致启男女之竞争,则失教育之宗旨矣!”
“贤妻良母”,是自清末到民初,从执政当局、乡绅名流到维新知识分子共同认可,并加以提倡的女子教育纲领与行为典范。李又宁曾指出,维新人士理想中的贤妻良母“与传统的不同,是不缠足、有基本知识,不作丈夫和国家累赘的女子。……他们并不鼓励妇女像娜拉一样,走出家庭”。这种由维新派提倡在先、清廷接受于后的女子教育理念,主要希望女子摆脱分利者的角色,尽好“国民母”的责任。就此观之,此种贤良教育孕育出的清末“新女性”,不需离家便能做到。梁启超便认为,妇女出于天性与本能,相当适合从事“育儿女、治家计”等室内生利事业,以益于国家社会。不过,纵然维新派仍谨守男女有别的分际,其所发起的“兴女学”与“废缠足”运动,仍开启女子走出家门的机会与能力。
革命情势激发人心的变革欲望,促使清末女性走出旧有环境,以成就自身并贡献社会。学者严昌洪曾指出,革命派主张用移风易俗来推进革命,并通过革命改变风俗。这种反传统习俗的言行,在清末具有重大影响力。同时,救亡图存的民族意识,驱使时人将19世纪90年代以来流行于中国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转化成要求变革的意识形态。不少知识分子发扬此思想,挑战过去的制度、文化和价值观念。革命成为许多人超越过去、想象未来的理想目标。当时人谈革命,意味着与过去某种程度的断裂。这种断裂,非仅政体或制度的改变,更包括如何建设新社会的观念与态度。在革命气息浓厚的清末十年,这些加诸女性的新头衔,凝聚出中国新女性的雏形,且成为时人常用来伸张女权的名词。
将中、外女杰相提并论的叙述,在清末比比皆是。不少具有女性自觉意识的知识女性,如陈撷芬或燕斌等人,皆期许自身有朝一日可与之匹敌。燕斌曾谓:“欧美女界,其发达的程度,还不算十分高尚,所享受的权利,还不算十分满足,缺点尚是狠多呀!”陈撷芬则断言,“吾中国二十世纪后之女界,为超越欧美,龙飞凤舞一绝大异彩之时代”。清末的知识女性身处民权与女权思想日张的时代,多驱策自己学习西方以求“并驾其驱”或竟“能胜之”。她们也不忘时常以传统女杰的英勇事迹自期,以示中国女性“苟能人人读书,知大体,爱国爱种,办事之手段,必胜于彼男子也,必“娜拉”在中国优于彼欧美女子”的信心。
清末女性想一口气追过中国男子并超越外国女子的抱负与行文方式,较少出现在男性知识分子的女权言论中。他们介绍与宣扬外国女性的事迹,主要为求形塑符合救国自强大叙事的新女性形象。这些男性把中国妇女视为被拯救的对象,并明显表现出优于女性的姿态。“设女学、阅报章、交游广、知识多”的外国妇女被塑造为“一世幽闺闭此生”的传统中国女性学习与认同的新典范。
男性知识分子宣扬西方杰出妇女,除了作为凸显中国现状与妇女处境亟待改变的论述策略外,也有意在中国面对西方所处的相对劣势之际,通过对外国女性形象的塑造,掌握新女性典范的诠释权,维持对中国女性的相对优势。借用刘人鹏的话说,那些男性知识分子的心态是:“通过书写与呼吁二万万弱女子,可以不断表达那种厌弃'被征服’,而想要居于'征服者’的深层欲望,同时也抒解着'被征服的焦虑。性别化的书写主体(男性),在书写'女子’的软弱中,暂时脱离了作为非白人、被征服者的位置。”刘人鹏,《刘人鹏.“西方美人”欲望里的“中国”与二万万女子——晚清以迄五四的国族与“妇女”》
秋瑾在19岁时嫁给湖南王氏,育有一子一女。庚子拳乱后,她目睹京城危急之状,痛感革命的重要性,因而变卖首饰,“别其夫,送其子若女,受鞠于外家,孑身走东瀛留学”,并与革命派人士展开密切联系。这位郭沫若笔下“不折不扣的中国的娜拉”,曾创办《中国女报》,发起天足会,鼓吹婚姻自由,提倡女子教育与女性自立,注重女子体育,甚至筹组女国民军;其行动魄力与决心,丝毫不让当时的男性。秋瑾曾以一首《精卫石》弹词,沉痛道出中国女子素来的悲惨境遇,并对照欧美女子的处境:“近日得观欧美国,许多书说自由权,并言男女皆平等,天赋无偏利与权。强国强种全靠女,家庭教育尽娘传。女子并且能自立,人人盛唱女之权。女英女杰知多少,男子犹且不及焉。……般般学业非常盛,男和女竞胜求精日究研,所以人人能自活,独立精神似火燃。”“对于中、外女性犹如身处地狱与天堂般的对比描述,鹃红女士在《哀女界》也曾发出类似喟叹:
旷观欧美文明各国,男女同等,如结婚也,选举也,莫不力争平权,诚以处二十世纪新鲜空气中,不自由毋宁死也。泰西之女士,如维多利亚之英明,罗兰夫人之豪侠,其伟迹丰功,啧啧人口。我国女士,除服从以外无技能,舍依赖之外无事业,如笼中之飞鸟,饲哺由人,以视欧美文明之世界,不啻天堂地狱之判矣!"
这些知识女性相信要冲出地狱牢笼,非革命不可。秋瑾了解当时处境,可谓覆巢之下无完卵,国家倘若被瓜分,个人也难以苟存:“祖国沦亡已若斯,家庭苦恋太情痴;只愁转眼瓜分惨,百首成空花蕊词。”对她而言,唯有先顾全国家,才能论及个人幸福。她长年在外奔波而成长的独立意识,使她以男性职责自期,并呼吁女子也应为男性所为,报效国家,光复祖国,证明女子并非无能:
且光复之事,不可一日缓,而男子之死于谋光复者,则自唐才常以后,若沈荩、史坚如、吴樾诸君子,不乏其人,而女子则无闻焉;亦吾女界之羞也。愿与诸君交勉之。
秋瑾一语成谶,日后果真为革命牺牲面名留青史。除秋瑾以外,当时留学日本的许多女性,后来都成为革命党的中坚分子,何香凝即为著例。何母是贫苦人家的女儿,一双天足,嫁给何父后,自愿为妾,并坚持帮女儿缠脚以免被人瞧不起。但何香凝幼年即耳闻并钦佩许多太平军妇女以天足奋勇征战,加上缠足的锥心刺骨之痛,使她奋力抵抗,最后终因其父不忍见她受苦,得以保有一双大脚,伴她走过革命岁月。日后她与廖仲恺(1877-1925)的姻缘,便是因大脚而缔结的天足缘。当维新运动开始后,廖仲恺有意到日本留学。1902年年底,妻子何香凝先变卖妆奁以接济丈夫出国。数月后,她卖尽身边杂物,追随其夫到东京,进入东京的目白女子大学。何香凝先攻读博物科,后于本乡女子美术学校高等科学习绘画。在日期间,她也如秋瑾等人热心参与革命派筹组的活动,日后成为首位加人同盟会的女性。1903年,何氏写成《敬告我同胞姊妹》一文,以数位外国女豪杰为中国妇女的榜样:“如当日罗兰夫人、美世儿、苏太流夫人者,是非渺然一弱女子乎?然卒能以身许国,为历史上伟人,则我辈又何必多让也。”日后她参加革命, 并不断进行妇女解放运动,研究妇女问题,成为近代中国著名的妇女领袖之一。
许多留学女性,经过在异国的生活与学习体验后,对于中国发展的相对落后,以及清廷的腐败颟顸,有更深刻与恨铁不成钢的感受。因此,她们多在求学时代就加入革命阵营,或自组女权团体。前者以1905年在东京成立,有何香凝、秋瑾、唐群英、燕斌、曾醒等人先后加入的同盟会最著。后者则如1903年4月留日女学生胡彬夏、林宗素等人合组的共爱会。虽然女子力量不及男性,但她们的矫捷、细心及韧性等特质,却可胜任如勤务、侦探、联络等多项重要任务。1911年武昌一役,打响了革命军的名气,激励许多女性起身响应,相率组织军队与革命团体。较著者,包括女子北伐队、女子军事团、同盟女子经武练习队、女子医护队及劝募团体等。女权运动随着革命情势迅速发展,缔造民初第一波要求女子参政的高潮,并为日后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奠下基础。
清末新女性的意识,与妇女解放的思想,起源于时人的民族危机感及对富国强兵的诉求。革命,被视为妇女不应自外的重要志业。当时多数革命男女强调女子不同于以往的职责,女国民、女豪杰之类的思想笼罩当时社会。诉诸反强权、打倒“三从”等激烈手段的言论,在反满政治革命的口号高过一切的清末,只见诸少数无政府主义者的报刊。献身革命的新女子,在救国自强大叙事的引导下,以认同国家为先。诚如胡缨所言,“虽然'新女界’'新女杰’这类词汇在晚清文章中屡见不鲜,似乎被赋予很重要的含义,但是这类词汇的历史可释性是建筑在对真正生活中女子的遗忘上的”。凡与家国革命大业无关的女性个人需求,多非“新女杰”或新女子首要诉求。要待民国肇建,社会与人心需求转变,从政治革命推进到道德与文化革命,新女性意识才出现不同层次的发展。
清末社会对中外革命女杰的推崇与宣扬,已因达成阶段性任务而暂告落幕。一些受清末自强大叙事鼓舞,而走出家庭为革命奋斗的知识女性,开始转而争取法律上的女性权利。然而革命后一片回归两性传统分工领域的空气,迅速扼杀了为国出走的女性活动与言论空间。即便唐群英敢于当众怒掴宋教仁,也无济于当权者漠视女权的事实。民初妇女参政运动的失败,可谓当时社会道德心理的映照。自从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世凯政府解散国民党,袁氏大权在握,更想确保权位不易。名为尊孔崇圣,实则复辟为皇的运动,通过主政者的刻意推动,在各地掀起影响广泛的复古风潮。1913年6月22日袁政府颁布“尊崇孔圣令”,其中明言:“天生孔子为万世师表,既结皇煌帝谛之终,亦开选贤与能之始,所谓反之人心而安,放之四海而准者。”同年,袁世凯先以大总统名义,下令恢复学校的祀孔典礼,后更强行通过《天坛宪法草案》,明示“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各地官员与舆论纷纷发表尊孔、读经活动的相关言论,力图营造一股回归传统的氛围。
尊孔复古流风所及,使清末萌芽不久的妇女言论空间,立时萎缩变形。1912年与1913年,全国还新办有14种妇女报刊。但随着袁世凯政府政权的建立与巩固,1912年曾热闹一时的妇女参政运动渐趋沉寂。就连婚姻自主与经济独立等议题,也被视为与传统纲常名教不符而遭批判。政府陆续颁布命令,务求恢复传统妇德。1914年3月2日的《治安警察条例》规定女子“不得加入政治结社” “不得加入政谈集会”。
当时社会舆论,大体立于贤妻良母主义的立场,诘难女学生不仅未发展出良好美德,更尽忘为人妻母的本分。当权者、地方乡绅与多数舆论,都有意在营造“革命既成,男女各安其(原)位”的共识。换言之,肩负养儿育女之天职的妇女,此时应走回家庭,恪尽天职。1914年时任教育总长的汤化龙,便发表反驳新女子观的贤妻良母教育:“余对于女子教育之方针,则务在使其将来足为良妻贤母,可以维持家庭而已。”从当时资料可见,附和此种论调者,为数颇众。《妇女杂志》一位作者汪集庭,曾区分女性为“时式女子”与“时实女子”。前者指略懂知识却自以为是,衣着时髦且奢侈浪费的女性,后者则为“道德完粹,知识新颖,体力强健”的标准新女性。汪氏敬告那些“今日社会盛行”的时式女子要先戒除“奢侈,狂妄,刻薄,嫉妒”,实行贤母良妻主义。她们如欲进为时实女子,则须注意“维持我国旧道德,竭力求知识新颖,研究幼稚教育,勤练身”这四点。一位曾是女学生的作者“遐珍”则感慨许多女学生“学其名,而不学其实,遂致家庭之间,蒙其害而未蒙其利”。“遐珍”忠告她们“毋夸耀其技能,毋放弃其责任,毋浮嚣其行为,毋痴心其学业。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遐珍”还强调“有贤妻而后有乐羊子,有贤母而后有孟子”。即便当时以改革立场发刊的《新青年》,也有文章发出雷同之声:“贤母良妻主义,教育之旨归,而教育自身,则为其途术,固未有受高深教育,不能为贤母良妻者也。且正以受高深教育之故,思想高超,见解精确,益以知贤母良妻为人类之所急耳。”
贤妻良母主义在清末曾受维新派拥护,以驳斥传统女教观;其至民初,虽被卫道者援用来规范新女性,却也开始受到挑战。如吴曾兰在《女界缘起》中曾言:“夫振兴共和国之女学以求步美洲妇女后尘,岂仅造就贤母良妻而已?而犹傲睨自若,以为尽教育女子之能事,诚不足以语国家百年之大计矣。”她点出仅教育女性为贤母良妻之不足,预示了日后更为全面的女权诉求。随着社会的进步与思想变迁,贤妻良母思想逐渐被思想激进的新文化人视为传统的产物,而加以批判。
民初妇女解放与复古风潮的对峙,反映在逐渐出现的婚变现象上。过去被谨守的婚姻礼俗、规范与禁忌,开始遭受少数个案的质疑与挑战。各地偶闻的自由结婚(或谓文明结婚)与离婚新闻,可为代表。1912年,有位中华民国自由党女党员陈某,曾在女子师范学校肄业,“近心醉自由结婚之说,在外与阳湖人张某同居”。离婚之事,则在妇女不堪丈夫对待、企图争取解放的过程中缓步出现。浙江遂安县“近自妇女解放声起,离婚别嫁亦日渐多”;山东夏津县则“近数年来,结婚、离婚颇尚自由,通都大邑时有所闻”。还有女青年受到西方婚俗观念的影响,公开招婚。如北京某位周姓女子自幼游学美国,回国后竟在其所任教的校门挂起征婚启事的招牌。
当时的报纸,也不乏妇女因各种原因出走的新闻报道。有些女性因不堪被虐待而背夫潜逃,或径至离家不愿复返。根据报载也有不少妇女受邻人诱拐而至“潜逃”“淫奔”。临嫁前私逃的例子,也不乏可见。这些为数日增的案例,说明当时妇女出走的模式, 多半因不堪现有生活处境,或受外界诱惑而形成。这其中很少是出于自我觉醒,而向不公平待遇抗争。不过当这种“无法忍受就想脱离”的人性举措,接二连三出现在社会上时,无形中也有某种感染力,促成人心改变。文盲女性可借邻居街坊口耳相传,就学女性则通过同学交流、阅读报章等渠道,得知与她们处于类似情境的妇女如何企图摆脱旧环境。这些社会现象,对女性多少带来刺激与模糊的启迪。待到以先觉者自居的新文化人引领中国社会走上西化的反传统之路时,不少女性会化思想为行动,实践她们人生中的出走。
综上可见,中国男性(知识分子)、外国男性(传教士)与少数中外女性(传教士或牧师娘),因缘际会促成中国新女性意识的萌发与成长。女学发展、报章传播外国杰出女性典范、革命时势所趋、社会观念渐变以及衣食住行西化,共同提供中国社会转型,及容许女子涉足公共领域的条件。与此同时,西方社会也不断酝酿改变与突破现状的新思潮。其中一股风行欧美,并东至亚洲的潮流,是来自北欧易卜生剧作的演出与讨论热浪。娜拉,这位在易卜生《娜拉》剧终离家出走的女主角,随着剧本理念及演员表达,与读者观众产生世界性的交流。
这出戏之所以引发英国社会超乎一般看戏心情的严肃讨论,在于它触及维多利亚时代社会中产阶级婚姻与两性观的核心。多数观众与读者原本认同的,是郝尔茂所代表的男性中心的父权价值观。郝尔茂在剧中对娜拉说:“我日夜替你做事,忍穷忍苦,我都愿意,但是世上没有一个男子肯为了他所爱的妇人牺牲自己名誉。”娜拉回道:“几十万的妇人都肯为了她们的情人男子牺牲名誉。”易卜生通过娜拉与郝尔茂对于爱情和自我的不同陈述,揭露当时中产阶级的双重道德标准:男性重自我实现,女性重自我牺牲。由此可见,娜拉的出走,除了自我觉醒外,还包括对爱情本质的重新了解,与对自身婚姻的彻底失望。尽管郝尔茂自以为深爱其妻,但对已产生自觉意识的娜拉来说,他不过把她当傀儡,觉得跟她在一起很好玩罢了。借贷事件衍生出的发展,推翻了娜拉梦想中的家庭与婚姻关系,使她质疑自身责任的优先顺序。她走出玩偶之家,是为了寻求对自己与对社会的答案。易卜生并未揭示此答案为何,娜拉出走后的未知,正是该剧给予世人最宝贵的礼物——想象后续发展的创造力,与付诸行动的实践力。
启蒙觉醒大叙事与清末爱国自强大叙事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激烈的反传统文化与价值规范;但这两大类叙事的男性本位思维则无二致。不论为救亡图存或革新文化,主张者都没有挑战父权或男权体制的意图。这两大类叙事,或抗满、御侮或反孔,其宣扬的新女性形象或女权,皆配合男性的时代需求。即使娜拉也是如此。
本章将阐述启蒙觉醒大叙事,如何为中国人迎来以“自救”为特质的娜拉形象。这个形象,旨在堂堂正正“做一个人”。而欲于中国社会拥有完整自主的人格,则非挑战钳制个人主体性的三纲伦常不可。这般自救以做人的娜拉意象,在“五四”中国掀起前所未见的青年男女出走旋风。“自救娜拉”因此被抹去了女性气质,为青年男性所僭据与宣扬。据此,本章将论证,娜拉现身中国之初,并非以新女性的姿态,而是以新人的理型被宣扬的。从众人对娜拉的描述与评估中,看不出女性独有的特征。时人从该形象所汲引出的特质,包括觉醒、反叛、追求独立自主、教育自己、负责任,都没有性别意识掺杂在内。此即启蒙觉醒大叙事思维主导的结果:其形塑的新女性,有个无性别之分——实则男性本位——的新人原型。但娜拉作为“五四”中国“新人”的理型,并成为新青年的启蒙者,并不妨碍其被形塑为新女性典范。只不过,“自救娜拉”因此只启发中国女性抗拒家族与礼俗,却未驱使她们质疑男性既有的社会文化经济优势。“五四”的“自救娜拉”具有的去性化本质,同时反映启蒙觉醒大叙事带给新女性的解放视野与失焦困境。
1.国人对易卜生的早期认识与定位
易卜生的思想开始受中国人注意,始于一股清末以来萌芽的改革国民性思潮。国民性之所以渐受重视,在于国人面临内忧外患的存亡关头,对自身传统与社会文化产生怀疑,因而要求突破传统解放自我,以求整体的改造与进步。辛亥革命促成中国政体的改变,理应使国民与国家的关系更密切,创造民主政治。但事实却不然。袁世凯图谋帝制、返归复古、表彰节妇烈女等举措,体现出知识分子期许创新文化的理想,与掌权人士企图维持旧制的现实间之巨大落差。激进学人领悟到,非变革人心、风俗与伦理,无以根本铲除中国社会的弊端与问题。由是,而生“借思想文化以解决问题”的“全盘性反传统主义”思潮。主张者申论并企图重整个人与家庭、群体、社会及国家间的关系。被视为“近世一切新文明皆导源于此”的个人主义,便以其高扬个性、尊重个人意志的特色,跃为不满现状者攻击传统的最佳利器。陈独秀的《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一文:是借个人主义以图“打倒孔家店”的著例。易卜生的剧作,即因其个人主义的精髓,被国人发现并引进。
胡适为中国社会量身定做的易卜生主义,大致主导日后国人对易卜生的接受方向。易卜生原批判资产阶级的守旧成俗,胡适将之转为对孔教社会制度的批判,尤其是对中国大家庭制度的非难。“五四”时期传播易卜生思想的方式,有别于欧美社会偏重剧场演出与随之衍生的讨论。西方剧场起源甚早,到19世纪末,剧场观众群渐由原先的中上层阶级,扩大到中产与工人阶级。观赏戏剧已成为近代西方大众的普遍娱乐。若有剧作探讨某些社会关注的课题,往往能引起观众或读者共鸣,或与当时思潮合流,互相助长影响力。易卜生思想在中国的宣扬,则有赖知识分子先对其戏剧进行浓缩与综合,萃取出他们认为中国所需的思想养分,向大众宣传。
胡适汲取自易卜生戏剧并为国人带来的最大资源,在其对社会的批判火力,与对个人的尊重。《娜拉》恰恰符合这两点要素成为胡适多次援用论述的例证。首先,胡适引用《娜拉》,说明易卜生写出近世社会家庭里的四大恶德——自私自利;倚赖性,奴隶性;假道德,装腔做戏;懦怯没有胆子。其次,他引述娜拉为救其夫,不惜冒伪造文书罪,以及娜拉发自内心对宗教的疑惑,凸显易卜生批判现世法律、宗教与道德的虚假及钳制人心。最要者,乃胡适选择以娜拉的“救出自己”这句告白,作为诠释易卜生式的个人主义名言:
(郝尔茂)……你就是这样抛弃你的最神圣的责任吗?
(娜拉)你以为我的最神圣的责任是什么?
(郝)还等我说吗?可不是你对于你的丈夫和你的儿女的责任吗?
(娜)我还有别的责任同这些一样的神圣
(郝)没有的。你且说,那些责任是什么?
(娜)是我对于我自己的责任。
(郝)最要紧的,你是一个妻子,又是一个母亲
(娜)这种话我现在不相信了。我相信第一我是一个人正同你一样—— 无论如何,我务必努力做一个人。
自《娜拉》出世后,各个社会依其不同传统、文化及思想,对娜拉的言行进行解读。各国的娜拉形象,反映出不尽相同的新女性特质。也许这些各自的想象与创造,落实了易卜生对该剧的期许。他曾说过:“我的任务是描写人们。但事情往往总是这样:假如描写多少有点准确,读者就会把自己的感情和情绪也都放进去。他们认为这是诗人的意思;然而,不,完全不是。每一个人都按自己的理解重新创作诗人的作品,根据自己的个性美化它,修饰它。进行创作的不仅仅是作家,而且还有读者,他们是创作的伙伴,而且与诗人本人相比,读者常常更像是诗人。”依此看来,易卜生有意赋予每位读者带有“诗性”的想象、理解与创造能量。换言之,易卜生无意借由娜拉,鼓吹女子都走出不如意的婚姻。他希望读者有独立思考,并各自寻得人生答案的能动性。但这种应富有个人独特需求或选择的能动性,在“五四”中国,却被当时的特殊社会与文化氛围给消弭乃至扼杀。“五四”反传统封建的新文化思潮,虽高扬个人主义,却局限了《娜拉》能带给中国人的启蒙选项。易卜生借由创造与书写《娜拉》,所带给西方社会及妇女的解放与发展空间,被五四新文化运动健将萎缩并固定化为具有单一模式特质的“出走”。究竟娜拉在中国的形象之旅,反映出什么样的文化与社会情境?而当时中国社会的特殊性质,又提供给该形象多少论述空间与衍生能量?以上问题,将是下一节锁定的焦点。
娜拉在中国,实不仅如此。本节将先分析娜拉现身中国的最初含义及被论述的方式,以揭示其被形构的“去性化”原型本质。《新青年》“易卜生号”为娜拉揭开的序幕,呈现出的是无性别之分的新人理型,而非只限于女性效法的外国典范。胡适率先以娜拉来诠释易卜生主义,使娜拉被提升到超越性别差异的高度,得以赋能(empower)中国青年男女反抗传统。但与此同时,娜拉的诠释权,在中国一开始就被男性攫取,使中国女性只落得追随、被代言的地步。娜拉作为中国新女性形象,并非因女性自身觉醒,或因应社会自然变迁而诞生,而是知识男性在激烈反传统的过程中,呼吁女性共襄盛举的产物。以下,我将集中析论胡适与鲁迅这两位对娜拉论述有重要影响力的作家之文本,来说明娜拉意象在“五四”早期的本质。借由将娜拉还原到“五四”早期的论述脉络中,本节希望拨开后人对此形象虽众声喧哗却又只集中于“新女性形象”的再现迷雾。
仔细检视胡适的《易卜生主义》,可发现文中引述《娜拉》该剧或娜拉一角以申论的概念,皆非针对女性而独发。这包括胡适举《娜拉》来评点近世家庭的诸多弊端、社会各种恶势力,尤其是“救出自己”的为我主义。个中道理很清楚,即胡适未把娜拉当作“女人”,而是当作“人”来理解与认知。若进而细读胡适关于性别的文本,可发现能与他在知识层次上互相唱和者,几乎清一色为男性,且他也曾以“女性”为比喻,做过不少负面形容。借用华裔美国学者江勇振的话来说,胡适的男性扮相最重要的一环,“莫过于具有骑士精神的君子”。胡适“不但可以用女性作比喻,来形容一些理想男性所不应有的弱点,他而且相信女性的命运大体上是由生理决定的”。胡适这种骑士/君子的精神,虽流露在他尊重体贴女性的态度上,却也驱使他理所当然代女性发言。其结果,是他有意无意忽略她们的女性需求,而以男性本位的“人性”概括取代之。
胡适这种将娜拉塑造为新人理型而非仅新女性形象的论述模式,正呼应“五四”早期新文化论者对个人主义的追求与向往。他们在吸收理解西方个人主义时,总将其与社会联系思考,强调社会是自我发展与实现的唯一场所。王星拱(1887-1949)曾言:“我虽不为社会而生存,然而我必凭借社会而生存,所以我和社会是分不开的。”“个人”在此虽被凸显,但不论遗世独立般的新村生活,或尼采式将社会与个人对立的思想,都不被多数中国人所认同。借用史家余英时的话来说,个人主义在“五四”及其后的中国社会里,始终“有一个'大我’淹没了'小我’的问题”。"反传统的新文化健将,即使彰显作为小我的个人,也不忘提醒自身或他人对大我——社会或国家——须负之责。胡适更以“社会不朽论”为其宗教主旨:“我这个现在的'小我’,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过去,须负重大的责任;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未来,也须负重大的责任。”
当时知识分子宣扬个人主义,意在代表所有国人反对传统的家族专制与封建体系。”其根本关怀点,是从个人自觉出发,“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而以成就民族及国家福祉为终。所以新青年虽已体认“救国必先有我”,却也被谆谆告诫“不以个人幸福损害国家社会”。在军阀把政、国家混乱的“五四”时期,高扬个性觉醒的个人主义,与提倡爱国救国的民族主义,竟因终极诉求与批判对象一致,而出现相辅相成的共存局面。
由上述个人主义思潮发展的“五四”脉络,不难想见娜拉“救出自己”以“做一个人”的呼声,对当时中国青年男女的冲击与启迪。我认为,正因胡适对娜拉采取了去性化的论述方式,才使得娜拉在中国获得如此盛名。胡适通过勾勒娜拉的个人自主精神,来宣扬易卜生主义,充分体现新文化人援用娜拉来唤醒中国的想法。娜拉的作为,强化了五四青年因西化日深而愈渐成形的反传统意识,也坚定他们冲破旧家族/家庭以与社会和世界接触的决心。
日本学者本间久雄曾指出,娜拉的自觉“是妇女个人的权利底自觉,也正是个人主义底自觉"。与清末人士大力宣传的中外革命女杰相较,娜拉的觉醒及出走的勇气,在知识青年群中引发更为切身的强烈共鸣。有关“做人”的呐喊,如“女子知道自己是'人’,才能自己去解放”“男女双方要深知深信女子是'人’,与男子应有一样的人格”“男女既同是人,便该同做人类的事”“因自己的'觉悟’,得寻着真'人’的生活”一类的言论,充斥于“五四”的进步刊物中。人的解放问题,始终是新文化运动的主要思想关怀。从陈独秀、胡适以降,皆肯定并发扬个人的尊严、价值、个性与创造精神。"这股自救做人的风潮,在知识青年间迅速蔓延。陈望道(1891-1977)在1926年回溯“五四”时的发展,表示:“易卜生底《娜拉》,《群鬼》等关于偶像破坏的文艺,当时也多输入进来。凡自称为觉醒分子的,不论女子或男子,可说没有一个人不曾在这等文艺的及非文艺的——即当时所谓新文化的文字上注目,留心,乃至笔述,口说。投入潮流游泳的数目之多,为有史以来所少见。
在中国宗法社会,最能彰显个人觉醒的行动,首推家庭革命娜拉的言行,恰提供“五四”时人向传统的致命一击。早在清末即有少数无政府主义者提出“毁家革命”的口号,但当时曲高和寡,未获众人共鸣。待至“五四”时期,新文化界大致达成“批判旧文化,创造新文化,建设新社会”的共识。身为中国数千年来社会基础的大家族制度,成为新文化运动者的主要箭靶。李大钊有言:“社会上种种解放的运动是打破大家族制度的运动,是打破父权(家长)专制的运动,是打破夫权(家长)专制的运动,是打破男子专制社会的运动,也就是推翻孔子的孝父主义、顺夫主义、贱女主义的运动。”茅盾曾归纳中国传统家庭制度的特点为“所谓一家人, 对外是成为一个整体的”。传统父慈子孝、兄爱弟悌等伦理观念的秦,压抑了个人的发展空间。中国工业与经济的落后,以及妇女谋生能力薄弱,则使家庭在中国社会结构中的分量相对加重。新文化运动发展所及,使社会群体的力量,逐渐汇聚成取代个别家族的趋势,间接酝酿了家庭革命。娜拉之所以有机会适时发挥影响力,在于当时中国社会各种人际关系面临解体的局面。以往的皇权不再,族权与父权的地位,经过清末以来人们对三纲五常的质疑,也开始动摇。青年男女属于层层权力关系中的弱势者,在西方个人主义的洗礼下,莫不渴望摆脱家庭钳制。
那是个众人都想呐喊的年代,也是个众人都感到彷徨的年代。鲁迅借用《娜拉》的结局,反思个人离家后的出路,并提供他的答案。从当时的思想演变观之,此类反思象征“五四”早期一度高扬的自我,又逐渐失落。当知识分子发现社会尚无法给予个体健全发展时,以团结或再造社会为号召的群体主义,便又凌驾“先做好自己”的个人主义,成为拯救中国的主要凭据。细观鲁迅所提“娜拉走后怎样”这个问题,可发现其不限于女性出路的讨论,而是对于国人自“五四”时代集体出走后,将来有何出路的思索。”美国学者舒衡哲(Vera Schwarcz)便认为如胡适与鲁迅等“五四”学人,掀起的“娜拉热”(Nora compulsion)皆“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主要借由申论娜拉,来评估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可行性、发展能及遭遇困境。女性问题或妇女解放,并非这些新文化知识人的核心关怀。征之上文所述,此言的确不差。
过去学界多因娜拉是女性角色,便先入为主将之定位为新女性形象。但当妇女问题被视为尽现旧礼教弊端的社会问题时,“论述妇女”的动机便不单纯只是出于为女性争取权益。以胡适为例,当他援引娜拉的自救与做人进行思想启蒙时,是在挪用娜拉,来彰显以男性为本位的普世“人性”意涵。当全中国青年男女都被期许效法娜拉精神之际,女性实被剥夺了形塑娜拉意象的主体性。罗家伦(1897一1969)在1919年发表于《新潮》之上的《妇女解放》一文,以“娜拉未觉悟以前的生活,也可以算是人吗?”的质问起头,继而力言“人道主义觉醒后的第一声,就应当是'妇女解放’!”此种论调,同样带有“个人/男性”觉醒先于妇女解放的含义。
近数十年来,西方与继之而起的东方学界,在后学风潮引领下,具批判性地诠释与解读男性在近代中国妇女解放的发展过程中的角色。留美华裔学者王政曾指出,“五四”男性知识分子所以热切投身宣传女权,在于“他们想在此种他者危机的转变中再现自身”。"男性通过为女性代言,不仅成就了社会应负之责,也再次确认男性的文化优势。类似观点,可见诸学者刘人鹏探讨晚清男性文人的国族与女权论述,以及学者陈清桥(Ching-kiu Stephen Chan)分析鲁迅、郁达夫及茅盾的小说再现的“新女性”叙事。本节举胡适与鲁迅为例,考察新文化健将拟想与论述娜拉的心态,也呼应这类观点。但我认为,这些男性知识分子除视女性为他者而企图以“(新女性)形象塑造者”自居外,实则亦尝试通过塑造新形象,来抒发这种热情践行出走举动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是随即而来且愈演愈烈的“出路”问题。许多青年出走后险象环生,身为弱势族群的女性,更至沦为社会的傀儡,并再度成为男人的玩物。甚而有之,出走竟至成为解放、自主、独立的同义词。仿佛唯有走出父家门,个人才得自立;若不出走,便无任何希望可言。这样的迷思,实再度新生代的行动与选择空间,套上另一个无形的枷锁。
“五四”时人将中国的娜拉形象定位为未婚出走,并由青年男性鼓舞女性共赴响应,却未深思女性更为弱势的处境,导致不少女性陷入无路可走的困境。由男性主导的女子解放运动,很容易引致(以男性为本位的)人性压倒女性的论述走向,淡化男女差异的重要性。民初中国身处军阀掌权,外力侵凌,经济受内外强权操控的局面。男性无法自外于社会动荡与失序带来的困境,但女性则除此以外,更须面对未消失的缠足、婆媳、生育等各种性别角色问题。妇女问题确实在此时,受到进步言论的高度重视;两性都同样,被期许应努力做人。但那些以天下为已任的知识分子,多将妇女问题视为人类问题或文化问题。此举反使妇女问题,沦为男性达其终极目标——全盘改造社会——的手段而已。这是近代中国“妇运”与西方“妇运”发展的重要差异之处:前者常由男性代言,后者则由女性主导。西方女性向男性中心社会提出种种性别问题,进而设法动员女性甚至男性共同解决。反观中国,虽自清末以来,少数女性已有觉醒意识与杰出表现,但直至“五四”初期对女子问题的关注,仍多由男子代庖。
既然男性超越性别藩篱关怀女子处境,便有可能略过性别特殊性,直接强调当时男女青年共有的问题,借此替男性说话。因此五四”时有男性坦承:“我们今天提倡女子解放,不是为女子解放提倡女子解放,也不是专为人道主义,对于女同题的同情心,提倡女子解放。是从我们本身的利害打算,不能不提倡的。女子解放与我们本身的利害有莫大的关系,女子不解放我们本身不得了的。”甚至到20世纪30年代,有论者谈及女子的失恋、失业与失学题时,仍表示“以上的'三失’也何尝不是男青年普遍的烦闷呢?这是由于国内军阀的为虐和资本家的作票”。”该名论者将女子问题归于帝国主义的肆虐,并以两性共同奋斗以“顾全大局”的解决方式,轻易抹杀了女性问题的独特本质:“亲爱的姊妹们!现在不是男女争权利的时代,乃是两性分工合作的时代,又是双方共同奋斗的时代。家庭革命的时期已经过去了!社会革新的时机已经临头了!……维新的女青年们!快快起来努力创造社会意识和培养改良实力的工作吧!”
近代中国的妇女运动或妇女解放遭遇的最大瓶颈,在于争取平等与自由的主导权,并非掌握在妇女本身。不论“五四”时期个人主义式的自我觉醒,或日后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式的全体解放,其主要焦点与诉求,都是以无性别之分的群体利益为重。娜拉在中国的第一个形象——“自救娜拉”——似乎已预示此种服务男性利益的新女性本质,无法尽由女性自身掌控。娜拉式的出走,树立了“五四”个性觉醒的典范,赋予中国女子冲决网罗的动力。但由于社会环境与经济结构无法配合,时人遂普遍产生“妇女解放要先办到经济独立”的想法。所以,20世纪20年代很快便出现欲求妇女解放必先完成社会解放之类的论调。这类冠冕堂皇的论调,持续让妇女解放臣服于种种以男性本位的大我为重的大叙事。
因恋爱观念有误,而导致问题丛生;自由恋爱的负面危机,随之而至。罗敦伟(1897-1964)认为个中原因,出在青年对新观念缺乏能力,去辨识何种言行才能真正落实独立自主及两性平等的真义。其结果,是许多人莽撞地与家庭大唱反调,与父母遽然决裂。对自由恋爱真谛的一知半解,也使当时许多“糊涂青年”误把男女社交当作自由恋爱的手段。此种认知,导致“男女社交中的男女非勉强走人恋爱一途不可”的怪逻辑。陈望道曾批评道:“因而有一见面就成为恋爱的,一通信就成为恋爱的。这种恋爱,我们虽不排斥,却不敢满口说个赞成。”陈望道从“五四”时期大力提倡的男女社交出发,一针见血指出若胡乱进行男女社交,其妨害两性自由交往的严重程度,实不下于传统礼教。因此,他主张排除“强制人不社交”的旧礼教,以及“强制人社交”的新谬见。陈望道的意见确为中肯,但并未见发生多大影响。征诸当时报刊与小说,可知许多所谓新式女子,是在受限于社会的保守眼光与自身矜持的双重制约下,进行着知识男性笔下“新思想旧道德”模式的自由恋爱。”娜拉的出走,冲击的是青年的理智与意识,使他们醒悟自己应有独立人格,而奋起争取。但情感上,亲情、社会舆论、本身性格与环境限制各种因素,都阻碍着新女性践行新思想新道德的理想。
未加节制或不顾现实发展新思想的另一个副作用,是当其实践成果令人不尽满意时,容易导致主张回复旧秩序的复古逆潮一再回流。当时尝到自由恋爱苦果的女子,不在少数。有位投稿到天津《大公报》的女读者,是位曾就读于K城省立第一女子师范的知识女性,毕业后到社会服务,并结识后来成为她丈夫的同事。两人由恋爱、订婚而结婚,至今已两年半,并育有一小儿。但早在两年前,夫妻便冲突不断,继之则为丈夫打骂妻子。这位隐忍难当的女读者,哀痛地向《大公报》记者叹泣:“先生!自由恋爱害了我的终身。”
究其实,问题症结还在于中国抗婚娜拉尚未培养出完整的独立意识,与自主的经济能力。走出父家门,追求爱情,或许标志着新女性自我意识的苏醒。但她们的出路,却因经济无法独立,或旧道德观念作祟,使自由恋爱蒙上多层阴影,也使女性主体意识潜伏着再度失落的危机。国民党人李峙山(1896-1939)曾主张,政府应重视女子出走问题,并予以协助指导:
政府方面对女子教育没有确定的方针,使得女子自身在受完一定阶段的教育以后茫茫不知所之;对于家庭,社会,国家应持一种若何处世的态度也没有一个确定的观念。旧社会的宗法思想是已经崩溃了,大家庭的组织也被破坏。于是社会上飘泊着的少女们虽感身无束缚的幸福,飘泊零丁却成了他们痛苦的源泉。
。妇女出走的事件时有所闻,但真正吸引视听、激社会每一角落。发众人讨论者,仍以未婚女子的抗婚事件为主。这其中,多少暴露出“五四”男性提倡新文化与新道德的局限性。亦即,在赞扬未婚女子因反封建反专制而出走之际,仍多将淫妇之名或道德谴责的眼光,加诸已婚妇女的出走之上。娜拉出走的影响力,似乎无法抵抗中国社会长久以来对已婚妇女出走、离婚妇女或妇女再醮者的歧视与偏见。仿佛只有未婚男女有资格做人。已婚妇女尽管历经艰辛挣脱婚姻枷锁,企图再生,也很难获得新社会的认可。
1928年8月,上海特别市政府社会局统计,高婚件数共82起,其中因意见不合离婚者占57起,多数为女子主动。天津自1926年起,3年间共处理92件离婚案,其中由女子发动者,高达72起之多。时至20世纪30年代,从1933年7月到翌年6月的离婚案件,经司法行政部统计,以江苏省90起,浙江省69起,分居首位与次位。其中,由女方提出的离婚诉讼案,几乎占8成以上。
离婚率节节攀升,并不必然表示社会相应提升对自由离婚的接受程度,尤其不代表妇女地位随之提高。离婚妇女的窘境,直到20世纪30年代仍未见多大改善。曾留法的陈学昭(1906-1991)对于当时中国都会一片婚恋自由风,有出于女性主体意识的敏锐观察:“现代中国妇女,多或少,完全成了自由恋爱及自由结婚中的牺牲物:我攻击契约式的结婚制度,然而我也攻击以男性为主体的中国妇女的自由恋爱及自由结婚,因为在以中国男性为主体的自由恋爱与自由结婚里,中国女子完全做了被动的牺牲者。”陈学昭的感言,触及这些新思潮在近代中国发展时易衍生的重要问题。亦即少数男性与更少数女性的自由恋爱、结婚与离婚之举,直接间接损及多数男性与更多数女性的利益。而最大的时代牺牲者,还是广大的旧式妇女群众。且尽管新女性获得社交公开的机会,但不表示男女必然得以平等交往。诚如陈学昭所强调,当时中国的自由恋爱与自由结婚,是以男性为中心与主体而进行。对于为求解放自我而抗婚出走的中国娜拉而言,理想与现实之间有着巨大落差。她们不仅缺少适当的新式恋爱教育,更没有健全的环境与稳定的社会,供她们渐进摸索。论者王钥东曾表示,置身新潮流的妇女,往往不明了自由的真谛。她们谈的都是丧失人格的感情,如此“非特女权未曾提高,反因而摧残堕落,倒行逆施,良堪忧惧!””此外,随着社会形态的演变,婚恋纠纷的形式也有所不同:
数年前,它(按;指婚恋纠纷)是指西方的婚姻自由说初次冲入我国封建社会的时候,婚姻纠纷的中心乃是道德标准的问题,纠纷的两对方代表着一种自由的主张与一个礼教的标准。但在最近几年来,我国社会的发展已经把从前这种为新旧道德的冲突而起的婚姻纠纷完全推过去。新发生的婚姻纠纷渐渐转移到经济的中心题材上,而纠纷的两对方常常是代表着一个以金钱力量骗取或购买爱情的男性和一个以爱情换取给养的女性。淡淡地蒙上一层资本主义的色彩的我国社会,却追踪着真正的资本主义国家,扮演着一幕幕“遗弃”与“不顾赡养”的离婚悲剧了。
中国新女性效法娜拉实践的自由离婚,至少到20世纪30年代中叶,未能发展出那些推崇娜拉形象或相关西方学说的论述所预期的光明前途。与此相反,为数日增的离婚事例,正严峻考验着新女性在社会上的应变与生存能力。女性一旦被人离弃,便很难在社会上自存,或再嫁。但男子在觅职或再娶方面,却没有受到与女性一样的限制。此种不公义的社会风气,迫使许多妇女因陷入绝境而以自杀了断。1930年,有位署名“清晖”的女读者投书《大公报》“摩登”栏,自称为“世界上不幸的女人”,饱尝痛苦,夫婿又要求离婚。但她拒绝离婚,并指出离婚后的难处:“(一)生过小孩的人,体质上和不曾生过的人有区别的。世界上有多少男子,把女子的贞操视为寻常的呢?(二)我不吧?既离婚,何必守这无名义的活寡呢?嫁吧?社会要卑鄙我的行为,说我没有节操可言,受他们讥刺声和白眼。(三)人选问题:能够说刚刚就巧有一个人和我表同情的等着我吗?”
不论因不能离婚而痛苦,或因离了婚而痛苦,20世纪2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确实出现了一个值得重视的社会伴生现象,即女子自杀的事件频传。考察当时自杀与婚恋的关系,也可侧面检验新女性对娜拉精神的实践成果。自杀是个人走投无路的结果,是对周遭人事与环境的消极反抗,也是最无可挽回的人生悲剧。“五四”以降,已有学者注意到不少学生以自杀解决问题的现象。尤其是,许多自杀事件都因家庭或婚恋问题而起。1922年4月,《妇女杂志》出版“离婚问题号”,其中不少读者现身说法,或举身旁友邻的亲身遭遇,陈述离婚的情形及后果。论者指出许多离婚妇女在经济上无法自给,虽经离婚摆脱婚姻的枷锁与痛苦,却缺乏技能而生活无着,且须承受社会严苛的舆论压力。这些女性不乏在走出夫家门后,步上自杀绝路。
在娜拉效应下,抗婚、出走、自由婚恋与自由离婚,这一连串新文化新思潮赐予中国女性的思想资产,是否真为她们开辟了追求新生的契机?当鲁迅论及娜拉出走可能面临堕落与回家之间的抉择时,他并未提及自杀的问题。不过他说得对,“可惜中国太难改变了……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自己是不肯动弹的”。“五四”新女性企图走出家庭,走出传统,其结果是困处于社会不平等的对待,与包装着自由糖衣的婚姻里。20世纪20年代中期,群众因受帝国主义强权侵略与民生凋敝之苦,革命激情一发不可收拾。以至于当时出现“中国国民,今日只有两条路,一是革命,一是反革命”的极端说词。”新女性置身于当时大环境中,不断游移于革命与恋爱之间。”我们从茅盾的《蚀》三部曲与《虹》这些小说中,看到了新女性逐革命之浪而载浮载沉。她们时而积极奋斗,时而“发狂颓废,悲观消沉”。”尤有甚者,则自杀以了结所有问题。
北伐结束后,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展开训政,但自杀之风丝毫未因此稍减。时至20世纪30年代中期,女子自杀问题更为恶化,成为舆论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1933年开始,“内政部以近年来各地人民因失业或其他问题,自杀者时有所闻,为明了自杀原因及社会病态,以资改善起见……开始调查,以资设法防止”。在统计中,自杀者年龄以30岁以下的女性,与30岁以上男性为最多其中,在所有自杀原因里,女性因家庭纠纷而自杀者,共308人居所有原因之冠。又如金石音引上海社会局报道的自杀统计里,“往往一大部分是妇女”。其中,光是1930年1月至7月的妇女自杀半年统计,便高达674人。署名“宸”的论者指出:“这些青年女性的厌世自戕,其原因有的是为历尽人生艰苦,痛感经济压迫;有的憧憬着'恋爱至上’的象牙之宫,倏遭幻灭的失望;有的是倾慕可使女子自骄的虚荣,寻求不得;有的是饱经人世的阅历,毕竟逃不出社会人心的险峻奸诈。”“宸”进而表示:“现时之所谓'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新口号,在社会内部人与人间尚自不能'平等自由解放’之时,正掩藏着不少玩弄女子奴役女子之'自由’的实质。”此一言论,道破在各类自由口号下,所隐藏的各种玩弄乃至奴役女性的真实局面。
除了自杀的社会现象外,另有两类女性的处境,同样能凸显中国女性在社会转型的过渡期间,所面临的问题。此一为所谓“新思想旧道德”的新女性,二为前已提及“被退被离”的时代牺牲者章锡琛对前者有清楚的定义:
我们平常所看到的新女子,少有不是新思想旧道德的,这样的新女子,正是现代一般女子的唯一的模范!新是在思想上的她们会剪发,会穿旗袍,会着长统丝袜和高跟皮鞋,她们也会谈妇女解放,男女平权,乃至最时髦的国民革命。然而你如果一者察她们的道德观念,她们却依旧崇拜孝亲敬长之风,勤俭贞淑之德,夫唱妇随之乐。
事实上,新思想旧道德这类矛盾行为,绝不止发生在女性身上。相当多言论激进的男性知识分子,私生活仍充满礼教气息。他们公开力倡进步,打破传统,私下却瞻前顾后、缚手缚脚甚至不改男性中心的思考方式。在20世纪20年代以“性博士”著称的张竞生,对爱情、性道德与男女关系的观点,常引人注目。然而,他处理感情私生活方面的智慧,则与其在公共领域锐利的辩才与前卫言论,存在相当的落差。1923年,张竞生与曾逃避官僚丈夫并出走去教小学的新女性褚松雪(1896-1993)结婚,张竟生还称誉其妻为中国娜拉。但当褚女与过去恋人旧情复燃,使婚姻破裂后,张竞生利用公器大肆批判褚女,两人因而决裂。
不少新文化倡导人畏于家长亲情与社会舆论,且难以遽脱传统礼教,多半只在文字上倡其妇女解放的理想,自身却始终谨守传统礼俗,遵依母命娶妻。男性尚且如此,遑论处境更艰辛的女性。不少案例都表明,女子在与某男子相恋后,因遭男子始乱终弃而悲愤自杀。论者据此批评这类有恋爱“新思想”的女子,仍受困于自己与社会加诸的从一而终等“旧道德”,导致悲剧的发生。离婚之所以会逼死女子,必因女子前无生路,后无退路。究其原因,还在于社会观念积习过深,对女子始终用有色眼光看待。早在1920年2月长沙女子李欣淑出走抗婚的事件发生后,便有论者感道:“我们中国的人心目中,生殖器观念太深,无论何事,总与他老先生脱不了关系。这次李女士的出走,人人都猜他与某人相好,与某人有情。……这是我们中国人的大毛病,我们青年总得改掉呵。”回溯赵五贞轿中自杀事件发生后,也有论者假设她未轻生面决定活下去反抗家庭专制,也大概无路可走。因为“社会上必不得把他再看做人类,说他是荡妇是奔女”。此二例,多少反映了一般舆论如何看待或联想抗婚出走的女子在社会上的发展。女性生活在这种社会氛围里,若意志不够坚定或性格不够坚强,并面临无法改善且令人绝望的处境时,也许就会选择以结束生命的方式,作为最后出路。
至于第二类女性,多属被新式男子或弃或离的妇女。曾有论者直指,旧式婚姻的离婚,只遂了(多半在外读书或工作的)男子另遇新娇娘的意,却苦了在夫家枯等他们、独守空闺之妻。这类离婚,被视为不但无益于女子,反把她们推入更黑暗的深渊。一位署名“曳白”的作者对此提出的补救之道,包括“打倒束缚妇女的旧制度假礼教的腐化势力,扩大妇女教育和职业,并厉行男女平等的强迫教育”。这是尝试从制度层面来求解决。事实上,某些自称为新女性者或被骗,或沉浸于爱情游戏无法自拔,以致与有妇之夫恋爱。她们的自由恋爱是以牺牲其他妇女为代价,也成为促成庐隐(1898-1934)笔下“时代牺牲者”的帮凶。
许多中国抗婚娜拉出走前后,似乎并未真正改变以婚姻与家为女性全部的传统事实。诚然,“五四”以降,新女性受自救做人的浪潮推动,走出家门与学校,开始向社会前进。但新女性既已从梦中苏醒,便如鲁迅所言,除了觉醒的心外,还须有钱,才能生存。于是事情绕了一圈,仿佛又走回原点。以往父母主持的聘娶婚姻多考量对方家庭经济,来替女儿定亲事。未料“五四”抗婚女高喊打倒家庭专制而出走,争取到一时的自由,最后还是得向钱低头。就连冠上自由之名的新式恋爱与结婚,也缺钱不可。新文化运动时期与自由婚恋诉求相呼应的,是以独立夫妻与子女为主体构成的小家庭制度。在这种家庭结构中,夫妻的收入基本上决定了家庭的经济来源。换句话说,追求父母不介入的感情自主,实包含经济上也须独立的前提。征诸当时的实际情形,不少新女性却把恋爱当饭吃,把结婚当职业。她们打着自由的旗帜去谈恋爱与结婚,却仍把婚恋视为生命的全部;其结果,与传统妇女只有五十步与百步之差而已。
这样的抗婚娜拉从父家门冲出,又进人夫家门,依违于家庭与家庭之间,似未达到新文化运动对她们应“有完全人格,为社会上一个有用的人”的期许。当自由恋爱在新生代之间形成风尚后,不知不觉容易产生钳制人心的影响力。仿佛青年若不跟着谈自由恋爱,结自由的婚,就是落后保守。然而在整体社会与经济困境尚未解决之际,自由恋爱对新女性实可谓危机重重。很多在学校被视为天之骄女或受封“皇后”的女学生,在出社会前常自视甚高且具虚荣心。她们多不情愿出社会后要为了工作而压低姿态,只求温饱。这些发展,遂造成日后新女性再度沦为玩物的局面。到头来,鲁迅所预育的女子堕落与回家二者,竟也没有差异;新女性与旧女性,同样成了男人的俘虏。
从“五四”到“五卅”,再到国民政府训政阶段,随着新女性走出家庭进入社会,妇女问题已与社会问题无法遽分。以往局限于两个家庭之间的婚姻事,如今放大到社会上,供男女公开自由社交,选择对象。恋爱是否真能找到幸福?金仲华曾语重心长表示:“以恋爱作为婚姻的基础并不是怎样容易的事情:这也要看当事的男女是否认清恋爱的本质,要看他们的恋爱是否由于健全的动机,还要看社会环境是否会干涉他们的恋爱的自由。”由当时发展观之,恋爱宛然成了无数女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五四”以来的女青年从效法娜拉出走、展开公开社交,并实践恋爱、结婚与离婚的现代婚姻三部曲,遵循的多半竟是娜拉觉醒前的老路。她们似乎须经过自父家与夫家的二度出走,才能真正体会到娜拉真正想做一个人的心境。不过,走得出家庭,走不出社会;当女性在社会碰壁时,只得选择继续独自奋斗,或回家认错。她们当中不愿走这两条路的,只能了结生命。中国新女性在部分男性的协助下,将自己从传统婚制中解放,却也使自己必须独自面对异性、婚恋与生活出路这些以往皆由家族处理的问题。这是中国新女性为自身创造出的最大转变,也是她们所面临最艰巨的挑战。
从“五四”、北伐发展到训政阶段,“娜拉”随着时代与思潮的改变,已从原先多为未婚女子效仿的对象,扩大为包括走出父家与夫家门的所有女性。这是由实际行为,引导论术改变的例证。“五四”阶段的娜拉论述,多半以男性声音来代表女性需求,以集体反传统的意向,来唤醒个人出走的自觉。凡是溢出由男性所掌握的伦理革命进度的女性主体需求,例如已婚妇女的抛夫弃子、离家出走——易卜生的娜拉之真正作为——在当时则较少有发声的余地。须待抗婚娜拉真正踏人社会有所表现,且中国社会的性别与婚恋观逐渐调整后,中国娜拉才得以发出自己的声音,而非永远只是男性所期望的她们的声音,或是论者抽象地以“娜拉们”来概括的“她们”的声音而已。
民国社会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与自救娜拉思潮的洗礼,至20世纪20年代,已有较多反传统论者同样视已婚的出走女性为娜拉。从城市与智识阶层开始,人们逐渐接受挑战传统的西方婚嫁思想并提高个人自主与恋爱自由在婚姻中的比重。诚然,少数离开丈夫奋斗创业的成功妇女个案,无法掩盖更多因走投无路而自杀,或顿寂寥一生的多数妇女惨境。但至少应予肯定的是,越来越多妇女不再受婚姻与家庭摆布,努力追求人身乃至经济自主权。
综观本章所述,显然,恋爱不能当饭吃,也无法支撑或确保抗婚娜拉的出路。自由婚恋大叙事虽启迪鼓舞抗婚娜拉的言行,却未能提供真正解放她们的社会条件与物质基础。此类大叙事的“两性平等”原则,徒然是中看不中用的空话。虽然当时不乏男性论者抱怨在恋爱中为女性所骗、利用或抛弃,但更多无自立能力的女性在婚恋市场上的劣势,却是不争的事实。在新女性的成长与实践下,只有相当少数人的恋爱,能达到独立于结婚的真自由意境。绝大多数人的恋爱,仍与结婚紧密相合;结婚,依旧深刻主导众多新女性的人生。要获得真正的独立自主,也许须如署名“世范”的作者所言:“在目前的社会上,有个像娜拉那样的女人,逃出了她那傀儡的家庭;恐怕她只要想活着,虽暂时逃出了傀儡的地位,可是她终于还得走入某种傀儡的生活,除非她自己是真有某种谋生的能力。”进入社会的新女性,不论逃出父亲或丈夫的傀儡家庭,都须有职业方能维生,并进一步求经济独立与真正自主。甚至随着政治社会情势的发展,娜拉被加诸超越实践自我的意象,以大我为重。
咳!难道不是这种万恶的婚姻制度吗?万恶的婚姻制度也不知坑死了多少的女青年。但是我为什么单指女青年,因为男青年对于他父母所定的未婚妻尚有商量的余地,所以《时事新报》上提出“现在青年对于他父母所定的未婚妻应该怎么样?”一个问题就引起了许多的答案。或合或离,他们都有完全自主权。女青年的自主权恐怕除掉“不自由,毋宁死”六个字外没有别的答案了,因为煌煌的礼教,赫赫的父命,凭你什么力量,都不能抵抗的,若是提出抗议,马上就加上一个不贞不孝的罪名,天地间还有斯人的立足地吗……
从争取恋爱自由的角度来看,抗婚的动机可分两种,一为尚未有属意对象,先反抗父母已代订之婚约;二为已遇恋爱对象,为求结合而抗拒原先家长安排的婚约。若以女性主体意识审视之,前者举动所显现的独立性,要高于后者,因为前者的出走,完全由自己决定,并非倚赖另一个男人的鼓励,出走后也不把结婚当长期饭票来看。当时以出走举动闻名的新女性,较属前者,但数量不多。且值得注意的是,“五四”及其后的“抗婚娜拉”,绝大多数是学生;其抗婚与就学的动机常互相强化,促成她们的出走行径。抗婚与求学在许多中国女性的出走实践下,几乎融为一体。
有些受新思潮刺激的女学生,作风大胆,不只向生身父母抗议代订婚事,更亲赴未婚夫家,当面表达解除婚约的意愿与决定。中共党员郭隆真(1894-1931,原名郭淑善)便是著例。她自小由父母做主订下婚事,为了躲婚,不惜长期留宿学校。1917年暑假,家中以“母病危”骗她回家成婚。她想方设法,决定采取令人大出意外的反传统姿态,来迎接这场婚礼。“出嫁那天,她穿了一套学生装,坐花轿时,一路上卷起轿帘,到了男家,下轿不用人扶,大大方方地走进去,向新郎和客人发表演讲,揭露封建婚姻葬送青年幸福的罪恶,宣传自由婚姻的好处,然后理直气壮地离开男家,坐船到天津上学去了。”日后的第一任中央妇女部部长向警予(1895-1928),出身湖南省淑浦县,是首位该县到外地求学的女子。1918年年底,湘西镇守副使兼第五区司令周则范,派人到向家说媒,要娶向警予为妻。向警予的后母傅氏,也想逼她去做将军夫人。向警予为明示其坚拒之意,竟只身闯周公馆,当面向周则范表示:“以身许国,终身不婚。”之后,她辞去自办的溆浦女校校长职务,到长沙与蔡畅共同筹备女子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并于1919年加入新民学会。她于该年底,与蔡和森(蔡畅之兄)、葛建豪(蔡畅之母)等30多人乘船赴法留学。”向警予与蔡和森因共有的革命热情与志趣,自由恋爱而结合成的“向蔡同盟”,堪谓名噪一时,在中共知识青年圈中传为美谈。诚然,向警予并未履行当时对周则范许下的“终身不婚”承诺,向蔡婚姻也无善终。但向警予勇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藩篱,依自身独立意志与蔡和森结合,仍充分展现娜拉精神。
不过,从20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多数职娜拉的表现,可用“内外危机重重”来形容。所谓内部危机,在新女性仍饱受旧道德制约,旧思积习难尽除。外在危机,则包括男性的敌视、歧视、诽谤、竞争,以及社会发展过缓,经济不景气,工作职位供过于求,女子就业项目有限,失业问题严重等,在层层障碍下,唯一堪慰的,是偶尔可见新女性奋斗成功的消息。自“五四”时期以降,社会逐步对女性开放工作机会。报章杂志不乏关于女子就业,或自组团体提倡女子职业之新闻。北伐前军阀乱政,全国经济市场失调,缺乏统一政策加以指导扶助,实有碍妇女职业发展。但到20世纪30年代,确可见女性涉足律师、医生作家、记者、主编、演员、教育家等专业领域。其中有人表现杰出,而受舆论肯定。此外,除工商业的女子创业外,向来被归为男性工作领域的警察与军职,也在时局的转变与需求下向女性开放。
妇女解放,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发展而勃兴,女子教育与女子经济独立,被许多人视为解决女子问题的首要之道。自清末维新派提出贤妻良母主义以来,中国的女子教育观虽有阶段性调整,大体仍围绕妻职与母职进行阐述。“五四”时期对于“个人”的发现,则扩大了女子教育的范围与视野。娜拉“先教育自己,做好一个人’的宣言,鼓舞不少主张男女平等教育之人:“普天下的男子听着!普天下的男子想教育女子的听着!这是距今四十五年前,娜拉出世时女子人格独立的宣言书,是易卜生对于女子教育的意见。” 论者援用娜拉,批判以往“女学生因为一般社会的心理,学校的暗示,都以‘良妻贤母’为女性最高人格的表现,无形的被支配于‘傀倡家庭’(Doll's house)的下面,中国女子教育办了许多年,仍是不见十分进步”。娜拉觉醒后的言行,显露女子做人的责任与权利,不应全让渡给当贤妻良母的义务:
固然,我们并不是主张“恶母坏妻”运动,不过一个女子专以做到“贤母”或“良妻”为目的,为人生最高的价值,则大错特错。因为男子也是“人”,女子也是“人”,人有“人”的工作,决不能以为人作一个贤母作一个良妻为人生的极致。所以娜拉当听见海尔麦对她说“无论怎样,第一你是妻,你是母”一句话之后,便大声叫道:“这件事我已经不信了!无论怎样,第一,我是人,是和你一样的。”
概言之,上述观点都以“人”为出发点,而非妻母角色来看待女子教育。这类叙事,发扬妇女不做分利者的维新派理念,要求女子做个社会人,争取经济独立。因为唯有如此,她们才能真正脱离对男子的依赖,争取独立自主。妇女与职业,自此被众人联结起来讨论,成为妇女解放的重要课题之一。有人从社会整体利益来申论女子职业,认为“女子经济不能独立的关系,并不只是在女子,实在是社会全体生产分配的大问题”。另有人从女子自身出发,指出职业对其人格、教育、社交、婚姻与政治参与各方面,都有正面影响。
答案不容乐观。“五四”之后,诚然有许多职业娜拉有心到社会求职以谋生计,但许多因素不断阻挠她们的发展。早先开放给女子的职业,如女招待、女店员等,许多与“性”有直接间接的关系。”纵然越来越多女性走入社会,她们的地位与处境却未因此改善,反更成为“社会的傀儡,男性的玩具,商店的活招牌”。外国资本势力不断渗入中国,一方面打击本国工商业,另一方面却以各种广告与宣传方式,吸引并扩大了民众的物质需求。使用洋货,重视消费,成为都会百姓自然的民生选择。爱美原是人的天性,有时更成为生存手段。走出家庭的中国女性、在充满物质诱惑的社会,逐渐产生以外表与金钱衡量人事的心态。因此有论者批评:“许多意志薄弱的娜拉在社会上混过一回之后、便即回到家庭中了;就是一般随波逐流的娜拉、也都以家庭为最后的寄生生处,而把社会看为暂时过渡的娱乐场所。”
在两性必须共争职业饭碗之际,初出社会、不晓世事的女子,自然易居下风。社会多数人对女性缺乏能力、依赖心强的刻板印象,难以尽除。不少男性更对职业妇女产生不良心态,有的鄙视或嫉妒女子才能,有的则对女子抱持轻浮可调戏的态度。署名“陈子”的作者,曾撰文讽刺社会无所不用其极地利用妇女:“为了想要学期多收几个学生,常常把女学生的相片在报纸杂志上登载出来,还M上什么'校花’‘皇后’一类的头衔,这是效用的一种。为了要调剂职员们的枯燥的生活,各种机关添聘了女办事员;为了要招徕商客,各公司商店也大批的雇用女招待,这又是效用的一种。此外专靠女子来赚钱的地方,那更不消说了。”在该文中,被形容为“调剂职员们的枯燥生活”而存在的各机关女办事员,有个著名的封号叫作“花瓶”。
花瓶,就是仅在职场发挥装饰功能的职业女性。在当时,花瓶被指涉为没有实力,光靠脸蛋与打扮来获得工作的女子。这个名词,首先从国民政府所在地南京传出,后来泛指商店职员、女书记女事务员与女秘书等。“北伐时期,的确有很多机关都容纳女职员,然而:
找不出裹脚和脚趾擦“蔻丹”二者类际上的不同、所谓知识、不过是抬高价格的一种装饰罢了。这些近代的知识女性,每天在办公室里点缀着,不是娜拉的出路吗?!
从前的女性只是一个男人的玩物,近代的女性从家里搬到办公室供大家玩赏。这,或者就是古代和近代女性的差别吧。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机关当“花瓶”被摆着好看的,有不少是接受过大学高等教育的女性。而究竟是环境使然,造成这类“花瓶”女性?或是女性固有的玩物特质,导致她们的“花瓶”属性?此一类似鸡与蛋孰先孰后的问题,与长期以来男主女辅的性别观,以及职业女性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皆有关。尽管有某些女子自甘为公室的点缀品,但大环境整体的不良风气与心态,却必然影响或引导职业妇女的表现。
男人历来把女人当玩物的心态,在各机关以貌取人的招考模式,并要求女职员大肆打扮以装点公司“门面”这两方面,展露无遗。有论者叙述自己有个混出高中文凭的女同学,擅于装扮。她参加某机关女书记员招考时,竟击败当年同校时素称“女状元”但衣着朴素的女同学,进入该机关当了“花瓶”。像这类因长官贪好美色的私心,才得以进入政府机关当职员的女性,自不可能在工作上受男同事的尊重,只会被视为花瓶般赏玩而已。这种以貌取人的雇用观,自女子踏入社会工作后,始终存在。就连工作环境异常恶劣的女工,也有此困扰。“年少女工,姿色较好者,听说在厂中所受的待遇亦较好”,由此“可见他们(按:指工头)以女性为玩物的居心”。担任公司售货员的女性,工资虽不高,但因担任“充门面”的职务,事关公司整体营业额,所以不管自愿或被动,都须讲究服饰不可。因此,许多女职员养成了竞尚时髦的风气。作者姚冷君便感叹不论乡间或都市,其所看过自称新女性的高学历女子,只新在打扮,而不在内涵。她们终日谈的是鞋子、头发、衣服的样式,与电影的内容。更有甚之,其他女性若不与这类时髦女子成群结队,还会受她们排挤。
爱美是人的天性,一旦社会风气隐然对姣好外表形成高度认同时,女性也纷纷选择先从外貌“新”起。此风既长,其他不同流合众的女职员们,实不胜唏嘘。论者“白石”感叹:“女职员一般是被人敬重和处处受优待的,到底女子是一个弱质者,在此我希望女职员要尊重自己的社会地位,并且女职员要在自己纯净的高尚的行为中,取得社会的同情,摈弃了社会待我们不正确的印象。”这种社会看待女职员的刻板印象,对那些真正有心在工作上奋斗,或在学问上求进步的新女性,造成许多困扰。
除了社会上以貌取人的浓烈气息,困扰着有心求进步的新女性外,政府机关任用女职员的心态,也有可议之处。律师金石音曾叙述1927年4月国民政府奠都南京,至1928年各机关第二次改组前,女职员盛极一时的局面:“在那时,上从中央党部,下至县市机关,无一没有女职员的踪迹,像总政治部里,简直有三十多个女职员,其他机关里女职员数目,虽然没有确实的统计,可是从见闻得知,终算是开从来未有之纪录。”但当机关改组后,不论名为改变组织或更换人马,都以女职员为最先开刀或裁撤的对象。为何拒用女职员?当金石音探索原因时,除了“女子学识能力、品行与责任心的不足”这类的官方理由,她还发现一个现象:“首都有一个很著名的学校里,不用一个女职员,叩其用意、则说女职员要分散学员的注意力及男职员办事的精神,像这种说法,女职员似更是不但本身不称其职不堪在职与不肯负责,简直还有累男职员的危险。照此看来,女性本身的存在,似乎就足以对男性构成威胁。换言之,不论是能力不足或能力太强,女子从事社会职业,都在不同方面影响男性。总之,职业娜拉加入原由男性专擅的社会职场,便须面对男性中心的上司、同侪及舆论的品评。
从传统社会观与两性观出发,女性加入职场不仅有违男外女内的性别分工,且形同与男性争夺他们的生利者身份。加上男性多喜貌美女子,以及女性长期扮演服侍男性的辅助角色,都说明“花瓶”现象盛行之故。女性真正因工作表现杰出而被拔擢者虽有,却属极少数。当时中国职场男性仍难脱上述传统社会与两性观,因此即使女性进入职场,也无法让一般男性严肃平等相待。论者杨懿熙延伸《娜拉》的含义,慨叹“以前的女子是家庭中的‘小鸟儿’,现在已移到办公室和商店里的‘花瓶’”。但“花瓶”在职场丛生的现象,并非全因职业娜拉自甘堕落所致。纵使她们成了“花瓶”,也有相当程度为社会经济制度不健全所迫。
中国女性从“五四”时代以来,尝试走出传统生活模式。无奈由男性主导的社会舆论与职场走向,始终是少数杰出新女性难以抗衡的强大势力。男女平等的呼声与口号,多半限于纸上谈兵。在实际的职场运作中,随处可见对女性的轻视,与同工不同酬的薪资差异。这些都凸显当时社会自身及两性互动间的种种问题:女子教育内容,是否能与就业需求衔接?家庭内的性别分工,是否允许妇女从容出外就业?社会或政府是否有再教育两性的健全心态,既帮助女性做真正独立的社会人,更纠正男性贬视或排斥女性同事的偏见?这些问题,皆非妇女单打独斗所能解决。甚而有之,职业娜拉除了要与女性长久以来的束缚奋斗外,常须背负高的舆论压力。曾有论者,把娜拉出走后的堕落、回家甚或自杀等结果,归咎于女子自身,甚至据之反对女子走向社会。然而,在社会环境不健全,两性教育有待加强的情况下,提出“一个机关里的‘花瓶’实在不见得比一个贤主妇体面些”的观点,实无异因噎废食。
1934年12月23日的《申报》上,有篇以《娜拉出走后在社会的一角》为题的记载。署名“先”的作者缕述她从家庭到学校,踏入不幸婚姻,从婚姻逃出而走进社会后,又因不谙社会人世险恶,以致一再跌跤。“我在社会失败回来;明知不是我缺乏能力,不是我缺乏勇气;只是我缺乏社会意识,不知道怎样把自己恰当地安置在每一个社会环境里。此后,我仍在社会上挣扎着困苦万状的生活。我所遇到的事情,是每一个环境给我一个意想不到的新刺激。我奇怪,我怀疑:难道我真有什么错误吗?”面对这些困境,“先”发出感慨并呐喊:“女人啊,女人!走进社会似走进囚狱。可是我并不甘心退却。我要进取,我希望改造囚狱为容纳人的天堂!”“先”能观察到自己缺乏社会意识,且仍有越战越勇的决心,实难能可贵,唯在当时,她却屡因社会无处容身而被挫退。
萧伯纳曾于1928年的著作中,道出西方许多苦闷的家庭妇女未像娜拉般走出家门,并非因缺乏意愿,而是担心出走后没工作而挨饿受冻。若能免于生存匮乏的恐惧,她们会走出家门。许广平则以过来人立场,表明女性缺乏事业野心,并非她们不长进,而是“社会构成的病态现象,是社会组织落后的国家必然的现象”。她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仅要求女性本身的改变。“不可否认,当时有少数杰出夫妇,两人都是社会精英分子。”但多数中等阶层为人夫者,很少将妻子的职业视为她实践自我或争取经济独立之道。
平心而论,民国时期女子职业的发展,已为后代女性开启做社会人的重要先机。至少,部分新女性曾借由个人奋斗、团体协助或政府鼓励等各种途径,突破长久以来内外性别分工的成见,开辟女性得以发展职业的领域。这些职业娜拉努力在一代代女性建立的础上,争取做人的尊严与社会的尊重。“花瓶”这一类职业妇女虽非新女性典范,但确为女性因应新时代发展而诞生的形象。什么样的时代,便可能催生出什么样反应环境条件、思想风潮或限制特色的女性。中国抗婚娜拉演进为职业娜拉后,在社会的变质表现,除了具有不事生产特质的“花瓶”之外,还有被视为家庭玩物延伸的摩登女子。以下我将说明摩登女子作为时代产物的现身经过,并阐述其行径遭社会各界围剿的时代含义。摩登女子广受批判的情状,也显露在平权解放大叙事领衔下,女性只被允许在男性诠释的顾全大局前提下,展现自我意识或主体性。
摩登女子的不良表现,使仍居正统的贤妻良母思想更上一层楼,连带加强了20世纪30年代复古风潮的势力(详后)。自1931年日军发动“九·一八事变”后,舆论对摩登的批评,与前期稍有重点上的差异。那时国势日危,加上经济萧条,人超益多,不少论者皆以国难当头警惕民众,吁其共赴国难。有危机意识的知识妇女,更是积极号召女同胞奋起,以行动证明女子是国家的中坚分子。摩登女子的存在,对那些爱国妇女而言,简直如打自己女界一巴掌。从女界发出批判摩登女子“只会消费,不懂生产”的炮声,因而不绝于耳。”摩登至此,几已被视为与爱国背道而驰。较为保守的卫道人士,更叹息“摩登足以亡国”。
这类从体认国难当头的危机意识出发,将摩登与爱国对立的非难声,在有“妇女国货年”之称的1934年,达到高峰。该年继1933年“国货年”之后出现,显示各界冀望女性能共体国艰,爱用国货。但妇女普遍的时髦表现,对当时政府与民间大力提倡的国货运动,产生严重的反挫作用。1934年年底,国际贸易局统计报告指出,从1月到11月包括香水脂粉、真假首饰、花边衣饰的进口总值,高2155347元。费用之高,令人咋舌。有人以“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这句原形容佳人绝世美貌之诗句,拿来套用在摩登女子爱用洋货到快要国库亏空的惨境。不论从国内进口外货(尤其是妇女用品)的统计资料,或是当时批判“摩登误国”之声甚嚣尘上来观察,国货运动的成果都有雷声大雨点小的倾向。时人对摩登之反感,也因而攀至顶点。同年,在杭州出现某“摩登破坏铁血团”,专门“用镪水在各游戏场所,密洒男子西装,女子艳服”,并宣言谓自身作为是在“提倡国货,破坏摩登”。此事虽已伤及人身,被舆论批为过分之举,却也有人大喊过瘾。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摩登与摩登女子之名,在中国如此恶名昭彰,许多人却不放弃此名词,反致力于恢复其英文原意,并趁机再塑健全的时代女性形象。署名“云裳”的作者,撰文分析摩登女郎实具有两种极不同的定义。一般世俗负面说法,指的是衣着光鲜,极尽时髦之能事,并大玩恋爱游戏的女性。但其正面意义,则为具有“充分的科学常识,合乎现代革命潮流的思想,改革旧制度建设新事业的行动方面的毅力和勇气,健全的身体,勤俭而能耐劳的习惯和气质,慈爱为怀的母性”。这些力图为摩登辩护的论者,强调其意为近代、现世,蕴含“新”义;必须彻底摩登,才能免于被不断进步的世界所淘汰。在同一时空,摩登被赋予两极化的含义,令人不禁要问:若如此多人厌恶摩登,为何不干脆弃而不用,反有不少人致力于平反之?
可能的解释,应是论者企图为摩登正名者“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心态使然。既然摩登女子知名度如此之高,与其弃摩登不用,不如取之为已所用,予其正面而进取的含义。这些人希望以此再度召唤有志女青年共襄盛举,做个兼具生产、刻苦与求知等要素的摩登时代女性。连汪精卫都曾在1934年一场“国民政府纪念周”演讲上,把富有进步意味的摩登,与当时由国民政府大力提倡的新生活运动相联结,以矫正大众对摩登的误解。有论者强调,由摩登女子引领的是挂羊头卖狗肉式的冒牌摩登,并主张“彻头彻尾,货真价实”的真摩登。当时,甚至出现“救人先救已!摩登要彻底!”的口号。有人将矛头指向当时的女子教育,指其自由放任的教育政策,使中国女性走向畸形的摩登化。更有人认为这类“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的摩登女子,根本就是变相的旧女子。”为了替“真”摩登女子正名,天津《大公报》“摩登”专栏转载天津基督教女青年会会务季刊内的一篇文章,为其再塑新形象。
在此,娜拉再度成为某些人塑造新女性形象的典范。有论者劝“时髦妇女之专以物质要求为许婚条件,以奢侈娱乐为人生满足者”,不可不读《娜拉》。中国剧作家也被期许应效法易卜生,另编更符合中国情境的戏剧,例如主张一夫一妻、再醮与再娶平等、打破片面贞操等,如此将裨益中国社会。此倡议受到他人呼应,表示《娜拉》对以豪奢放纵为时髦的中国妇女,有警醒作用:
(第一)可使伊等觉悟,以妇人为玩物,并非只中国妇女为然。文明先进国家之玩物——如娜拉之流——乃有十倍不堪者。(第二)可使伊等觉悟,不是摆脱旧式,力学西方女子之奢华放纵跳跳唱唱游游逛逛,穿些一天一换新衣裳,并能使男子多多为物质供给者就可以算是程度已高呼吸文明之妇女,盖如此只是加料换样的玩物。不能谓“洋囡囡"身价高于“泥人”而地位不高于“泥人”也。
《娜拉》在此处被凸显的部分,在于娜拉出走前所过的玩物生活,有多么不堪。那些鼓吹娜拉形象者的用意,在借其唤醒成为就学娜拉后,竟仍甘于当男人玩物的摩登女子,使她们觉悟不要在拒当家庭傀儡之后,又沦为社会傀儡。1932年,电影《三个摩登女性》上映,进一步将摩登的正面含义传播开来。影评有言:“真正的摩登女性,是有理智的,英勇的。”该片女主角之一的周淑贞,以其小资产阶级出身并具有十足革命气味的条件,被视为该片中最摩登的一个。娜拉在时人对抗形式摩登的歪风之际,再被援用并赋予的的精神,在于提示女性不只要走出传统家庭,更要摒弃传统的生活模式。否则,她们只是在做(父亲或丈夫)一个男人的玩偶与(情人、上司、社会)众多男人的玩偶间打转,实不足以自称为新女性。
讨论摩登女子的问题,除了呈现当时众人如何批判其言行,或企图捍卫摩登真义外,似乎还应细思在这股摩登风潮中,何独以女性最受非难?这一连串反摩登女子的论述过程,对女性在社会的发展,又产生何种影响?
当时这股摩登潮流席卷中国社会,其对象实不分性别、年龄与阶级。摩登男子的欧化程度,并不下于摩登女子。校园里,社会上除了漂亮小姐外,同样充斥着漂亮少爷。此外,在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街头,同样可见剪发抹粉,戴眼镜穿旗袍,却发丝灰白、满脸皱纹且三寸金莲的摩登阿嬷。至于受环境所惑,人事所诱,而大肆摩登乃至堕落的中下层劳动女性,更不计其数。简言之,摩登时尚绝不限于年轻女郎。但因青年女性装扮最易引人注目,最耗费金钱,且人数相对较多,因而总比摩登男子恶名昭彰得多。
究其实,摩登女子成为众人抨击的箭靶,除因其行径招人非议外,还透露男性本位的中国社会对女性一贯的压迫与歧视意识。李欧梵与罗苏文等学者,都曾深入剖析女性与女体,在近代中国都市文化发展商品经济并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被赋予的角色、功用与含义。、美女月份牌作为商品广告大受欢迎,充分反映商家如何发挥女性“魅力”以刺激销售。妇女同时扮演消费者与商品两种角色,展现了近代中国社会的转型及蜕变。“创刊于1926年的综合性刊物《良友画报》(1926-1945),以大幅彩色照片,使女体一览无余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尺寸袖珍的《玲珑》杂志(1931-1937),也图文并茂以各类女性写真及言行论述,再现摩登女子姿态。这两份刊物为北伐到抗战的中国都市文化、流行趋势与都会发展,留下珍贵的影像记录。
观诸整体时代条件,促成摩登女子诞生的元素众多。中国国内问题,包括城乡发展落差严重、女子教育地域分布失衡且内容失调、女子难以就业,及社会歧视女性职业表现。此外,青年男女普遍与过度实践男女社交、自由婚恋与消费主义等西方新思湖及物质文化。这些实践,又导致中国民族资本经济欲振乏力。20世纪30年代后,各地农村因外来势力入侵与剥削,而宣告破产,农村妇女多群趋都市寻求生路。但都市职业妇女也受迫于经济不景气的裁员压力,纷纷失业。另一方面,西方经济势力在中国扩张,培植了都市的物质文明,却也助长高消费、慕虚荣、好逸乐与贱劳力不良风气。社会用洋货的倾向日盛,使中国自身民族经济发展不顺,年年入超。连官方推动的国货运动,也难挡其势。新女性置身“国帑如洗,而骄奢淫逸之风日恣,国民之生产力几等于零,而西洋化摹仿无微不至,国家多难”的社会,似亦难逃其害。当时日本评论家新居格氏,曾剖析日本摩登青年出现之因。1923年的关东大地震,给日本社会经济与人心带来巨大冲击。地震后续引发许多人心理突变,使青年男女突生及时行乐的心态,而酿成崇尚消费与摩登的风潮。新居格氏的观点,有助于了解中国摩登女子为何出现。由上可知,中国社会各种困境,使初入社会的新女性,在感情、婚姻、工作与家庭方面都面临严重考验。不少女性为求能在社会生存,其思维日益现实化与物质化。向钱看齐的风气渐盛,“在家里是依赖父母作消费者、出了嫁,还是一个依莱性的消费者。”此一结果,使摩登女子至多不过是易卜生《傀儡的家庭》中的娜拉罢了——被视为无人格的玩物豢养着玩弄着!”
在相当程度上,摩登女子成为广遭舆论围剿以开脱社会责任的代罪羔羊。许多加诸摩登女子的指责、也暴露男性欲为自已开脱,以及其他女性想与之划清界限的自保心态。从当时中国社会看待摩登女子的心态,可挖掘出不少值得深思的问题。若非众多男性迷恋摩登女子,或非摩登男子也视摩登女子为时代女性典型,则摩登女子将无由普遍存在。摩登女子追求外表新潮时尚,或许确有肤浅浪费之处。但那些有意无意将自身应同担之责,全数倾泻于这些社会玩物之上的某些男女论者,其行径同样可议。更有甚者,有关批判摩登女子的议论,徒予保守阵营发展契机,散播不少开倒车的思想。包括贤妻良母主义的再生,新生活运动时期的种种限制妇女人身自由的法令,各式复古花样百出。当时甚至传出有路人因分心观看着高跟鞋、短旗袍与肉色丝袜的摩登女子,未规避来车而酿成交通事故,导致摩登女子的穿着遭到批评。这般牵强附会,实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些指责女性在社会表现偏差的强烈抨击,暴露中国男性本位价值观的性别偏见。否则,为何若男性职场表现差,也不见舆论出现要男子回家只当贤夫良父的论调?男性独霸社会实甚久远,当女性出现在社会时,总被视为外来者。因此当社会一旦发生某些问题,牵连到两性发展的空间与机会时,女性永远是被召唤离开社会,回到家庭的一方。女性时常须为求民族团结、国家强大、社会和谐等大我至上的堂皇理由,被迫放弃选择权或在有限的选择里做抉择。
若从女性本位思维观之,问题并非“在家庭或在社会做事,哪个对社会比较有贡献",而在于女性总比男性易被剥夺选择的自由。民国女性若非被迫配合主流需求行事,便只得做鲁迅笔下的战士,敢于牺牲以努力开创自己的天地。
从当时社会对摩登女子的批判浪潮,可见舆论、男性与其他女性对其求全责备的表现,更可见女性在社会上的处境之艰辛。爱美是人之天性,正如有论者坦言,要求妇女不爱美未免矫枉过正。柳亚子(1887-1958)也曾为摩登女性的表现做点辩解:
…海关进口化妆品的激增,女性的甘以玩物商品自居,哪里是她们的罪恶,只是世纪末的病症,已溃烂到不可收拾的征象罢了。男性在苦阿不堪的时候,以醇酒妇人来陶遣,难道女性便不能够采取同一的态度吗?所以提倡新女德,提倡新的贤母良妻主义,用心非不良苦,恐怕还是药不对症吧!
在当时,摩登女性即使可能以时尚表象与浪漫表现,在社会立足或满足物质需求,也多半无法得获真正的经济独立,且代价多是失去身体自主权。论者“璯声”讨论“摩登妇女的势力”时表示,“这一种妇女的经济'势力’,其实是匍匐于经济下的势力”。所以,“与其说它能使女子达到男女平等,倒不如说是增进女子被玩弄的性质”。因此,拥有“某种谋生的能力”如摩登女性者,仍难逃做社会玩物的处境。
此处值得深思的是,为何中国社会总以被时论塑造出的理想女性,来要求女性,并以此审核且批评女性的实际言行?相较于西方社会多由女性本身言行汇聚出时代新女性特质,中国明显由男性掌控新女性形象的塑造权。近代中国的新女性形象,不过是男性企图解决自身或社会问题的理想人格投射,而非真正基于了解或符合女性需求所塑造的典型。具娜拉精神的新女性特质,不过知识分子的论述描摹,被抽象化与理想化。仿佛只要男性(或少数女性)说得出,全体女性就做得到。
事实上,除了极少数风光于媒体与真实人生的新女性外,大半中国出走娜拉不仅婚恋之路踉跄,职业之途也载浮载沉。1938年时茅盾回顾“五四”以来中国娜拉的出路,总结道:“娜拉并没有成功。中国的‘娜拉型’的女性演过多少悲剧,我们是亲眼看见的。十五年前中国的'娜拉型’的女性,现在到哪里去了?我们也是亲眼看见的。还不是回进家庭,消沉了后半生?”中国娜拉失败的原因究竟何在?茅盾尝试公允评论:“这绝不是中国的女性太弱,而是因为中国的社会还没替出走后的娜拉准备好了‘做一个堂堂的人’的环境。但自然,娜拉空有反抗的热情而没有正确的政治社会思想,也是一个颇大的原因。”这段评论虽短,却点出两个重点:一,中国社会须为新女性的失败或堕落负责;二,“娜拉”若要继续在中国有所发展,必须转型。亦即,她们不应再求个人自由或享乐,而应加入社会革命的阵营。
整体观之,中国娜拉自“五四”后到抗战前的求职与社会出路可谓荆棘密布。从缺乏技能训练与配套措施等体制饲题、到男性本位的职场观念心态,都构成她们发展的阻力。女子有职业,并不等同于经济独立;而女子经济独立,又与真正独立于男子权力之外生存,有相当距离。因为当时的新女性,尽管努力走出家庭、摆脱父权统治,仍须面对社会上资本家与各种职场的男权宰制。
1931年暴发蔓延16省的空前水灾,使中国农业更受摧残,粮食原料更须仰赖国外的供给,整体经济危机益发严重。这些全球性的经济困境,促使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社会,企图以简化的方式,来处理复杂的问题。“妇女回家”的口号,被不少人视为处理妇女出路的最佳选择。中外社会,都有软硬兼施以召唤或诱骗妇女回家的策略。主政者都相信,当世界情势恶化之际,两性应谨守传统性别分工原则,在各自岗位谋国家与自身的福祉。所以美国出现限制已婚妇女就业的情形,英国也发生排斥女教员的运动。
由此可知,民主社会不尽然能保障女性与男性平等的发展机会。这种以忽略妇女选择权,并刻意说服她们尽好家庭天职的论调对女权运动是一大反挫。全球不少已觉醒了的妇女与“妇运”工作者,亟须破除这个延续传统父权观的迷思。国内论者多半借由批判德、意政权的妇女政策,来反对妇女回家的思想。他们尤其非难这两个国家是为了备战,而要求妇女多产,以应国家征召。"”不过自然也有认同德、意所主张贤妻良母主义之人。
在中西文化论战方兴未艾之际,主张西化者讽刺提倡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理念,堪谓“今日一般反动空气的一种最时髦的表现”。这些论者,多将文化建设运动等同于复古运动。胡适对于国民政府企图标榜具有科学精神的“中国本位”标准,来规范人民的新生活以创造新文化之举,曾发出语重心长的提醒。他表示:“政府无论如何圣明,终是不配做文化的裁判官的,因为文化的淘汰选择是没有‘科学方法’能做标准的。”依他之见,执政者“必须明白什么是它能做的,什么是它不能做的。……若靠一班生活习惯早已固定的官僚政客来开会提倡新生活,那只可以引起种种揣摩风气,虚应故事的恶习惯,只可以增加虚伪而已”。对胡适等抱持自由主义立场的知识分子而言,当局与其从精神与习惯着手,来更新人民的生活,还不如提供给人民得以过新生活的基本物质条件。这些注重社会基本物质需求的话,出自于不是马克思主义信徒的胡适,别有一番意味。
20世纪30年代吹起的复兴传统与母性的风潮,是世界性的。国民党政府用意与法西斯国家相似,都致力于发扬民族传统来追求国家现代性。新生活运动,显露当时中国部分人士欲“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以成就新中国现代性的意图。但对于个人自由与民主政治的支持者面言,此一应属教育人民的指导性运动、却滚雪球般扩大成规范性活动,甚至演变为控管言行的妨害自由运动,
回过头来看这股从“中国本位”出发演成的复古风对妇女的影响,社会舆论公认,母性是最具代表的优良妇女传统,其很自然成为每次复兴传统呼声高扬之际,最受重视与表扬的妇女要素。职是之故,所有与母性可能相冲突的妇女表现,都是卫道者欲去之而后快的重点。这些表现,从剪发烫发、“奇装异服”、裸腿裸足,到与男性自由交往、摩登浪漫等行为,不一而足。本章上节曾论,摩登女子的西化消费,是导致卫道者反扑、复古思潮崛兴的背景因素。一时之间,确有不少人认为置身这种新旧伦理交替的道德无政府状态,不妨仍“以旧替乱”。但若因此便诸多管束,禁令四起,实无异于因噎废食。难怪有人讽刺世人因社会日乱,人心不古,“唯一的办法只好复古”。新生活运动企图塑造反摩登,甚至反西化的新女性形象,以至于对女性的社会活动与表现,造成全面性反挫。固然,国民政府在训政时期对言论、出版、集会与人身自由的诸多控制,不只限于妇女。但新生活运动时期的众多禁令,确是针对妇女而发。国民政府确实在训政阶段,授予妇女法律上的平等权且“在(国民)党指导下的各地妇女会渐次成立”。不过,这是以压抑女性人身行动自由,乃至性自主为代价换取的。更遑论各地妇女会深受国民党操控,鲜少可能有独立的“妇运”言论。
北伐后“妇运”的推展,与妇女离家后的表现,皆不得离社会国家的发展而行。诚如陈衡哲所言,“社会上所能给予我们的帮助还有那精神上的褒贬,以及因此褒贬而促进或制止妇女前进的道德力量”,影响妇女极深。此乃因“社会在道德力量上所能给予他们努力的鼓励或妨害、是比法律或教育的都更为深刻与巨大。有论者感叹新生活运动仅重枝节、致使一般舆论,多把罪过推向女子身上。一时间,奢华、浪漫,乃至于剪发、“妇运”,都成了女子的罪恶;要求妇女回家的论调,不断出现。原则上,新生活运动对妇女抱持的是“实行新生活,才是新女性”的精神。但以矫正妇女“恶习”出发的各种禁令,却演变为求疵运动与复古运动。与此同时,复古思潮的兴盛,也说明“五四”时代高扬的个人自主意识,已几被民族主义消弭殆尽。礼教传统思维更经常以新瓶旧酒的面貌,阴魂不散阻碍职业娜拉的出路。上述思想文化背景,催生出要求“妇女回家”的浪潮。
平权解放大叙事虽为职业娜拉走出家门在社会追求自立,提供理直气壮的思想能量与行动依据,却不能保障她们的发展前景.本章前两个部分所论的主客观因素,既使众多职业娜拉无法完全胜任工作,也未改变男性对她们的观感。尤有甚者,抱持两性差异观之人,对于职业娜拉忽略妻母天职的批评,殆为对她们最不利的舆论。特别在社会复古风潮较胜、或国家社会(因内忧外患而)情势紧张之时,舆论容易倾向男女维持既有性别分工的社会角色。从“五四”到20世纪30年代,中国新女性走过万事起头难的十数载。在这个阶段出现的许多问题,后代在不同时空又反复上演:“妇女回家”的争论,即为一例。1933 年秋,上海《时事新报》以“婚嫁与女子职业”为题,刊出林语堂3年前在上海中西女塾的演讲稿。林语堂指出:“出嫁是女子最好、最相宜、最称心的子女,因为她们没有封建毒素的遗留、就绝不会像现代娜拉们的迁就现实”、《妇女共鸣》的作者期龙,则批评那些以出走程登社会上却仍依赖男性的“名义”娜拉,对社会与妇女自的都无助益。
反观激进派,虽承认不少妇女在社会“当花瓶,虚荣心、思想幼稚,行为浮浅,缺乏办事的能力”,却强调这般现状,乃因不良之环境使然。这群论者将妇女的社会表现不佳,视为妇女解放运动过渡时期的必然现象。同时,她们不断告诫出走了的职业娜拉,若因此气馁返回家中,无异于放弃要求两性社会与经济平等的理想。庐隐便指出,回家继续做傀儡的女子,不仅失掉独立、人格,丧失社会地位,更埋没了个性。这些期望女性能获得与男性相同发展机会的论者,认为结婚与家事,都不应是妇女就业的阻力。反之,若以结婚代替职业,将造成妇女地位的低落。对激进派来说,不论家庭妇女多么贤与良,她能尽的只有妻母之职,实不足为做一个真正的人对社会应有的责任。所以,“娜拉走出了家庭,就应该避开幻想与迷梦,肩负起妇女解放艰苦的工作。回到家庭的娜拉,要赶快再走出家庭。未走出家庭的娜拉,要把她们唤醒”。面对一波波呼唤与诱惑娜拉回家的洪流,激进派充满信心地表示“时代的轮子,永远是前进的……卫道者们喊着‘妇女回往家庭去’至多只有喊回了他们自己那一群里的太太,也只有他们那一群,才肯回到郝尔曼[按:即郝尔茂]的怀抱中去。时代的妇女们只有继续不断地走出家庭去。”激进派希望发挥娜拉形象一直以来激励女性的觉悟与反抗心,使她们持续在社会与男子并肩奋斗,从以前的“家庭人”真正蜕变为“社会人”。
值得注意的是,娜拉之所以在此时,为激进派援用来反对妇女回家并受某些舆论认同,在于其出走意象契合著民族解放与社会变革。换言之,20世纪30年代被宣扬的娜拉形象、主要以“志业娜拉”的面貌现身。当时社会舆论对时代妇女的期许,驱使她们把注意力从个人自由与权利,转移到对国族生存的关怀与付出。由此,我们在同一时空中,看到了都以国家强盛或争取民族生存为前提,而分别要求“妇女回家”或“娜拉出走”的议论。娜拉的形象到20世纪30年代,已不复为自救或抗婚娜拉,而成为争取职业或爱国求解放的理想性指标。不论赞成娜拉回家或主张娜拉冲入社会者,都逐渐扬弃“五四”时代自救出走的模式,转而认同群体目标。
20世纪30年代的“妇女回家”论战,是一种将妇女纳入建国工程的政府运作与社会各方舆论之角力场域。国民党通过新生活运动、文化建设运动以及各项禁令,援用新贤妻良母的优良传统美德,塑造国家所需的时代妇女形象。社会则有反对与赞同的声浪出现。从当时言论观之,做新贤妻良母,不表示一定要回家,但当家庭与职业不得兼顾时,妇女多半被要求以家庭为重。保守派与部分折中派的言论,加深了社会既有的妇女观与两性分工秩序。经济衰颓与就业市场不景气,使不少中等阶级妇女选择结婚回到家庭,以逃避就业问题。然而,同时却有更多无产阶级妇女,受生活驱迫而出外寻求谋生之职。不论主动或被动,职业娜拉确实普遍存在于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此外,在时局日紧的情势下,女性的社会表现不再只被认定为就业而努力,更被期许为社会、国族付出。以公益或爱国等大我志业为重的新娜拉形象,由此开始涌现。
社会的进步与妇女运动的成绩,终至为一般娜拉确定了一条结结实实的大道,那就是妇女经济的独立与职业的平等。署名“汾芬”的作者,更从开达这位娜拉的替身,看到了希望。汾芬写道:“我觉得,一个女子只要她有勇气,没有错误的观念,她走出家庭以后,一定不致于失败。即使不能得到最美满的生活,但是,那一种独立的人格,以及精神上的自由可以给她一种无穷尽的愉快和光荣。也总比一天到晚顺从着丈夫的意志,看着丈夫的脸嘴舒服些。”
那么,是否有宏图做志业娜拉的女性,竟至要如薇薇或开达般保持独身,以维持独立自主呢?其实不然。不少民国新女性,虽辛苦却成功兼顾家庭与事业。《娜拉》最后对其夫所提“奇事中的奇事”,并非不可能发生。新型的志业娜拉,必须挣脱各种新思想旧责任制造出的复古旋涡,坚持出走精神。所谓新思想旧责任,即虽带有新的时代意识乃至表象的两性平等思想,却仍强调女性的妻母角色为其最能贡献社会家国的天职。樊仲云(1901-1990)便认为,“今日的娜拉”应以“人类社会为前提,认识国家民族的危机,而担负起生理上所特赋的母与妻的使命”。这类仍然要求女性以“旧责任”来担负新时代使命的论调,并不为回家论战中的激进派所认同。论者“雨桩”在《妇女生活》上发文,质疑樊仲云所谓“女子事生育,男子任抚养”的两性分工观。“雨桩”语重心长表示,男女之间“没有对等的平权,就没有真诚的协力”。在“雨桩”看来,那种维持既有男性中心的社会运作,并主张女性在家中“事生育”就是尽社会国家义务的论调,是打压女权的。
自1934年以来,不少激进知识分子出于抵拒妇女回家的动机,着意宣扬新型娜拉为了公益与大我而出走的意象。该年30日,上海麦伦中学游艺会公演《出走后的娜拉》。该剧第一幕描写一位具有革命意识的女性娜拉,因无法认同堕落为汉奸的丈夫之作为,决心抛弃丈夫离去。第二幕以讽刺的笔法,暴露礼教吃人遗毒。最后一幕,则描写娜拉在医院里遇到罢工的领袖女工,彻底了解了自己的出路。此剧颇引发观众共鸣。白薇记述她观赏此剧公演的心得:“它,告诉你帝国主义不但是吞灭了东北四省的山河,并且吞去了东北前进又激烈的青年的心;它,告诉了你旧礼教的吃人,由母亲的手里,吃掉了活泼有为的爱儿——青年;它,也告诉了你女子不能依靠男人,丈夫,女子唯一的出路是找职业,而最靠得住的是被压迫者团结的力量。”署名“丹枫”的作者也评论此剧:“易卜生的娜拉,她离开了家庭将走向何处去呢?这在五四时代乃是大家所注意的问题。现在,这一问题在这‘出走后的娜拉中’有了解答了。她们在这旧的社会中,在半殖民地的中国,在旧礼教的残杀之下,她们唯一的出路,便是和劳苦大众合流而走向争斗的前途。”《出走后的娜拉》这出剧,明确揭示了娜拉必须与群众结合的新出路。1934年除夕夜,上海智仁勇女校在湖社画会也演出《娜拉》与《出走后的娜拉》舞台剧。署名“文干”的作者,从此二剧引申比较新旧娜拉:“我们知道娜拉的出走,决不是有了经济权就能解决,只有妇女们觉悟,一贯反抗的精神,从整个社会制度问题着想,才可以获得真正的解放。……‘走后的娜拉’一剧,劝妇女们一贯反抗的精神,从事社会制度的改革和五四时代的‘娜拉出走后怎样?’相较,明显地反映出两个时代,两种精神。”
两个时代,两种精神,但娜拉及其展观的反抗精神,则一以贯之。20世纪30年代中期积极发挥娜拉精神的言论,不再以自救、抗婚甚至就业为驱动力、而是呼吁女性为公众大我而走向社会。1935年年初,《女子月刊》刊载了独幕剧本《大学皇后》。该剧叙述受过大学教育的女子王惠华,嫁给某巨商后代的花花公子金福荣的故事。全剧呼应着当时喧腾的“妇女回家”问题,金福荣对王说:“因为我是男人,自由是属于男人的,女人只可留在家里看家,你不是听见现在在提倡贤妻良母主义么、所以你,就应该坐在家里做贤妻。”在剧中最能代表作者思想者,数王惠华的大学同学田青萍。她在剧中许多义正词严的对白,批驳限制女性发展的种种观念:“贤妻良母,这是男人拿来束缚女人的一条索练,在过去的旧社会中,这也许是一种压迫女人的工具,可是到现在时代是变过了,现在女人也不是像过去那样愚蠢,要用这种老古董再搬来在现代是不适用的,现在是需要男女合作,需要女子自觉起来,来分担男子的辛劳,负起复兴民族的责任。”女子若不以贤妻良母为理想自期,要如何在社会觅得出路呢?田青萍自有其见解:“经济问题么?这就是要我们在未踏入社会以前,先修养好了求生的工具,我们手头上有了求生的技能,那就比较容易解决了。”
换言之,对20世纪30年代仍高扬娜拉精神之人,求学是就业的必要前提,但就业却非新女性出走的终极目标。日本自“九一八事变”后展现蚕食侵吞中国的野心,普遍激发青年男女的爱国热忱。南京国民党政府以恢复传统美德,来稳定社会秩序、重塑中国本位文化之举,却引发思想激进者的反弹。这些时代情势,驱使不少主张平权解放大叙事者,开始形构志业娜拉的大我面貌。前述《大学皇后》中田青萍的豪语,唤醒了本来贪享受而嫁给金福荣的王蕙华.王氏也喊出自己的独立宣言:“一个人她自己发觉过去是错误的,难道她不能矫正以往吗?她不能从新站起来做人吗?过去的就让它死去吧,现在,从今天起,我要创造我的新生。”当另一位同学陈静云问王蕙华今后该如何时,她答道:“那不要紧,我现在决定先回家去,一面和那狗东西解除婚约,一面另外找职业,只要能够维持我的生活,无论怎样痛苦我都愿意忍受的。”表明已经觉悟了的王蕙华,高喊“我从此要创造我们新生,我从此站起来做人!”在战争阴影笼罩、复古空气浓烈的20世纪30年代,这类无甚新意的创作,却仍有存在的意义。如论者“畲一”为当时层出不穷的娜拉论述所做的辩护:“实在‘娜拉’再现在所提出的问题,决不是一个女人对于她底丈夫所处的地位的问题,而是一个女人对于她所处的社会的问题。这个问题直到现在还没有圆满的解答,所以这次‘娜拉’的演出完全并不是多余的;同样,在这个问题没有解决以前,“娜拉’是决不会成为过去的陈旧的东西,而易卜生的思想也决不会成为陈旧的思想。”
出走与做自己之间,在易卜生甚至胡适的诠释下,并无绝对必然的因果关联。易卜生在《海上夫人》一剧中,已说明女性在家庭与婚姻中,同样有可能做自己、担责任。胡适也较多着墨于娜拉自我觉醒的意志、而非离家出走的行为。然面,在“五西”新文化新思想与爱国浪潮的激荡及洗礼下,新青年已无法按捺于光说不练。时代的特殊性与环境的开放性,允许他们尝试工读互助团、新村运动与勤工俭学等群体实验。这些机会提振他们的勇气,进行离家独立、自由社交与婚恋等个人尝试。热情四射、反抗传统的时代,通常很难同时是个沉潜思考、深刻反省的时代。“五四”阶段的男女知识青年,越想用行动来证明新思潮,就越容易简化新思潮的深刻性与复杂面。当时多数人对娜拉的认识,就隐含着这样的问题与危机。他们认为最具体的“做人”表现,就是走出家庭、反抗传统。
本书也表明,不论娜拉型新女性或其他新女性形象,都是大叙事力图动员与掌控的对象。女性在传统中国,只被认定为“家庭人”而非“社会人”。因此,近代中国的妇女解放与新女性表现,皆以参与社会活动为主要诉求,也与社会改革密切相关。男性精英主导大叙事,通过界定、塑造并规范新女性的言行及道德特质,强化其论述权威与社会/性别优势。不容讳言,许多知识女性也积极呼应各种宣扬女权的大叙事,以为女性争取在公共领域的发展机会。拜大叙事以新文化或新中国等为宏远理想之赐,民国女性顿时被赋予不少重责大任与活动空间。国共等政党为革命建国等大业,仿效苏维埃俄国通过法律促成男女平等。自救娜拉、抗婚娜拉、职业娜拉与爱国娜拉等形象及个人表现,充分展露民国大叙事赋权女性的充沛异质能量。
然而,大叙事对女性解放,始终是把双面刃。本书检视的多面娜拉论述与实践,清晰映照出女性通过大叙事寻求解放的盲点。首先,大叙事之于女性解放,如水之于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五四”男性新文化人,不论将娜拉投射为新人性理型、设或由此派生的新女性衍型,都重在反抗传统、且执着于出走。在旧家庭中寻求体制内改革温和方式,已不为抱持反传统思题的“五四”知识青年所认同。唯有采取激烈的断然出走、才能符合时人不满现状与有心求变的热情。因此五四青年,不问娜拉为何出走,也不管娜拉走后如何,总之先走再说。由义无反顾的个人主义激发的启蒙觉醒大叙事,将出走打造成新女性“必须履行的任务”(imperative),但出路的后果,却只有女性自己承担。
其次,大叙事之于女性解放,如全知视角之于作品人物,中国新女性总被“老大哥在看着你”之类的无形压力监控并约束。几类大叙事接连为中国娜拉开辟名正言顺出走的道路之余,却也限制她们只能在这些道路上求发展。不论主张或反对娜拉出走,男性论者总是企图为女性发声。因为娜拉这个形象的塑造,必须在男性中心的政党与舆论控制下,他们才会觉得安心。一如茅盾所言:“如果想跨出这范围一步,妇女们想在家庭关系中建立起‘独立的地位’,一想使得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而不是附属于男子的女人。那她就被视为危险分子了。”这段话透露出,男性并未有心让女性在家庭关系中,与他们建立起对等的独立地位,亦无意让女性成为独立的社会人。因此,娜拉的出走,对中国女性而言,成了一种虚幻的冒险。走出家庭与留在家庭,同样必须依附于男性,并在其许可的范围内活动。
再者,大叙事的男性本位之于妇女解放,宛如有种族歧视的白人之于其他人种。男性/白人以理想人类的原型自居,女性和其他“有色人种”都是衍型与他者。近代中国新女性的最大难题,在于走着一条男性提供与指导的路、同时还须面对男性本位的舆论种种不公平的苛责。民国大叙事通过娜拉意向,将“出走”理想化,相对贬抑留在家中的女性。换言之,娜拉形象在中国的发展,导致时人以“出走与否”为标准衡量女性“新旧”与否。这不仅加深中国女性彼此间的差异分化,也窄化了新女性可以有的选择。
最后,大叙事并未改变家庭内的性别分工,或以男性气质为依归的社会性别价值观;而这正是男女无法真正平等的关键。民国大叙事塑造的娜拉形象,只将时人的注意力导向妇女出走及其后在社会上的发展。当时不少论者关心中国的家庭改造问题,却不见援引《玩偶之家》来延伸思索或讨论女性将来与家庭(父家、夫家或子家)的关系。家庭中的两性性别分工与权力阶序,鲜少被触及,也因而不可能被挑战或改变。“五四”以降的男性知识分子,因势利导召唤一代代新女性加人其阵营,认同并实践娜拉的自立与出走。他们主导的大叙事,却规避自古至今由男性掌控的国家机器对两性秩序应负之责。男性群体,从来不是近代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批判或控诉对象。男女平等在近现代中国的实践,是将女性的女人特质抽离,使女人变成和男人一样的人。
当代学者李小江一句“不仅不能做主人,而且不能做女人”更生动而沉重地勾勒出中国女性的处境。李小江指出,近代中国女性及其形象,不断在革命的语境中被塑造。她们既是代表落后传统而欲被革命的对象,又是重建民族国家需动员的革命武器。女性在革命的背景下,一下子完成了两个跳跃:“一是跳出了封建家庭,进入社会;二是跳出了封建社会,进入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可惜的是,这般光荣成绩,是以消融性别意识为代价的。女性始终无法以自己为主要关怀点,来争取真正“做一个(女)人”的自主权。同样,迁台后的国民党,不时鼓吹贤妻良母、齐家报国。国民党指导以外的“妇运”或妇女论述,在“解严”以前,仍多受压抑与排挤。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国台湾地区的国民党外知识分子,才再次为抵抗贤妻良母思想,而喊出“先做人,再做男人或女人”的“新女性主义”。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大陆,更因两性就业陷入困境而再度浮现妇女回家问题。
百老汇版本的预告,即以饰演接娜拉的查斯坦一句“我跟你一样是个人,或者至少我正努力成为一个人”(I am a human being, just like you are, or at least l am trying to be one),概括全剧核心。
“至少我正努力成为一个人”,或可总结近现代中国娜拉型女性的奋斗写照。娜拉形象在中国的发展,象征着两性追求现代性的心态,并具现了两性为求做人而展开竞争的双重变奏。综观20世纪至今的中国社会的发展,说明妇女问题的症结,并非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而是男性本位的体制与思维。
从本书讨论不难窥见,“由上往下”的“妇运”总是受限于大叙事框架。男女平权法律,能被迅速给予,也可被轻易拿走。林培瑞表示:“中国1950年婚姻法的社会效应类似于美国最高法庭1954年有关'隔离而平等’的教育违宪的决定:把高尚的理想陈列出来,让社会慢慢地潜移默化地向理想发展。”2022年4月,记者贾素之在一篇专论中表示:“可以粗暴地概括中国舆论场上的两股力量,一边是女性越来越强的性别意识,另一边是男性愈演愈烈的厌女情绪,二者构成中国舆论场上最激烈的冲突。”这些不断蔓延猖獗的当代厌女意识,暴露出各种大叙事(权威、体制)虽是男性本位,却使一般男性优势反而萎缩,而造成男权反扑。
娜拉形象与实践在中国的发展,其实反向开示了一个重要教训。亦即,从象征意义上来说,光要女性出走并不够,还得要男性回家。这个意思,是通过政策法律与教育,改变性别分工概念,让男性担负家务劳动及养育之责。一代代中国娜拉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是“家庭”被视为女人最基本与合宜的处所。偏偏大叙事主导的娜拉论述,只把目光放在出走与社会表现,忽略性别权力关系的源头,在于家庭的性别分工及其衍生的社会身份认同。20世纪30年代以降,开始有新女性认知到欲真正解决中国妇女问题,除争取社会发展外,仍须从家庭改革做起。1936年,蜀龙在《妇女共鸣》中便呼吁:“娜拉该在家庭中同丈夫争平等地位,打死打活都要争到,这是真革命。”种种男性本位大叙事已然显明,若只要求女性的社会表现而未改变家务及养育的性别分工,男女终究无法平等。即使马克思/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者,主张通过公食公育等措施减少女性的家庭工作,仍未能彻底改变人们认定家务及母职属于女性的价值观。所以,不论哪种国家,主要家务劳动者仍为女性,不论她们是否在社会上有工作。因此,娜拉的出走是一个重要的开始;但男女平等,绝非女性走出社会便可达成。男性的工作/劳动范围及程度,也必须与家庭有关,一如女性。
娜拉带给我的省思,是唯有训练男性培养出女性的性别特质,否则社会永远是男性占优势。女人能生育,但不应因此而认定只有女人能养孩子。改变既有性别分工之所以重要,在于必须解开社会以生理功能来决定女性身份的定见。若女性能推动法律,制定女人生完小孩后,由男人回家开始照养小孩几年,或能逐渐松动目前仍僵化的性别角色与性别气质认同。男人在养育小孩或从事家务劳动之际,或能培养如温柔、慈爱、慷慨等向来被归类为母性的良好特质。也唯有通过家庭、学校与社会教育,解构两极化的性别气质,让男女都适(个人)性发展社会角色,才能解开男人经常失去男子气概的焦虑与恐惧。因为,正是这些焦虑与恐惧,驱使许多中国男性,以打压与污名化女性,来巩固自身的性别与社会文化优势。
“'娜拉走后怎样’是一个跨世纪的问题:她到底是改变自己以及整个世界,还是在现代社会变革的洪流中消失无踪?"这个学者王青亦在《制造性别》(2016)书中的提问,对有志“做一个人”的女性来说,答案显然是前者。娜拉这种“我要看看究竟是我错了,还是世界错了”的志气,对时至21世纪初的中国女性而言,仍具启发与警醒作用。”《玩偶之家》剧末“奇事中的奇事”,是否会出现在真实人生,也唯有待两性互信互谅,以共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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