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的“死魂灵”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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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这种为他者服务的激情,在女性癔症身上更为明显。这类主体会奉献出自己的一切才能,并为他者从这些才能中获得声望而欣喜。而男性则会伪装起来,他们会认同这个获得好处、获得象征性地位的角色,而这正是癔症所赋予他们的角色。
这种自我牺牲还体现出癔症的另一个基本方面,即“展示自己”。这种展示是通过置换而出现的,因为为他者服务常常意味着制图通过他者来显示自己,利用反射光线来闪耀自己。这种依赖性通常意味着一个人为了他者而放弃自身的某些欲望。因此,这里出现了一种双重捕获:在表达自己的欲望方面牺牲自己,同时通过将自己与他者混淆,并不断地将自己相信的他者拥有的欲望推到前台,从而套住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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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症所采用的一切诱惑性手段都基于阳具的闪耀。这是因为在癔症身上,诱惑从根本上来说总是服务于阳具,而非服务于欲望。换言之,强化对阳具的想象认同,比强化对他者的欲望更为重要。无论如何,必然出现的情况就是,癔症要引发他者的欲望,让他者去欲望这个具有魅力的客体,这个客体体现为能满足他者缺失的客体。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要让他者悬置在这个过程中。只要他者在追求着这个客体,癔症就能维持自己阳具性认同的幻想。但是,我们都知道,一旦他者不再追求,并想操作自己的欲望,那么他就有可能被癔症扫地出门。事实上,癔症才是主人,他们不让自己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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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一种男性癔症的症状,会让人联想到“重大危机”,这就是暴怒的发作。这些情绪的爆发通常被认为是由挫折感引起的。而这种挫折感通常看起来就是日常生活中微小的、普通的、不可避免的压力,但这些挫折以一种自毁的方式表达出来,于是人们可以注意到一种只有在愤怒发作时通过精神释放才能减轻的不适。换言之,愤怒的爆发相当于承认自己的阳痿,其掩饰了一种力比多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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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早地被母亲所捕获,使得儿童无法调节自己的欲望。事实上,他仍旧是母亲那未满足的欲望的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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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就是,整个欲望过程对于儿童而言都造成短路了。
欲望的动力通常在三重节奏中展开:欲望从需要中分离出来,接着进入到要求中。在强迫的情况下,一旦欲望从需要中分离出来,它便立刻被不满足的母亲夺取,母亲把它作为一种可能的补偿。强迫性欲望的典型特征就在于这种立刻,即母亲立刻起作用了。结果就是,儿童的欲望总是具有一种紧急而专横的需要的特征,因为当欲望一出现,母亲就不会允许欲望保持悬置,直到其被表述为一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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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类主体会过度地倾向于一种浪漫的囚禁。他们会不遗余力地为他者建造一座一级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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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对比人给予她的死亡般的关怀(为了让她完全满足)忘恩负义,还有什么比这更不公平的呢?
总的来说,强迫症的策略就在于占用一个活着的客体,以便把它变成死去的客体,然后看着它一直保持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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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客体都是死掉的。但是强迫症迟早都会遇到某个拒绝扮演这种角色的客体;这些死去的客体在经过杀死他们的各种尝试之后复活了。这种复活尽管微弱,但必然会给体验到童年失败的苦楚的强迫症带来灾难。强迫症可以忍受一切,他不计较,也不放纵,但只有一种情况令其无法忍受,即他者可以体验到享乐而不需要他,不需要他的存在,也不需要他的参与。没有强迫症的同意,没有他的授权,他者是不应该获得快感的。强迫症绝对无法忍受的就是女人敢于挑战,敢于蔑视一切既定的习俗,蔑视这种舒适的死亡状态——若是如此,世界就颠倒了!
一具尸体无法体验到快感。一具有享乐的尸体完全就是个叛徒,因为倘若它有快感,那么它必然有欲望。这是怎么回事呢?这是因为,每个人的欲望总是受制于他者欲望的律法,而这种律法正是强迫症努力想要忽视的。
在强迫症的生活中,他者的享乐这一事实总是表现为某种扰动,经由这种扰动,他试图重新获得控制。强迫症准备好牺牲一切,来让事物回到欲望熄灭的状态。为了让他者再一次成为他的客体(没有享乐的尸体),强迫症可以无限度地慷慨,呈上所有的敬意,采取一切行动。他会制定最意想不到的计划来赢回这个客体,这个逃离了他的客体会让他想起丧失。
在这种偶然的恢复策略中,强迫症会表现得比一个真正的癔症更加“癔症”。他会夸张地认同那个他想象为他者的欲望的客体。无须多言,这种奴性常常会适得其反;客体不会被赢回,而只会更加异化。强迫症所采用的这种卑躬屈膝只会向女人证明,他不想失去任何东西。强迫症越是试图成为他者的一切,他越是显示出自己什么也不是。对于他者来说,重要的是要为缺失创造一个空间,因为没有缺失,欲望也无法被维持。因此,强迫症失去资格,乃是在于他没有给缺失留下任何空间,没有给在欲望的动力中造就缺失的东西留下空间。他的一切高超表演、一切效忠的宣誓、一切善意契约都无济于事。女性伴侣不会被这些所欺骗,除非强迫症试图重新获得其好感的尝试,恰好给她提供了从她自身神经症中实现次级获益的机会。这种情况我们常常能在某些女性癔症伴侣身上观察到。因此,一种神经症常常能在症状互补方面唤起另一种神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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