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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里甲”户籍,是指隶属“里甲”制度或组织下的户籍。 里甲制的实行始于明洪武十四年(1381),其办法是以 地域相邻接的110户变为一里,以10户为里长,其余100户分为十甲,每甲包括十户,,每十户有一户为甲首,另有鳏寡孤独而不能任役的畸零户附于一里之後。 里甲组织每十年编修一次黄册,由里长集齐一里之内各户的数据,包括各户所属的专业户籍、乡图籍贯、户内丁口数、拥有之田地的种类及其顷亩之数、其他产业数目以及应完之夏税秋粮若干等,然後合编一册,册首总为一图,交付州县长官。里甲每十年重新编定,黄册亦随之重造一次。在里甲制之协作下,全国各地各户都固定在原居地,其数据都登记在黄册之上。里甲户口除了要按所登记之田产纳税外,亦要承担差役。承役的办法是每年由一里长率一甲应役,以十年作一循环,在十年内一里之每一甲都会轮流承担差役。 正如以上所述,严格来说,“里”和“图”的原意是不同;但民间文献中,“里”和“图”是互通的;而到了明後期,“里(甲)”逐渐称为“图(甲)”。在本书研究的地域范围——江西袁州府,在明末及清代,大部分地方文献都把“里甲”称为“图甲”。 引自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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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李洵的解释,由于里甲制及黄册制度下,一里之各户资料会合编为一册,册面总以一图,图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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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里甲图籍
以往对于明清里(图)甲制度研究甚多,它们有不同的论点和考察角度。国内史家多从赋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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