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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多萝西·塞耶斯女士并不是因为这些考虑而尝试作出无用的批评的。 我认为她心中真正感到不安的是,她慢慢地明白,她那种侦探小说已经成了一种枯燥的公式,甚至不能满足它自己的条件。这是二流文学,因为它写的不是可以作为一流文学的素材的东西。如果它开始关乎真实的人(她有这种能力,她笔下的次要人物可以作证),那么为了符合情节要求和矫揉造作的布局,这些真实的人马上就要做不真实的事。他们一做不真实的事,他们自己也就不再真实了。他们变成了木偶、机械的情人,纸糊的恶棍和侦探,什么都很细致讲究,个个都很彬彬有礼。 对于这些人物道具,唯一能够感到满意的作家是那种不知现实为何物的作家。多萝西·塞耶斯自己的小说表明,她对这老一套是感到讨厌的。这些小说中具有侦探小说特质的部分是它们最弱的部分,而最出色的部分却是可以删掉而又不影响“逻辑推理”问题的部分。然而她又不能让、也不愿意让她的角色有自己的思想,让他们制造自己的疑案。如果那么做的话,所需要的就是比她自己简单得多和直接得多的头脑了。 引自第16页 这几乎像是在探讨一个OOC的辩证问题。 写了真实的人,又要让他们做不真实的事,怎能不OOC。 布洛克曾经说过,他写小说之前先想好他要写一种怎样的人物性格,然后去想怎样的事情能表现这种性格。这让我很佩服。情节的设计一定要围绕人物。 欧美古典侦探小说常常出现的问题就和钱德勒说的一样,文笔精致人物丰满,案件不真实。最出色的部分往往是最不像侦探小说的部分。 而日本推理,干脆就把人物整个放弃了。 但我也并不觉得像哈米特那样冷硬真实才是最好的(钱德勒是真爱哈米特啊森森的爱啊orz),我还是有点喜欢那种矫揉造作的,充满细节的沉闷。 “英国作家也许不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作家,但至少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沉闷作家,无人可以与他们相比。” 说的是没错,钱德勒先生,可我还是很喜欢他们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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