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尊严与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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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强调的是朝向本体的人生价值取向,以及其所带来的痛苦。一言蔽之:“假如我们受苦是因为我们正朝着真理的方向迈进,那么这份痛苦就是尊严的。”阿玛斯再次强调了我们必须将证入本体作为生活追求,这样的生活很有可能是痛苦的,但这是一份高尚的痛苦。而向外寻找价值的生活也同样会痛苦,却是卑微的痛苦。但要注意,“这并不是说外在生活或人的欲望跟我们的内在工作是对立的……但如果它们的重要性超过了本体,我们的心中就会有痛苦、挫折和愤怒。”本体是第一性的,但不是全部。“你必须在生活之中做一些能支持和加强你本体的事。不论什么事都可以,这才是最重要的原则,也是道德和正当行为的源头,更是活出庄严生活的准则。” 进一步探讨可发现,“我们不需要过度鞭策自己,只需要认清和了解自己为什么无法与真理调和一致。了解得越深,越是能融入真理,也越能感受到喜悦、快乐、爱和满足。”一方面,我们对真理往往看得不甚明了,但我们可以去发现自己在什么问题上出了差错,就像观照着坑洞那样,认识是什么阻碍自己喜悦、平静。发现错的,就容易看见对的。另一方面,“鞭策”不是一种苦行修炼,而是更深入的理解。 在内在工作中,无意识是强大的阻碍,“满足无意识里的欲望跟经验到本体的圆满是截然不同的。无意识总是认为内心的满足跟别人给我们什么,如何看待我们或感觉我们有关。”又一言蔽之:本体的获得是无条件的,无意识的获得是有条件的。譬如经验本体的快乐,不因条件的转移而转移;而无意识的欲望,却总带着种种条件。“如果你爱我,我就会很快乐。如果你不爱我,我还有另一种快乐。一个人在屋子里读书,这是一种快乐。和某个女人上床,那是另一种快乐。入睡的时候既没有想到书,也没想到女人,这又是另一种快乐。工作的时候我仍然能感受到一种快乐。这一切都很美好。”嗯,万事万物都是好好的。 这里还提到一些精神分析的理论,来说明为什么我们总是相信我们需要从外在获得满足。即是胎儿期的成长是彻底依赖外在的,这份记忆深锁在心智和身体中,所以我们会继续依照这份局限行事——我们的行为仍然像胎儿一样。“那份局限实在太深了,因为它是在你还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时候所埋下的。它已经深埋在你的细胞和你的骨髓里,不过它还是可以被揭露和理解的。内在工作就是要突破这样的局限,不再做胎儿,而是做成人。 这尊严,就是要做成人的尊严,不是世俗的尊严;这痛苦,就是维护这尊严必经的痛苦。
说明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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