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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无事,率领判官鬼卒等,游行野外,见粪坑之蛆,蠕蠕然动,命判 官记之,曰:“他日当令此辈速生人道也。”判官依言,记于簿上。又前行见棺中尸蛆,冥王亦命记之,曰:“此物当永坠泥犁地狱。”判官问曰:“同是蛆也,何以赏罚之不同如是?”冥王曰:“粪蛆有人弃我取之义,廉士也,故当令往生人道。若尸蛆则专吃人之脂膏血肉者,使之为人,倘被其做了官,阳间的百姓,岂不受其大害么?”判官叹曰:“怪不得近来阳间百姓受苦,原来前一回有一群尸蛆,逃到阳间去的。”——《论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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