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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特是一个洋番。一个把阿林告上法庭的洋番。怀特从法官手里接过一本厚厚的黑皮书,举着一只手,咿哩呜噜地说了一通话。说完了,翻译又把那本书拿过来,递给阿林。 “什么鸟书?我不认得你们那个大胡子。” “他在说什么?”法官问翻译。 “朱先生不信上帝,所以不能以《圣经》起誓。”翻译说。 “那朱先生信什么,除了钱以外?” 当翻译把这句话翻给阿林听的时候,阿林说我丢你老母。翻译一愣,脸色渐渐地有些尴尬起来。顿了一顿,才对法官说:“朱先生问候你的母亲。” 阿法这次没有忍住,终于嗤地笑出了声。 “谢谢。不过,你还是没有告诉我,你想凭什么神明起誓?还是用老方法吗?” 这不是阿林第一次上法庭。阿林三个月前就已经被人告过一次。两次告阿林的是两个不同的人,缘由却都是同一个。这两个人都送过衣服给阿林洗,这两个人也都从阿林手里取过衣服,可是过后这两个人都声称阿林没有把衣服还给他们。阿林满身都是嘴,可是阿林却辩不过那一张嘴。上一次是阿林输了,阿林让法官罚了三十个加元。上次在法庭上阿林是对着关公的像起誓的,可是关公没有管阿林。这次阿林不想再拜关公了。 “鸡,鸡血。”阿林挠了半天的头,终于说。 法官眉头一扬,眼镜咚地掉在了桌子上。 “尊敬的法官先生,用鸡血盟誓是清国人普遍接受和使用的古老方法,并非是捉弄法庭的意思。”翻译说。 法官下令暂时休庭。半个时辰之后重新开庭的时候,一个身高六尺三寸的高壮法警,提着一只纯白的莱克亨母鸡走进了法庭。母鸡的翅膀是用一根麻绳紧紧地捆绑着的。母鸡大约刚喂过食,很有力气。当法警把它放在过道上时,它的双脚拼命踢蹬着,发出惊天动地的嘎嘎声,屋里扬起一团团雪花般的鸡毛。 ============================================ 法警将那只叫得声嘶力竭的母鸡提起来,放在一块砖头上,拿了一把笨重的斧子,对着鸡脖子一斧头砍了下去。一腔鸡血噗的一声溅了出去,在地上淌出一团粘稠的浆液。鸡头软软地搭在砖头上,鸡身却条地站了起来,撒开两脚飞跑起来,满地都是猩红的爪印。法警毫无防备地呆住了,等他清醒过来时,鸡已经跑出了屋子。 那天法院门外的行人都看到了一个奇异的场景。一只翅膀被麻绳绑住的无头母鸡,正迈着大步在法院门前的草地上疾走。母鸡一路行走,没了头的脖腔如同一个酒瓶一样汩汩冒着血泡。一个身着警服的男人,正地追赶着这只鸡。鸡虽然没了头,可是鸡的肚子里仿佛还藏着一只眼睛,总能在警官弯下腰的那一刻转身逃去。警官的个子实在是太高壮了,弯腰下去再走起来要耗费很多功夫。几个回合下来,就明显地气喘吁吁了。后来人终于追上了鸡。人追上鸡不是因为人,却是因为鸡-鸡走到草地中间的喷泉跟前时,身子撞在了喷泉的围栏上,在白色的大理石台阶上留下最后一串草绿色的屎泡,终于颓然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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